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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余波(下)(1 / 2)

 黄爱民到案后如实向公安机关供述了自己是如何收了别人一万块钱,答应帮忙整凌云的黑材料的。不过黄爱民说不清给他钱的人的具体身份。

凌云委派律师代表凌云和童璐晨分别起诉黄爱民的诽谤罪和侵犯名誉权的案件也都已经立案。

律所那边网络追查也取得了进展。律所悬赏10万元寻找涉嫌利用互联网造谣污蔑他人人格案件的嫌疑人。

消息传出后,只半天时间,一位怀着正义感的网友就站出来实名举报了一伙人拉拢他参与造谣污蔑中伤他人的事件。

这位网友在帖子里不仅公开了自己的姓名和所读学校等资料,还贴出了那伙人发给他的邮件截图。

截图显示,一位自称是他的同学的网民给他发邮件,附上了几个网站造谣污蔑凌云帖子的链接,让他去帮忙顶帖。声称这件事炒热了以后能赚一大笔。发邮件的信箱正是凌云苦苦追查的那个注册账号用的邮箱。

举报者把这位同学的详细资料在网上公开了,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所读学校和专业甚至连家庭住址都给公开了。

律所查实,兑现诺言后按图索骥,找到了那位注册好几个账号传谣谩骂凌云的网友,并立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了一系列的诉讼。

凌云的第二笔诉讼费50万还没付呢,律所要是一场官司不打肯定是拿不到这50万的,因而律所对打官司比凌云这位本主可要热情多了.................

那位拿钱奉命传谣的网友此时已经被铺天盖地的谩骂和指责吓傻了,他刚开始的时候辩解说他只是被那个匿名举报的帖子蒙蔽了,只是想要追求真相。

可是网友毫不买账,他的邮件里明明说了,把事情炒热搞大,就能大赚一笔。

后来这位网友声称要自杀,企图用舆论“凌云要逼死人”来逼迫凌云让步。凌云还没有表示呢,律所玩了一把骚操作。

律所一边雇了两名心理医生,整天盯着这位要自杀的网友,准备随时给他做心理辅导,另一边,律所起诉的进展丝毫不落下。不仅仅向这位网友索要巨额的精神损失赔偿,律所还提起了刑事自诉诉讼。要这位网友负起刑事责任。

网络上的舆论也出现了分化,从开始的一边倒支持凌云到有部分人坚决支持凌云,法律归法律,人情归人情。不能因为你声称要自杀,违法了就能逃避法律制裁吧!

那样还要法律干什么?反正违法了只要声称自杀就能逍遥法外..............

也有些人觉得凌云这是逼人太甚,这位网友违法也是无心之失,他也想不到事情居然能闹这么大。他还是个大学生,未来还有远大的前途,凌云应该放他一马,起到教育警示作用就行了。

还有些煽阴风点鬼火的说凌云这就是仗着钱多欺负人,滥用法律资源,睚眦必报。心胸狭隘,心理阴暗,狂妄尊大..............

凌云丝毫不理会网上这些言论。他指示律所,一定要走法律程序让他付出代价,只有血淋淋的代价才能真正起到教育警示作用。

而且他这个案件是第一例运用法律手段来抵制网上不法言论侵害的,有一个示范效应。如果自己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以后人们会对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有不良的认识。认为即使花费了巨大精力和代价找到网络谣言真凶,也拿这些造谣传谣者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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