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辍 学(1 / 2)

肉燕 新岳 更新时间 2020-08-11

 李锋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中期出生在东北的一个边陲小城,属龙。那个时候国家的生育政策还是“一对夫妻一对孩”,不过李锋的父母在生完李锋后想过几年再要第二胎,谁成想届时的生育政策已经改为独生子女政策,因此李锋也就成了新中国第一批独生子女。李锋的父母都是国营工厂的普通职工,所以李锋有着平凡而快乐的童年。

在很小的时候,李锋就表现出是一个很善于用脑子且目的性很强多少还带些侠气的孩子。李锋的童年是和比自己大五岁的表哥一起在姥姥家长大的。男孩子一旦聚堆儿,打架惹祸的事自然少不了。别看年龄小得多,但坏主意却大多出自李锋,而且和别的孩子不大一样的是,每次惹祸以后,李锋都敢站出来承担罪责,甘于受罚。

在李锋五岁的时候,姥姥家养一群鸡其中有一只羽毛斑斓色彩鲜亮样子很神气的大公鸡承担着打鸣报时的任务,很得姥姥的喜欢和娇宠,地位颇高。由于个子太小,小李锋老是被这只大公鸡追着啄,每次都把小李锋啄得哇哇大哭,那只大公鸡才趾高气昂的踱着官步离开,李锋为此几次找到姥姥哭诉大公鸡的累累罪行,姥姥却坚持认为一定是李锋太淘气对大公鸡撩拨在先,大公鸡自卫在后,不然怎会好端端来啄你?鸡嘛,自古就是勤勤恳恳地打鸣下蛋任人宰割的主儿,还能主动攻击人?这孩子不是胡扯么!

所以李锋的申诉的不但没有得到公正的对待,反而每次都挨数落。这在李锋看来,这简直就是姥姥对大公鸡的偏袒,既然正常的申诉得不到公平合理的裁决,那只有用自己的方式来决解决问题了。

在经过一番仔细盘算之后,李锋偷偷地找到了表哥问他想不想吃鸡,憨直的表哥咽着口水说当然想,不过似乎要等到过年,李峰拍着稚嫩瘦弱的胸脯一口应承下来:只要你听我的,保证放你今晚吃上鸡!于是按计划,趁姥姥上街买菜的时候在李峰的协助下,和表哥两个人一起合力把大公鸡逮住,扔进了院子里的那口大水缸里,然后表哥踩着椅子把缸盖盖严,接过李锋踮起脚尖递上来的一块石头把缸盖压了一个结结实实,于是等姥姥从街上买菜回来那只鸡就等着褪毛开膛了。

姥姥见状勃然大怒,自然不肯善罢甘休,把两个坏小子一起拎到面前追查原因,小李锋和表哥按照事先计划好的一口咬定是大公鸡自己一不小心掉进水缸里淹死的,要怪也只能怪大公鸡自己,谁让它不会游泳,隔壁老王奶家的一群鸭子一到夏天就被梁小柱赶到河里一待就一下午,也没见淹死一只{梁小柱是邻居老王奶的重孙子,年龄介于李锋和表哥之间,在李锋和表哥的整个童年里一直以同伙的身份出现}。

姥姥当然不会相信这些鬼话,反而更加雷霆大发,于是在对现场的蛛丝马迹经过一系列的侦查后,姥姥直接将目标锁定在表哥的身上,眼看事情败露,李锋便主动承认是自己出的主意和表哥一起做的,要处罚就处罚自己。

可姥姥这一次依然继续着自己“明察秋毫”的作风,坚定地认为罪魁祸首一定是表哥,李锋至多算一从犯,按照多年前盛行一时的“首恶必办,从犯不究”的原则,表哥少不了结结实实第挨了一顿板子,不过那只鸡到了晚上也真成了他们哥俩的盘中佳肴。

由于姥姥的怜爱和偏向以及表示对表哥的惩罚,李锋分到了一只鸡大腿,一只鸡翅膀和鸡头,姥姥之所以把鸡头给了李锋是因为按照当地的一种说法男孩吃鸡冠子长大了可以做大官,而表哥则只分到了一只鸡爪和鸡屁股,作为酬谢李锋将属于自己的鸡大腿和鸡翅膀都给了表哥,反正他不大在乎吃什么肉,重要的是目的已经达成。看着表哥狼吞虎咽地吃着鸡大腿,刚才还满是泪痕的脸上此刻却洋溢着幸福和满足,李锋不禁若有所思,仿佛在那一刻,在他幼小的心灵里就已经明白,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想要的都不一样,而至于到底幸福与否,大概只有自己清楚。

