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思!”
于知乐激动地挥了下拳头,可算是报了时停里的仇,将她给抱了。
果然实践出真知啊,想想之前自己书里关于对抱女孩子的描写,还是太片面了一些。
他一边走路回家,双手臂还在虚抱着、比划着,想找找刚刚的感觉,路人时而向他投来诧异的目光,好好的一个小伙子,怎么喜欢抱空气呢。
第一感觉就是软,她不仅皮肤细腻,连骨头都像是软绵绵的一样,抱起来的感觉像是猫咪,生怕稍稍用力就把她抱碎了。再接着就是香,明明她从来不用香水,却香得诱人,刚刚他差点就忍不住低头亲上去了。
失策,就应该亲上去的。
“我回来了。”
“考得很好?看你开心成这样?”
“还行吧,没意外的话,至少六百八十五分打底。”
“小月考得怎么样?”
“连她都觉得很顺利的话,估计能往七百分冲一冲了。”
“那就好,改天多让她来咱家吃饭。”
“妈,我的幸福全靠你助攻了!”
邵淑华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我想收小月当我的干女儿,我喜欢她,关你这臭小子啥事?”
“妈,你可得冷静点!儿媳妇可比干女儿香的多!”
开玩笑,于知乐才不想要干妹妹啊。
晚上一家人吃饭的时候,电视机里也播放着当地的新闻,于知乐没太在意,倒是老爸先在新闻里发现了他。
“小鱼,你咋上新闻了?”
“真的假的,这么快。”
于知乐捧着碗,跟老爸老妈一起看新闻。
「小了,格局小了,友情可没这么大力量」
这句话说完后的他,跟胖子拥抱在了一起,戴眼镜的女记者微笑着看着镜头,点了点头,没有说话,却又好似说了千言万语。
“儿子,你和小叶……”
“这什么假新闻!”
于知乐无语,他给表姐咖啡店打广告那段被截了,这段偏偏给留了下来。
现在搞内容这块的,都想弄噱头。
明天老爸没课,他跟老爸一起回一趟乡下见见爷爷奶奶和大伯他们,听说奶奶还特地去请大仙保佑他考试顺利。
于知乐也能猜到,估计明天回去,跟堂哥当年那样,全家人一起商量到时候填志愿的事。
吃完了饭,回到房间里,先更新了今天的小说章节。
他写的是目前男频市场里比较火的日常类轻小说,一来是自己比较年轻,对二次元等文化也有了解,写起来顺手,二来也是因为传统的仙侠玄幻不好出头了,他一个把写书当副业的五级小作者,更新又咸鱼,还是老老实实地写日常更合适。
当然了,年轻就是资本,他未来肯定有更多尝试的机会。
要是等到了二三十岁的年纪,想抛开一切去全职写书,那可就真的太孤注一掷了,风险太大。
这也是他为什么建议夏枕月去尝试的原因,对于写书的人来说,没有比学生更合适的时间和空间了。
除了写书之外,他还有学摄影,这些都是他的爱好,这个年纪可以做自己想做的,本身就是非常幸福的事。
于知乐并未规定死自己未来要从事什么行业、什么工作,他觉得自己都可以去尝试一下,等到毕业之后,也就清楚自己适合什么了。
但他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样的生活,就跟那天的梦里一样,有一位同样是作家的美少女老婆,两人可以一起旅行写作,背上笔记本电脑和相机,周游世界的同时,又能兼顾生活,这很妙不是吗。
他喜欢温柔、温暖、努力的心,寻找着相互吸引的东西。
名字这东西,或许真的能影响人的,以前的人起名字,为了孩子好养活,都取一些很土很大众的名字,有些名字就很大,名字越大,包含的期望就越大,无形中就有一种压力,压力就会影响性格。
于知乐的名字就很中性,知足常乐,这也形成了他的人生观,成为了他身上的气质。
没有忘记答应夏枕月的事,他找了十来本目前市场比较火的小说,男频女频的都有,订阅向的、免费向的、版权向的,总之先把这些都整理出来,拿给她看看。
她总能从里面找到自己喜欢的,写书最重要的还是写自己喜欢的,连自己都不喜欢的话,那就更不能奢求写出来的文字别人能喜欢了。
微信给她发了消息,她没回。
打个微信电话,又秒挂了。
好家伙,还在矜持呢,他懂。
于知乐便换了一身运动服,跟老爸老妈说了一声,下楼跑步去了。
他已经跑了四天了,运动是一个好习惯。
看起来懒洋洋是他的气质缘故,但他并非一个不爱运动的人,相反他很喜欢运动,每年的校运会都会参加,还是排球队长。
男人在身体上面,还是得注重保养才行,跑步就是一项很不错的选择,长期运动的人,在意志品质上,也会更强韧一些。
绕着小区跑了四圈,又跑到了糖水店。
“老板,绿豆糖水一份,打包。”
“好,稍等啊。”
“诶,老板,给我换个大碗装!”
买完了糖水,又往夏枕月家跑去。
现在是晚上的十点多钟,夏枕月家的小店关门了,但她房间的灯还亮着。
“是谁在敲打我窗”
夏枕月躺在床上,用枕头捂住脑袋,可无论怎么捂,他的声音还是清晰地传到了耳朵里。
才不想理他!
她又翻了个身,用被单捂住了脑袋。
被他抱完之后,心里到现在都还乱糟糟的,这可跟时停里的感觉完全不一样,她喜欢的很,又怂的很,干脆躲起来好了。
“是谁在撩动琴弦”
于知乐还在窗户旁边唱歌,见她久久不开窗,就敲了敲窗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