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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9.不如嫁给卖猪的(1 / 2)

废物夫君我罩着 香菜菜 更新时间 2020-10-07

 “小姐小姐,快打开看看是什么。”

小桃好奇心重,在旁边催促着。

头一次看到如此“不懂规矩”的丫鬟,墨千玦倒是不像别人一样面露惊异。

这点墨千玦倒是拎得清,朝歌自己的丫鬟,她都觉得没问题,其他人有什么资格去指手画脚?呢?

朝歌打开木盒,里面是一套玄色的嫁衣。

玄,是天之本色,是日已落,月未出的颜色,黑中透红,尊贵大气。

“想着你刚回府就定下了婚事,估计没有时间赶制嫁衣,这是我早年间偶然得到的,本想着要放着落灰了,没想到这辈子还能用得上。”

“天呐——”

小桃就算捂住了嘴,感叹的声音还是漏了出来。

虽然嫁衣折了起来,只能看到领口到胸前的这一片衣襟,但就只是这一样片,已经足够惊艳了。

别说小桃,就连朝歌,打开木盒的一瞬间,眼中都划过了惊艳之色。

“太好了!这下喜服不用愁了!”

小桃星星眼看着木盒里的喜服,朝歌弯了弯唇,看来只要是女人,都对嫁衣有美好的幻想。

盒子才一打开,芯片就已经分析出这嫁衣是上千年的东西了,虽然修补过多次,但丝毫不见陈旧之气,相反平添了韵味。

嫁衣处处透着精致——黑底大气神秘,红锦鲜红,金线闪烁,绣上去的暗花明花相簇拥着,隐约可见晶莹的柔光,想必是在料子里掺了雪蚕丝。

此物,绝非凡品。

朝歌伸手,摸了摸喜服细腻柔软的料子,觉得有点可惜了。

不过是一场做戏的大婚,浪费这么好的嫁衣,还真有点舍不得。

墨千玦察觉到朝歌微微皱着的眉头,并不像她身边的小丫头那般高兴。

“不喜欢吗?”

朝歌摇头,合上了木盒。

墨千玦有点紧张,因为她给朝歌的,是墨家家传的嫁衣,只有家主大婚才能穿,几百年了,墨千玦以为这件嫁衣,会成为自己的随葬品。

虽然墨家现在只有自己一人了,墨千玦心里也清楚,三日后的大婚,并不是墨家家主的大婚,而是那个大将军府,废物世子的大婚。

但不知道为什么,早晨离开露湖别院后,自己硬是去地库翻了一整天,把这件喜服翻了出来,踏着夜色匆匆给她送来。

“挺喜欢的,只是觉得这么好的喜服,我穿有点可惜了。”

对这场大婚,朝歌没有任何期待。

“才不可惜!”

小桃一把抱过木盒,小心地用手摸了摸盒子上精致的花纹,嘟着小嘴,瞪着眼,板着脸教训道:“小姐,虽说这大婚不过是做戏,但就算是如此,你也当得起最好的!”

“做戏?”

墨千玦皱着眉头,这个说法让他心里有点不太舒服。

夙家舍不得把大小嫁给废物世子,所以捉了个不受宠的庶出三小姐来顶包,这不难想明白。

墨千玦之前就有点疑惑的是,这小丫头怎么会同意这种“替嫁”的事?

如果她真是个逆来顺受的,那倒也不奇怪,可她是有能力拒绝的,以她的身手,加上跟在她身边的这个少年,挑个守卫松散的晚上,血洗夙家完全不是难事,何须委屈自己嫁给一个远近闻名的废物呢?

“小桃,把盒子收起来吧。”

“知道了小姐!”

小桃冲墨千玦行了个礼,“那便谢谢玉公子了!”