等李锋长大了一些上学以后,除了学习成绩优异以外,不折不扣就是一个坏学生:不怎么爱劳动,也不怎么团结同学,还经常和学校里的一些刺儿头打架,并且在这方面表现出了惊人的天赋,经常一个人打倒几个比他大很多的高年级学生,有时候甚至表哥和梁小柱挨了同班同学的欺负都由李锋出面给俩人出头解气,这和别人家孩子弟弟受了欺负找哥哥给自己出气正好反了过来。时间一长以至于李锋在附近几个学校的学生内都赢得了很高的知名度和威望。

多年后李锋总结:男人在两方面的能力很大程度上是依靠天赋的,学不见得学得来。一是赚钱的能力,二就是打架。

日子就这样过着,李锋也一天天长大,由于学习成绩优异,一路升入重点初中重点高中顺理成章。这期间她遭遇了每个男孩都曾经遭遇过的成长的烦恼:喜欢读书,而且涉猎的面很广,他看莎士比亚、大仲马、巴尔扎克也看罗贯中,金圣叹,看金庸、古龙,也看余光中余秋雨贾平凹;喜欢音乐,甚至于一度迷恋摇滚,约翰-列侬,BYEOND乐队都曾是他的最爱,那时的李锋经常一身历经数月不洗的牛仔服,拎把可能是世界上最廉价的破吉他,都会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帅的人,也就是从那时起,李锋知道了什么是歇斯底里。

后来李锋知道了人们通常称处于那个阶段的年轻人为“愤青儿”,也就是原本对社会没什么愤怒,但看起来比谁都愤怒的青年,有人专门对此做了总结,认为愤青有两大特点:一是爱国二是无知。在李锋看来这简直就是屁话。年轻人应该有一种独立的思考,即使不成熟不正确,但谁又能否认,躁动和愤怒(即使是假装出来的愤怒)本身也是一种力量呢?不过李锋发现愤青似乎日益减少,现在的孩子成熟的越来越早,说着成年人说的话,办着成年人办的事,做着成年人做的游戏,却唯独少了那一份纯真和躁动,谁又能说清这到底是社会的进步还是退步,我们究竟是该感到庆幸还是悲哀?恐怕只有仁者见仁了。

除了读书和音乐,李锋也非常喜欢体育运动,而足球篮球则更是他的最爱,不过和大多数同龄人不大一样的是,相比前锋这样能直接得分且大出风头的位置,李锋更加喜欢能够掌控场上局势的位置,因此踢球时总是司职中场,而打篮球更多司职控卫,而且不论足球还是篮球都已经具有相当的水准,都是校队的绝对主力。

在学生时代,象李锋这样的男生注定是要受到女生更多的关注,尽管李锋绝对算不上什么帅哥,虽然高高瘦瘦,但皮肤黝黑,眼睛很小,但是笑起来却犹如两弯新月,带点坏坏的样子,对女生有一种致命的杀伤力;鼻梁很是挺拔,不过嘴巴大的有点过分,用梁小柱小时候挖苦李锋的话讲就是“戴上口罩一笑两边露的全是牙”,从小到大只有李锋的爸爸李建军认为儿子非常帅气。在这个问题上还发生了一件趣事,足见李建军对儿子的相貌多有信心,那是在李锋6岁大的时候,由于马上到了上小学的年龄,父母怕这小子从小在姥姥家野惯了直接上学适应不了,于是拎着耳朵把李锋从姥姥家牵到了李建军单位的工厂幼儿园里待了一年,一是打打基础,再就是怕儿子到学校不适应,所以先收收野性。

一次,李建军趁午间休息短暂的空闲匆匆地从车间直奔幼儿园,因为这小子实在不让人省心,老惹祸,再有就是李建军实在想儿子,刚走到车间门口,遇见一个同车间的女同志,也是要去幼儿园看儿子,于是这个女同志塞给李建军两个香蕉,让李建军捎给她儿子,她另外还有点事就不去了,说完就往回走。李建军问我哪知道哪个是你儿子?那个女同志边走边信心满满地回答说你看哪个小子是幼儿园里长得最帅的就是我儿子,于是李建军应了一声就直奔幼儿园,到了之后直接把两个香蕉给了李锋,看着儿子像小狼一样吃完后又用自己坚硬的胡茬在儿子娇嫩的小脸上噌了几下才心满意足地回去上班。而那个女同事晚上回家一问自己儿子吃到香蕉没,得到的却是否定的答案,第二天自然要找李建军问个明白,哪想到李建军大手一摆明确表示香蕉给自己的儿子吃了,谁让你不直接告诉我你儿子的名字却告诉我是整个幼儿园最帅的那个?老子满幼儿园里里外外看了三圈,也没见到比我儿子更帅的小子,所以只好把香蕉给了我儿子,把那个女同事弄得哭笑不得,旁边的人则无不哈哈地笑成一片,好事者纷纷跑到幼儿园想看看老李儿子的尊荣,等见了李锋无不惊愕,回来均挖苦道:老李的儿子实在太帅,甚至帅的有点惊世核俗。

