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副局长说:“这件事一定要查清楚……发生了这样的事,法制与监督处和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都有很大的责任,一个是监督的不力,一个是管理方面的疏漏,像人流这种手术,技术要求是很严格的,怎么能在那种黑诊所里做,出了问题一跑了之,谁负赔偿责任……”
李局长穴言说:“问题是这些人没跑,还说他们上面有人,让受害者家属随便去告。”
曲副局长说:“对,这些人的表现也太嚣张了,不过,记者有时候采访的范围有限,报道的内容往往与事实有距离,或者也有夸大事实的现象,我们还要派人详细调查,澄清……”
李局长又穴言说:“记者既然敢在文章中把高副局长点出来,肯定有证据,这一点,不然,他写的报道就是诽谤罪,我想,法制与监督处在调查的时候不要对这个报什么希望。”
曲副局长说:“最后,形成的材料当然要用事实说话,我相信我们的同志都能秉公执法,拿出一个满意的调查报告,下面,我想说一下为什么我们经过好几次大型的行动打击取缔黑诊所,黑诊所却屡禁不止、死灰复燃能的原因……”
曲副局长对黑诊所存在和非法行医的情况还是很熟悉的,他从黑诊所的生存土壤和条件,群众基础,以及执法者打击手段的不力来论述打击非法行医的难度。
曲副局长说的也确实有道理,2000年打击黑诊所和非法行医的法律依据是1994年颁布实施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只规定了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黑诊所立即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非法行医者不自觉履行处罚义务,卫生行政部门就没有办法实施强制执行,只能等待60天后申请法院执法。
再一个就是非法行医者的高流动性,许多非法行医者把药品匿藏起来,关门走人,执法人员根本无可奈何
所以,每次有这方面行动的时候,卫生*门都要联合*安、监察等部门共同进行,增加对非法行医者的震慑力,但是作用并不明显。*安机关的任务是在现场维护秩序,只要不发生暴力抗法或阻碍执法的情况,*安机关人员不会出面干涉。而且*安机关对案件的移交有法律的规定和条件,非法行医者逃离现场,不配合卫生*门制作完善的执法文书,有效证据拿不到,案件就难以移交。
非法行医者还有群众基础,他们租房子容易,房主不但为他们通风报信,还为他们藏匿药品、器械。甚至有的患者还帮非法行医者阻挠执法,为黑诊所开脱。
还有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黑诊所的成本小,利润比较大,赚钱很容易,有的还是暴利,譬如说,在正规医院里一支先锋霉素是十块钱,黑诊所里给所谓的性病患者用,一支就是一百块。增加十倍。这还算有良心的,心更黑的,甚至有几十倍几百倍的利润,所以,他们为了这些利润,就躲在都市里的村庄里,和执法人员打游击。
曲副局长最后说,这件事的根,就是黑诊所和非法行医,而取缔黑诊所和非法行医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是不可能彻底的,这件事的调查只能就事论事,把问题调查清楚,该赔偿的赔偿,该处罚的处罚,让双方满意,也给媒体舆论一个交代就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