墨千玦颔首,跟准备开口说句不用谢,小桃就欢欢喜喜地抱着盒子离开了,都没多看他一眼。

小桃前脚走,后脚丑儿准备的茶水点心就端了上来。

朝歌体寒,所以丑儿单独给她热了一壶牛奶。

朝歌一边倒牛奶,一边问,“玉儿,你喝牛奶还是喝茶?”

墨千玦不知道在想什么,没开口,只是默默端起了茶杯。

朝歌耸耸肩,倒了一杯牛奶,递给洛水,“喝了,快去睡吧。”

其实洛水是不喜欢喝牛奶的,但只要是师父递过来的东西,哪怕是毒药,他都会接,并且会听话地喝完。

训练的时候,朝歌对洛水很严厉,但平日里,她总是不自觉地操心,想着这几个孩子都是长身体的时候,营养睡眠都得跟上才行。

“丑儿,你再去厨房煮一壶,小桃你俩喝了也赶紧睡吧。”

“是,小姐。”

跟了朝歌一段时间,丑儿对这种“奢靡”的生活也逐渐习惯些了。

“我还不困。”

洛水开口的时候,下意识地看了墨千玦一眼。

虽然师父信任这个人,但是洛水总觉得他有问题。若非见不得人,为何不敢以真面目示人,总要戴着个面具?

“听话,明天你还有好些任务呢。”

不论对什么事,朝歌都异常敏锐。

要是谁有什么坏主意,她看两眼别人的神态,就能通过微表情的分析,发现端倪。但一旦碰上她信任的人,她不用再去分析那些语言神态后,对这些小情绪,反而总是有些迟钝。

不然当时也不会着了林远的道。

虽然都这么说了,但洛水还是没有要回房的意思。

“让他在这吧,他不放心你。”

倒是墨千玦,一眼就看出了洛水的心思。

“不放心?”

朝歌疑惑的看看玉儿,又看了看洛水,眨巴眨巴眼睛,这才反应过来。

“放心的去睡吧,在自家院子里,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朝歌说着,笑着伸手擦了擦洛水沾在嘴角的牛奶,叮嘱道,“记得刷了牙再睡。”

“好吧……”

洛水起身,还是有点不情愿,但是想想师父说的也有道理。

更何况,没人是师父的对手,这点洛水一直很自信。

洛水回房间了,墨千玦才开口——

“这小子对你,倒是挺忠心。”

朝歌得意地喝了一口牛奶,唇边被温热的牛奶染上了白白的一小圈,粉红的小舌头下意识地轻轻一舔,墨千玦只觉得嗓子蓦地一紧,胸口燥热,赶紧移开了视线。

朝歌完全没意识到自己刚才做了什么,放下杯子,得意地开口,“当然了,这可是我一手带出来的徒弟!”

说完,觉得不太对,朝歌又纠正道:

“不过不能说是忠心,我和他们不是上下属的关系,他们对我而言,是弟弟妹妹,是亲人。”

是在那个世界里,她奢求,却从未拥有的温暖。

墨千玦点了点头表示同意,看着面前的小丫头,眼神里满满都是欣赏。

把伺候的丫鬟下人当成弟弟妹妹,这种惊世骇俗的话,要是别人说出来,可能是疯了,可能是虚伪,但是从她嘴里说出来,就好像很自然,好像本应如此。

“对了,你刚才说做戏是什么意思?你不想嫁进大将军府?”

墨千玦悄悄地把话题带了回去。

“这不是废话吗?”

朝歌翻了个白眼,小女生一样的娇俏。

“别说安阳城了,举国上下,这位世子的废物之名谁不知道?是个废物就算了,还是个病入膏肓,土埋到脖子的废物,嫁给他还不如嫁给街口卖猪肉的,好歹身强力壮。”

“咳咳——”

墨千玦一口茶差点没呛死。

卖猪肉的……

墨千玦还是第一次知道,自己连个卖猪肉的都比不上。

“既然如此,你为何还要嫁?”

朝歌反手指了指隔壁的深宅大院,“为了合情合理地离开那鬼地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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