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化城是三百里方圆最大的城镇,福满楼是宜化城里最有名的酒楼,何秀才则是福满楼最吃得开的活计。
何秀才不是秀才出身,祖祖辈辈认字最多的就是他。小时候,何老爹倒还真省下几贯钱送他进了一年学堂。后来何老爹染上肺痨,何秀才的书也就不念了,寻个门路进福满楼作活计。勤快,眼尖,能说会道,外加上识文断字,三年下来就升了领班,一个月一两五钱银子,比真正的秀才还有钱。现在端盘子送水的事早轮不到他上手了,搬把椅子坐在柜台旁边喝着茶水,翘起二郎腿,眯缝着眼睛来回扫视。
入夏后外边暑气正盛,尤其是晌午,门口上了竹帘,大堂内还算凉快。吃饭的客人已经加了三张桌,倒有一半是图凉快进来的。点一个凉盘再要一碗从井里镇着的酸梅汤,钱花不了几个,而且要坐多久就坐多久。这揽客的点子就是何秀才出的。开酒楼的最看重人气,越冷清越没客。反正有钱的主儿尽可以往二楼三楼高就,只要肯出钱,地方有的是。事实证明这招儿还真灵:往日里就算生意好,一楼也得空着两成,二楼三楼顶多坐一半;如今一楼满座,连带二楼三楼也是座无虚席。
“人嘛,可不就是爱扎堆儿呗。做生意的别嫌客人花钱少,小钱招大钱。更何况闲着也是闲着,让老少爷们儿进来歇歇脚,还赚人气口碑不是?”
何秀才今天第六遍冲耳背的帐房先生念叨他的得意之作,说得兴起还效仿起学堂里夫子的模样抬手指点,大有登临绝顶睥睨天下的劲头儿,只是毡帽短衣、水裙围腰的打扮泄了几分气势。
帘子一挑,两个少年人匆匆而入,瞧了瞧满满登登的大堂,转身便要离开。
“客官可要用餐,楼上还空着呢。这时辰人是多了点,哪家都一样。您去别家指不定挤成什么样呢。论口味,最地道的还是福满楼,不信您可以打听打听。楼上请啰——”
何秀才一阵风似的窜到二人身前,脸上堆满驾轻就熟的笑容,热情加以挽留。虽然那个白衣少年眼神瞧过来让人冷得跟一下子进了隆冬似的,黑衣服那位也是一副不好惹的神气,可何秀才越是细看越觉得这客留得值当。
引客上楼的伙计刚带人上了楼梯,何秀才便招呼两个平时最得力的伙计吩咐:“刚上去那两位给我好好招呼,有不明白的下来问我,别出岔子。”
一人甩打着白毛巾,不解道:“老大,那两个小子模样是挺俊,可都穿着麻布粗衫,有啥好大惊小怪的。”
“呸,赵三才呀赵三才,这也就是老大我为什么能当这个领班,而你小子还得历练。你瞧见没有,这么热的天,他们可出了一丁点汗?鞋面上可有一点尘土?没有那就是坐车来的。这也罢了,看见白衣服那位没有,系在头发上的你当是什么?说起来也是三生有幸,七王爷的管家李爷当年替王爷买到一颗价值连城的夜明珠,后来在三楼吃饭时我远远瞧过一眼,说句不恭的话,只怕比这位的还小些。”
赵三才长吸一口气,忽又笑嘻嘻道:“老大莫非认为他比王爷还……”
“什么身份不清楚,但肯定非富即贵,你小子别惹出麻烦来就好。我去找当家的,万一巴结上了,就跟李爷那次似的,好处不小。”
福满楼能在宜化城立得稳脚跟,七王爷亲题的匾额功不可没。当初能贡上几道招牌菜博得这位王爷欢心,可不就是李爷吹风的结果嘛。
等一身虚胖、满面油光的周福仓气喘吁吁地随何秀才赶到柜台时,赵三才一溜小跑来到近前回话:“周爷,何头儿估计的没错。那两位公子虽然没一个手下跟进来,但那份阔绰劲儿错不了。三楼的白鹤间包下了,打赏了伙计五两银子。只是不大会点菜,也难怪,估计人家都是家中名厨,不大去酒楼吧。反正我琢磨着招牌菜都给他们上着,茶酒都是最好的。”想想又道,“招呼起来倒不刁难,出手也大方,就是人看起来冷了点。”
周福仓用那双埋在肉里的小眼瞧了瞧何秀才,何秀才忙道:“有身份的人当然不能嬉皮笑脸的,那个威严劲儿总是要的。你小子办事不错,他们还有什么要求没有?”
