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日里被战火和喧嚣所统治的涿州城在夜晚降临时终于恢复了宁静,虽然城中灯火辉煌,几乎可与天上的星月交相辉映,但街上却看不到几个人影,除了守在城头的那些个兵卒外,几乎所有人都在一处处衙门大院之中畅饮美酒,大块吃肉,享受着这难得的欢愉。
半个多月的长途跋涉翻山越岭,以及今日的一场血战,早已让这几万金国精锐疲惫不堪。现在大事已成,自然是需要好好休息犒劳一番的。于是,随着阿骨打的一声令下,这城中原本只为宋军准备的各种酒肉粮食就都成了他们庆功宴上的食物,所有金兵都能在这个夜里大快朵颐,好不舒畅。
阿骨打更是把随他一道而来的各路将领都召集在了一起,亲手举杯,连连相敬,笑得嘴角都咧到耳朵根了:“诸位,这一战不是终结,而只是开始。今日之后,我们将把辽军和宋军一一击溃,然后直杀向南方宋国,把那里的一切珍宝财富,人口粮食都变成我们大金国的东西!
“原先,当兀术提到这一设想时,我还有些犹豫,觉着未必就能成功。但现在,我可以很肯定地告诉所有人,这不再是设想,而是事实!我大金注定将要崛起,我女真一族就要成为这天底下最高贵,最强的存在。什么契丹人,汉人,他们只能匍匐在我们的脚下,就如我们养的猎犬一般,看我们的眼色活着!
“来,为我们大金国的崛起,我们女真人的长盛干杯!”说到最后,他高举着手中酒碗,向四面示意之后,便一仰脖,咕嘟嘟把碗中美酒一饮而尽。
周围的那些金国将领本就已经因为这场大胜而兴奋不已,现在听了自家皇帝的这番慷慨陈词后,自是更加激动,也全都端酒起身,纷纷吼叫着:“数百年的屈辱已全成过去,今日之后,我女真大金国必将成为这天底下最强大的存在,让所有人都成为我们的犬马,只能听从我们的号令行事!”吼完后,也全都把碗中酒喝了下去,然后又是一阵大笑,随即又把酒碗倒满,互相敬着,不断饮酒。
生于白山黑水,苦寒之地的金人本就善饮好饮,就是平常没事时都会以饮酒为乐,更别提现在取得一场大胜的情况下了。所以今晚他们更是疯狂痛饮,口中还不时点评着这些缴获来的美酒:“宋人的酒水虽然滋味儿不错,奈何却太过寡淡了些,终究无法与我们自己所酿的烈酒相比,喝着就跟水似的。”
“哈哈,你可别说这等大话了,我们这些兄弟当中就数你的酒性最差,说不得再饮下几杯,你就要倒下去了。”
“胡说,这等清水般的酒水怎么可能让我醉倒?我今晚还要再痛饮一坛,然后再与你比比谁的拳头更硬!”说话间,这名金将还长身立起,似乎是想与笑话自己的兄弟比拼一番。可他这一起来,却只觉着一阵头晕目眩,脚步也因之发软凌乱,身子差点就倒了下去。
这下,更坐实了他酒量不行的说法,引得周围人等一阵哄堂大笑。就是最上边的阿骨打都大笑了起来:“看来喝酒你真不成,以后打到宋国,我还是给你多准备几个女人吧。”
在其他人又是一阵哄笑声里,同样喝了不少酒,感受到脑袋有些发昏的兀术却隐隐感到了有些不对:“怎么今日我也变得如此不济了?平日里就是再烈的酒,也不会让我这么快就感到不适,而今日的酒水喝着味道虽然不错,可终究不够烈,怎就后劲如此之大,莫不是……”
这个可怕的念头突然就从其心中升起,随即便朝着边上望去,兀术的心更是猛然下沉,只见厅内众人虽然依旧兴奋,但无论眼神,还是面色都已带上了几许昏沉沉的模样,显然很快就要倒下去了。
“这酒有问题!可怎会如此?宋人怎么就会往自己的酒水里动手脚,还是说他们一早就料定了会有这一日,所以早早为我们准备下了这么多酒水?”心中的不安越来越强,但整个脑子却是越来越沉,想要劝阻其他人莫要多饮,可话却已经说不出口了。
最后,完颜兀术也和其他人一样,在一阵头晕眼花后,趴在了案头,陷入了昏睡之中。自他之后,厅中更多人纷纷倒下,就是阿骨打也是一样,昏睡了过去。
与此同时,涿州北门城头,留在此处的一众兵卒却是一脸羡慕地不断朝着城内那灯火通明,欢腾不断的地方张望着,恨不能自己也能参与其中,而不是像现在般守在城头,无所事事。
这让众兵卒完全显得心不在焉,连城下有没有什么动静都未曾留心,自然也不可能发现远方黑暗处,正有大批人马在不断朝着涿州靠近了。
这是一支宋军,打头的,正是孙途,此时的他眼中闪烁着异样的光芒,不断用望远镜查看着十多里外涿州城的情况,同时又伸手感觉着今夜风的动向,口中念念有词:“当真是天助我也。想不到今晚居然还刮起了夏日少有的北风来,如此一来,一切条件都成熟了,正好将这些金人全歼于此!”
说到这儿,他猛地回头:“斥候营何在?东西都准备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