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书说到,这做鸨母的总巴不得有恩客能替自家手下的姑娘赎身,自己好从中赚上一大笔身价,却从来不肯主动出面替这个被赎身的姑娘去衙门号房办理脱籍,就算明知道这中间有银子可赚,也不肯去赚这个钱。
其潜意识里,未尝没有老娘当年为了能脱这个乐籍,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凭什么这个小妮子几句花言巧语,轻轻巧巧就能哄得人家替她赎身脱籍?!
这女人只要一起了嫉妒吃醋的念头,那再想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得说服她可就难了。
然而这点有时却可以反过来利用!
给一个姑娘赎身脱籍,那是这个男人馋人家姑娘的身子,这点虽情有可原,但老娘我偏生就不让那个小蹄子如愿!
再说,岂有四五个姑娘同时花言巧语得哄一个男人去给她们赎身的道理?
是哪个冤大头这么能摆谱儿,一下点四五个姑娘一块儿陪着自己?这花馆里面居然来了这么阔气的凯子,老娘我天天都在大堂里盯着,我咋就没看见呢?
哼,嘴上说着赎人,背后定是哪个堂子里的妈妈嫉妒老娘家的买卖做得大,经咱手教养出来的姑娘也俊俏会伺候人……这是想挖咱的角儿,事先与老娘手底下那些姑娘串通好了,假借赎身的名头来掩人耳目,真当老娘我不知?
好,想赎人是吧?老娘让你赎!不但让你把人带走,老娘我还自掏腰包去衙门口打点疏通,给这几个丫头脱籍!届时谁的花馆敢收留她们几个,老娘就去衙门里首告,说这家花馆拐带良家妇女,逼良为娼!
朝廷要肃整民间风气,这逼良为娼可是得下大牢的重罪!
为了能避开‘逼良为娼’这条罪状,花馆的老鸨在向人贩牙子买人时,都要在卖身契上写明这姑娘是因为父母双双暴疾而亡,自己无力替父母料理棺木后事,为尽孝道这才‘心甘情愿’得进入花馆为娼,换取一笔钱来安葬父母。
甭管这个姑娘有没有这对需要安葬的‘父母’,这卖身契都得这样写,因为这是经过懂行高人指点的格式……就和当铺收当时,一定要在当票上写明该当‘虫吃鼠咬残缺不全’一样,甭管是否真有虫鼠去吃它咬它,总之不这样写就不行,容易给自己招惹官司。
这老鸨之所以会心甘情愿得自掏腰包去替那几个被赎走的姑娘脱籍,为得就是这几个姑娘当年被卖入花馆时写得那张卖身契上有‘卖身葬双亲’这几个字!
敢问这位姑娘,你十年前卖身入乐籍是为了安葬双亲,那你十年之后好不容易才脱了这乐籍,却为何又在另一家花馆再张艳帜?敢问姑娘这次可还是要安葬爹娘?你哪来得这么多需要安葬的爹娘?还敢说自己不是受人逼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