“也就是说想清静点,上菜要快,别去打搅什么的。”
“嗯,当年李爷也是个喜静的人,所以咱们福满楼的隔间特地加了夹层,塞了棉絮隔音。”何秀才越发笃定自己猜得不错。
周福仓重重坐在之前何秀才的位置上,乐呵呵地冲何秀才道:“小何你亲自盯着,今天应对好了,人人有赏。”椅子边摇晃边发出嘎吱嘎吱的轻响,莫非也感到些许畅快?
※※※
三楼的白鹤间内,清辉与方和面对着一桌子香气扑鼻、卖相极佳的珍馐美味,在静默中挥动着筷子。修道有“辟谷”一说,意思是有了高深修为的修士可以不食五谷,仅以天体灵气和少许甘露丹药仙草为食。二人都没到这种境界,故此尘世间的五谷杂粮还是需要的。老实说,福满楼真不是浪得虚名,手艺极佳,二人又饿了三天两夜,美味佐以食欲最合适不过。
其实与美味一同装填到肚子里的不仅是食欲,还有重重心事,且烦心事居多。从昆舆山出来后,清辉盘算了一下行程,在先去天微派救弟弟还是去丹霞山破阵之间权衡良久,终于择定后者。倒不是他对破阵胸有成竹,更不是他不为卿琅的处境心焦,但相较于一无所知闯进天微派救人,丹霞山一行最起码还有点头绪。对流波仙子薛蓉之能,他素服之。那“飞鸢”木钗既可保危急时能从阵中脱身,那么再不济也能留得性命赶去什么诛魔鉴宝会抢人。一月之期尚算充裕,加上方和偷偷练就的道法被毁去,既不能御剑飞行,也无法驾遁光,清辉只好携他穿山越岭,老老实实地赶路。
比起“朝游北海暮苍梧”自是慢了不少,但三天赶了两千里路程也相当可观。一开始清辉施展登云谱在前,方和以回风步紧随。后来方和终因真元不继,渐渐落下。新为人师的清辉趁机将登云谱和玄元境心诀逐一讲解。才不过两日,这位弟子已能运用得有模有样,直看得清辉暗赞不已。
薛蓉猜得没错,《明境》所载的心诀与蠪侄兽血并无冲突。每日子时清辉按“玄络境”心法和太素理脉诀替方和化解体内血煞也极得心应手。如此一来,方和虽然还是不冷不热的模样,师父也没叫过一声,但眼神已经不那么凌厉而充满戒备了。
宜化城距丹霞山不远。入山之前总得休息一下昼夜赶路后的疲惫身躯,同时清辉也察觉自己干了一件蠢事——两人这几天竟然粒米未进。他体内灵元充足,又一心念着早日救人倒还不觉得难受。可方和道法新毁,虽然硬撑着不说一句,实则将近极限。因此刚一入城,心怀歉疚的清辉就向路人打听城里最大的酒楼,叫了一桌子东西,略表不称职师父的殷勤道歉之意。
“其实,你也很会装腔作势。”
“……”
清辉诧异地四下看看,最后确定打破沉默之人的确是下山后从未主动开过口的别扭弟子,一时不知如何以对。
“在青叶门,每次见师……蓉姑娘时故作温和可亲,独坐时就是付心事重重的样子,下山后又在人前摆出冷冰冰的姿态,你不觉得自己是个怪物吗?”
方和很认真地表述着自己的看法。被指为怪物的清辉不怒反笑,庆幸小孩子的心事总是藏不住的,——尽管自己也只大上两岁而已。总算证明这个古怪别扭的弟子除去复仇心和骨子里的野性外,心地仍然存留着应有的单纯。所谓挑衅未必缘于内心的憎恶。
“蓉姑娘貌若天仙,本事又大,冲着这样的绝代佳人表现出翩翩风度难道有错吗?莫非要我对着那些盯着夜明珠和钱袋的伙计贼笑不成?而且你小子没资格说我吧,当初是谁每次代师传话都装得温文尔雅的模样?我可是被骗了很久,否则不会收你这个不懂得尊师的臭小子。赔上一大桌子菜换来个一无是处的评价,亏本大了。”
清辉并不否认自己有几重性格,比如眼前只要把方和与卿琅重叠在一起,他也能嬉笑着伶牙俐齿一番。
“我那是为了学道法才不得不讨好她,那种样子我自己也很讨厌。可你像很满意自己两面三刀的做作吧,虚伪透顶!”方和不服气地回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