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小麦面包,是从南疆城府库里抢出的精制小麦做成的,以前只有贵族和他的家人们才能吃这么好的食物,因此当浓汤的香气散发出来的时候,所有的士兵都围着伙夫的大锅。
塞弗里斯抬头看着北陵方向,他的副手端着一碗面包片汤走过来,有些惊讶:“统领,吃点东西吧,伙夫把食物做好了。”谁知塞弗里斯并没有接过食物,而是有奇怪的语气问道,“你不觉的有些奇怪吗,去北边的那个小队怎么还没有把旗帜竖起来。”
副手也看了看对面,“是没有什么动静啊,要不我再派几只小队过去看看。”
塞弗里斯闻了闻食物的香气,“算了先吃饭,这种时候,莫萨特的贵族老爷们哪里还有援兵,那帮小子估计在偷懒,爬个山都爬得这么慢。”
矿工叛军的人,毕竟都不是正规军人出身,他们对战场的嗅觉和感觉都非常的差,完全没有对危险的警觉。那那支小队的叛军爬上山顶的时候,看着面对自己的几十支闪着寒光的箭头时,一个个都惊讶的说不出话。有几个胆子大一些的,准备掉头逃跑,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身后的两翼,各有一队士兵,手持弩箭包围了上来。
兵不血刃之间,这支叛军的小队没有泛起一丝水花,就被俘虏了。
罗伯逊看着手下将十余名叛军用绳子串成串,每个人的臭鞋子都被脱了下来塞进他们的嘴里,让他们完全发不出声。“第六队,你们分出一半的人看管一下俘虏,如有异动格杀勿论。其他的人,和我去山前驻防,时间过去了这么久,敌军应该很快会有反应。”
仔细又想了想,“还有,第六队,你们剩下的人,带上双倍的马匹,立刻回头,务必用最快的时间把消息送给团长,如果所料不错的话,矿工叛军已经意识到混乱岭的极佳位置了。”
等塞弗里斯统领吃完了饭以后,他最终还是意识到了不对劲,那帮士兵再怎么偷懒,也不可能到现在还没爬上北岭。“集合,集合,所有人集合。”塞弗里斯大声呼喊着,集结了所有的士兵,“北岭有问题,所有人拿上装备,我们去北岭。”
一千多矿工士兵,花了不短的时间才集结完毕,然后在他们的营长塞弗里斯的带领下,浩浩荡荡的往北岭而来,等他们爬上北岭那段山坡之后,居然发现,之前被派过来占领北岭的十余名士兵,全部被紧紧绑着倒吊在山坡后的树上,被山脊线遮住视角了,不爬上来完全发现不了。
“有敌人,不知道哪里来的,不像是莫萨特人,全部是骑兵。”嘴上的臭靴子被拿下来以后,被俘的小队长迫不及待地说道。
塞弗里斯皱了皱眉头,“什么人,哪里来的骑兵。”
小队长想了想,“他们穿的是新九军的军服(注1),人数不多只有几十人。”
“哦,应该是新九军的残军,不知道什么时候逃到这里来的。”塞弗里斯的副手说道。
“不排除这个可能。”
在叛军士兵在忙着猜测出现在这里的军队的身份时候,经验老到的罗伯逊联队长,已经带着他的人,偷偷从山后溜了下去,一群骑兵骑马从西边绕了一个大圈,来到了南岭的山后。得益于骑兵的迅速,他们到达南岭的时候还比叛军到北岭早,两队人马,就这样在丘陵间捉起了迷藏。
矿工叛军确实作战能力很差,一群人浩浩荡荡从南岭赶到了北岭,居然只在南岭营地留下了几个伙夫,见此罗伯逊自然不会手软,一群人悄悄摸进营地,几个伙夫都被抹了脖子。然后看着营地留下来的粮食、辎重,一向不苟言笑的罗伯逊也不由自主的笑了。
“军旗带走,粮食和装备都烧了,给他们来顿美味的‘午餐’!”罗伯逊向着手下的士兵下令。
好不容易在北岭救下同伴的塞弗里斯,就这样惊讶的看着刚刚离开的南岭上空腾起了一道黑烟,“糟了!”塞弗里斯感到一股牙疼。这道黑烟是如此的粗,以至于所有的士兵都不会无视,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知道自己的营地被偷袭了。
“还不快回去!”山岭间响起他们的统领塞弗里斯声嘶力竭的吼声。
而放火的十三团斥候联队,这时候已经带着矿工叛军的一面军旗,远远地离去了。虽然他们烧了对方的军营,可是人数实在过少,没有办法和对方长期周旋,现在只能寄希望于团长能带着主力部队尽快赶到了。
注1:矿工的叛军都是工人和平民出身,缺乏必要的军事知识。而新六军和新九军都是商盟的新编部队,有统一制式的军服,所以被矿工叛军认成是新九军的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