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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安定变天(1 / 2)

明变之力挽狂澜 老余 更新时间 2020-08-18

 知县胡番带了县丞、典史一班县衙官吏,又叫上王家的家将王平,领着二百家兵,出城三十里,迎候王烁的大军。

王烁率骑军一千,步卒一万,渡过渭河,浩浩荡荡,一路顺军不敢阻挡,他顺利进入安定地界。

在这支军队里,他还带了不少经过培训,有工作经验的宣抚使,相当于抗战时期的政工干部或者是工作队,分成许多小组,每个小组配备二百步卒。

渡过渭河以后,这些工作小组就进入沿途的村寨,按照在漳县的办法,发动群众,搞土改,选举地方政权,成立地方武装,建立根据地。

军队沿途分散开来,行动就变得缓慢,以至于通安驿的驿卒有时间跑到安定报告知县,知县率领一班人在安定城三十里以外迎候了整整一天,才看到王烁的军队。

这个时候,除了一千骑军,王烁的步卒已大部跟着工作队进入村寨了,跟随的不足三千人。

可就是这三四千人,安定知县也无力抵挡,不得不小心侍候。

令胡番欣慰的是,王烁果真不是要造反。正如县丞所言,他自封大将军,果真只是为了打个旗号募兵抵抗顺军。

胡番放了心,两下皆大欢喜,相携进入安定城。

可没有多久,胡番就又不放心了。

王烁进了城,以防御闯贼进攻为名,宣布安定实行“军管”。所谓“军管”,就是无论政事军事,都要经过他的大将军府处理,县令不得干预。

闯贼势大,安定早已人心惶惶。军队守城,一切以军队主官为主倒也说得过去,这个在大明亦非没有先例。胡番心里不舒服,却也不便多说。

可接着王烁就成立了安定军管衙门,整个安定县的里长、保甲,村长、乡长都给撤了,换成老百姓自己选出来的人担任;再接着,新土地法,选举令,兵役法就都出来了。

现在倒好,违反了大明律不算违法,违反了军管衙门颁布的律法才叫违法。老百姓打官司不找县衙了,找军官衙门的司法官,司法官断的案子才算数。他县太爷断案子,断了也白断,不经过军管衙门,捕役抓人就是违法!

嘿,这是哪家子的规矩?合着他县大老爷让人家给架空了。

胡番去找王烁评理,王烁嘿嘿直笑,你又不少拿你县太爷的俸禄,让你少操点心,这不是为你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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