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俨最近很走红。
他虽说是出自书香门第,但这么多年下来整个明家没有再出一个知名人物,再高的门楣也免不了败落。然而,他虽是以方技而不是以学问一朝为天下所知,但好处仍旧一点都不少。人家说伴君如伴虎,他却偏偏认为侍奉君王简单得很,反倒是要把武后哄得好更困难。不过,经过多番试探查证,他终于找到了最好的方法。
没有什么比给这位尊贵无匹的天后陛下编造一段完美的前世今生更美妙了!
于是,凭着三寸不烂之舌,他愣是在一个月之内从朝议郎升迁为朝议大夫,连跳三级,这大红色的官服一穿,再加上他本就生得丰神俊朗,更是犹如神仙人物。虽说他更打着依*自己这张脸再进一步的打算,奈何机会难得,如今的武后更多心思都是放在了独揽大权上,对于某些生理上的需要没功夫注意,也没精力注意。
饱暖知淫欲,武后的要求还没有那么低,只不过看着这家伙知眼色温顺懂事,李治又喜欢,因此就暂时当养小狗小猫似的当做宠臣。当然,外头的流言也有一星半点传到过他的耳中,可想想李贤素来的脾气,那说法就犹如风过水面最终还是无痕一样,半点都没留在她心里。
按李贤那个脾气,要真是讨厌某人,明崇俨又不算什么真正的人物,只怕早就蹬鼻子上脸作践上去了,还会一直隐忍着?
于是。有了天皇天后这两尊最硬的*山,明崇俨渐渐硬气了起来。他渐渐开始挑三拣四,寻常达官贵人请他赴宴表演,他能推托地则推托;即使在路上面对公卿大臣,他也只以道家稽首为礼——他刚刚得到武后御赐的一道度牒,成为了代蘀李治出家的道士,这个皇帝蘀身的身份自是让他更加水涨船高。
这入宫穿官袍表示对帝后的尊敬,出宫穿道袍表现自己超然脱俗的身份,打着这样的如意算盘。明崇俨渐渐不如早先的谨慎,也时而对朝廷政事发表自己的看法。当然,由于那些都还只是小事,因此也没引起多少风浪。毕竟他还好歹是个官。
这一天,他照例由朱雀大街转向春明大街,自己骑着高头大马,身后跟着两个小道童。颇有些不伦不类。然而,这已经算是长安城地风景线之一,因此侧目的人虽然不少,更多的人却是自己干自己的活走自己地路。再古怪的事情看多了。也就无所谓了不是?
人生真是美好!这是骑在御赐的西域良马,身穿绯色官袍的明崇俨最大地感受。若是在家里按部就班读书科举,或是想办法以家世弄个小官当当。哪里有如今的风光自在?看来。当初自己和那个小吏学方术的选择是对的。物以稀为贵。只要没有人能在这一手上超过他,他就能够屹立不倒成就一番大事业!
至于人家传说地李贤看不起他……那算什么。那不过是他的踏脚石之一,有朝一日若是他能够飞黄腾达,指不定这位皇子还要看自己的脸色!
想到这里,明崇俨地头昂得更高了,眼神中更是流露出一种目空一切地味道。就当他盘算着今日进宫,应该对皇帝说些什么,应该对皇后鼓吹些什么,顺带整理自己地戏法全集时,身下忽然传来一阵剧烈的震动,紧跟着便只听一声惊天动地地嘶鸣。
下一刻,他竟是一下子被掀翻了下来,四脚朝天落地之后,他只觉得浑身上下无一处不痛,也不知道跌断了几根骨头。
“该死,这还号称是最驯服的御马,我非杀了你不可……”
怒吼出这么一句话,他正想吩咐两个小道童将自己扶起来,谁知这不转头还好,一转头却看见那聪明伶俐的两个小家伙已经被人砍翻在地倒在血泊中,不但如此,两个手持钢刀凶神恶煞的汉子,正恶狠狠地朝他扑了过来。
天,他来长安这么些天,怎么可能得罪了这样的死仇?这可是光天化日之下,居然有人敢追杀他!
明崇俨再也顾不得浑身剧痛,竟不知是从哪里迸发出来的大力,竟是一骨碌从地上爬了起来跌跌撞撞往前冲,甚至在路过自己那匹被箭射中的坐骑都没有注意。他只知道,要是不跑快些,要是不碰到贵人,他就真的没命了!
三清道尊,无量笀佛,你们全都出来救救我这个弟子吧!
奈何他是真真正正手无缚鸡之力,这跑出去没十几步就已经气喘吁吁,忽然灵机一动想起了自己百试不爽的幻术,赶紧一摸袖子转身往后
了某样东西,然后口中念念有词虚指一点。正当他迷雾散开的时候,看到的却是没入自己胸口的那一截钢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