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谢谢你,孟串儿,你让我想起了曾几何时的心思与动力。那时的我,写东西唯一的动力是想证明自己来过这个世界、存在过这个空间、驻足过那些美丽或破败的风景。但是后来懒得证明了,想无比平凡,来去无由,想来过一回、去过一次赚几滴眼泪、三两天的伤心与遗憾,就此而已。但此时,我确信,我想让人知道我还活着。”
孟串儿举起杯说:“为了我们彼此的支持!”
于小山举起杯碰了一下说:“为了仅有的支持!”
两个人再次回到餐桌前,又要了一箱啤酒,这俩货还真是酒仙,一般人早就喝倒好几个来回了,但这俩人都快喝醒酒了。只是都觉得有点累,然后在餐桌前都开始盘腿坐在椅子上,叼着烟,像两个地主在划分土地一样。干了一瓶啤酒,于小山说:“有个牛逼人曾经说过,酒是这样的,在它强大的作用下你会模糊一切对人世间的看法,原本恐惧的,现在无畏了;原本深爱的,暂时忘记了;原本痛恨的,感觉疏离了;而原本陌生的,会在酒分子怂恿下变的朦朦胧胧,相识已久。”孟串儿张牙舞爪地哈哈笑着:“什么牛逼人,嗯?不对,是挺牛逼的,这不是我书里写吗?我说咋这么耳熟,其实我们也不是原本陌生,相识已久,跟原来的笔友差不多,而且咱俩是一人写好几本书来交流。”
天色昏黄,见亮,深沉如水,即将来到的黎明就要破晓而出。他们喝着,看着,等着,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刺穿这世间,两个滔滔不绝的人开始沉默,空气中弥漫着不知名的味道,像战士从家里的床上苏醒,要收拾行囊奔赴战场;像巧克力味道的百利甜混上白牡丹花蕊深处的若即若离的散香;像是回到高三的偷偷睡觉又醒来的阳光明媚的教室,黑板上还写着你不搞不懂的方程式解法;又像是背过身不忍转面却不得不面对的,别离。
其实也谈不上别离,因为两本书,结下了一顿酒的缘分,恰巧这顿酒喝得痛快,又恰巧两个人聊得比较深,又恰巧两个人对所有事情的看法都能高度的相似,哪有那么多恰巧?无论当时两个人承不承认,但那时的心动已经埋藏在了他们的血液当中了,无论是不是命中注定,但一切的走向在此时已经初现了路线,不用导航,他们的人生也会按此而行。
世界回归烟火,你可以想象街道重回嘈杂,人群复而丰满涌入,轨道日复一日不会因为昨日的车轮停止今天的道路,从时间偷了一个缝隙成全了两个人肆无忌惮的挥洒,只是停不下来的脚步让人觉得伤感莫名。
孟串儿说:“天亮了,这时候的感觉特别不好,会让我想起曾经很多个无眠、痛苦、折磨的夜晚。”
于小山说:“我明白,那种瞪着眼睛等天亮的感觉、让人绝望。但这个夜晚,我们也是瞪着眼睛,光明悄然而至,却一切静好,这话有点儿像我们彼此用过的书名一样,挺矫情的,但却无比恰当。”
孟串儿接着说:“于小山,既然都矫情了,有一句话更矫情的话特别想说,你能让我说吗?”
于小山笑笑说:“我们都矫情一晚上了,还他妈差一句吗?必须说!”
“这些年,我们像走丢了的两个人,今日遇见。不知道此生还会不会有机会像这样的夜晚一样、肆无忌惮的喝着酒聊着天。”
“艹!这正是我想说的。那就这样,如此江湖,侠义相照,咱俩就傻比呵呵的定个约定,这辈子都别再走丢了,无论人在哪,在干什么,在谁身边,只要没死,就都别忘了言语一声,我在!行吗?”
“好!就这定死了,我们都不走丢。”想了想,孟串儿又问了一句:“至少我肯定不会丢,要是你丢了呢?”
于小山盯着她,然后收起笑脸很认真地说:“我丢了?那么你让我滚我就滚回来。”
孟串儿不再疑他,不知道为啥,特别相信他所说的所有的话,包括这句虚无缥缈的“我们不走丢”。
“最后一杯酒,敬过往,敬遇见,敬两本书,敬终将到来的黎明,也敬不再搁置的理想。”
“未来怎么来,无所谓。这一杯敬人生,敬彼此,敬以后。”
两个酒瓶子碰在一起,一声脆响惊醒了每一个沉寂在这个夜晚里的人们,明天怎么样,他都无法预料,但于此时他们心里的阴霾中一缕阳光破尘而入,那是对未来和美好的一种憧憬和渴望,无论如何,他们都即将奔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