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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用加盟商的形式分化商贾(2 / 2)

“陛下安康,卑臣太原君白明哲。因胶东郡势力错综复杂,如果用柔和的方法实行制盐之法,恐三载无获。因此,卑臣斗胆,提前征调郡国士兵一万九千人,以练兵之名义,聚集于高密县,震慑胶东诸宵小。”

“卑臣以为,盐业,每年利润在十万万,若是将其收回官营,准确是令长安控制,那么每年国库可多十万万赋税。当然,鉴于地方势力太过复杂,若是强行进行,难免给地方诸侯国起兵借口。若是诸侯国在盐业商人地赞助下,那所致祸患胜于七国之乱。因此,明哲希望先把胶东郡盐业收归长安!有大军压境,哪怕地方豪强想要反抗,也是有心无力。”

白明哲不傻,知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个道理。

如果因为玩了一个制盐业官营,引发了新一轮的七国之乱,刘彻绝对会做汉景帝,自己绝对会是下一个晁错。

因此,他专门提出,在胶东郡进行试点,一步一步地来。

“商虽低贱,然亦可利用!其在收归制盐的过程中将会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卑臣斗胆,希望陛下赐下一份诏书,以纳商人为陛下马前卒。”

“诏书内容如下:如今盐业赋税沉重,赋税加于价格之上,使百姓食盐负担过重,陛下深感百姓之苦,特为商人开放三条减税商路。”

“运至陇西之盐,在高密县白明哲之处开出发文书,若是在三个月之内到达,则减免五成赋税,原本收取利润两成之赋税,减为利润的一成。商贾可凭借陇西之地收取盐量的文书,前往长安领取所得之财。若是遭遇地方官员恶意勒索,可向长安汇报,陛下将严惩不贷。”

“运至北地之盐,若是在四十五日之内到达,减免税收方法同陇西!”

“运至雁门之盐,时限为三十五日,减免税收方法,同陇西、北地!”

“另外,希望陛下任命侍中桑弘羊为大农丞,掌盐产之事,纳胶东郡盐业收入为国库之用。待时机成熟,胶东郡原本豪强、商贾被分化,明哲会彻底控制胶东地区产盐业,令商人运输长安所晒之盐,再将所得利润,分给长安。”

在控制产盐业之后,这种方法一旦实施,商人这个群体,就很像是加盟商了。

把东西卖给加盟商,然后再从加盟商收入里面抽取一部分的利润。

当然,这群运盐的商人比加盟商要惨那么一丢丢,因为买盐的是陇西、北地、雁门的军队。

想要和这三支军队交易,必须做好吃亏的准备。

别的不多说,像是李广、程不识这种唾弃商人的将领,贵的盐,肯定不收。

最后,细盐的盐价会被控制在一个超级低的范围中。

最后,白明哲在帛书上写下了最后一段文字,“兵者,国之大事也,无钱财,难兴兵。倘若盐铁之业收归官营,则国库充裕,有出击匈奴的资本。今卑臣在胶东郡实行制盐业官营,是在全国盐铁官营做准备。希望陛下准许开辟减免税收的商路,以分化胶东郡豪强、商贾。”

放下毛笔,盖上印玺之后,他把这一份文书递给了冯驹,沉声道:“君立刻出发吧!”

“诺!”知道责任重大,冯驹拱手作揖之后,立刻走出房间,安排八百里加急的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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