李建军对此表示极度不屑,认为这些凡夫俗子都没有品位,老子就看俺儿子俊,你们能把老子怎么样?李建军的老家是山东诸城,当兵复员后分到国营工厂里当了一名产业工人,因此李建军的同车间的同志做出了总结:一,山东人的儿子一定是最俊的。二,别和山东人犯倔,除非你自己也是一个山东人。

总而言之关于李锋的长相用很多年以后非常流行的一个词可以准确的形容,那就是:长的实在有点非主流。尽管李锋的笑对于很多女生而言有一种致命的杀伤力,但是由于李锋平时老是惹是生非,经常打架的缘故,大多数女同学都认为他是一个危险的人物,用《爱莲说》里的一句话说就是“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至于打架的原因用李锋自己的话说就是一半是正义战争,一半是非正义战争,所谓正义战争就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其余就是纯属闲的,其实归根结底无非是因为正处于青春期,雄性肾上腺激素猛增,一股无法遏制的激情和无穷无尽的精力在体内作祟的缘故。

李锋平时很少说话,颇有些孤傲的意思,一旦张嘴就是妙语连珠,使听者要么如沐春风,要么如坐针毡,而这中间的区别就完全取决于他的好恶和当时的心情。因此对于大多数女生而言,杀伤归杀伤,却没有人愿意走近他,仿佛李锋是一件有着极高危险性的艺术品,只能远远的观望和欣赏,却不能轻易走近,否则很可能会被炸的粉身碎骨。

然而终归会有不怕危险的女孩出现,似乎这个女孩本身比李锋更加危险,而且这个女孩从一出现就死死地黏住了李锋,甚至两个人的前半生都彼此纠缠在一起,最后却在出乎所有人预料的时间节点上以最不可思议的方式结束,可能到最后李锋也没有想明白自己究竟是感谢她多一些,还是痛恨她多一些,抑或是愧疚她多一些。

这个女孩的名字,叫徐黛。

徐黛和李锋都就读于这座城市唯一的一座重点高中,同届,但不同班,徐黛人长的极漂亮,无论从相貌形体还是气质都无可挑剔,和学校里同龄的女孩子相比,衣着服饰都明显高出几个档次,因此在学校里颇为出众。这一切都要得益于徐黛的父母。

徐黛的父亲徐向南是这个城市最年轻有为也是最前途无量的一位副市长,母亲向丽年轻的时候是一名戏曲演员,八十年代初期曾进京为中央领导进行过专场演出,获得好评,因此成为名噪一时的名伶。后来升任当地歌舞团团长,到了八十年代末期歌舞团普遍不景气,经济效益极差,向丽索性辞职下海办起了演艺公司,成了省内文艺界走产业化的第一人,居然也做的风生水起,几年下来颇赚了不少钱。

徐黛的相貌遗传自母亲的居多,从小就眉清目秀,加上很早就开始接受母亲向丽严格的形体训练,因此徐黛无论从相貌,形体还是气质方面都几乎无可挑剔。

有着这样的家庭背景和自身条件的女孩自然没有理由不成为学校的焦点人物,事实上也正是如此,虽然学习成绩一般,但是徐黛身边依然聚集了一群衣着鲜亮,油头粉面的公子哥,这些家伙的父母或是政府官员或是企业领导老板,当他们聚集在一起组成一个小的团体或者说阶层之后,自然会在其他学生面前保持着一种优越感,仿佛他们永远是焦点是核心,而他们的一举一动也确实都会在其他学生中引起很大的震动。

或许每一个人记忆里的学生时代里都会有这样的一群人存在,而徐黛本人就是这个小团体的核心,别看那几个公子哥在别的同学面前趾高气昂,飞扬跋扈,但是面对徐黛却极尽阿谀之能事,千方百计地讨好徐黛,对徐黛的话简直奉若圣旨,而对于徐黛的颐指气使竟然也甘之如饴。

然而对于徐黛而言,这简直就是一群无用的草包,一群笨蛋,刚开始的时候觉得既然这些人心甘情愿的听命于自己,何乐而不为,于是把这些人为自己所做的一切都视为理所当然天经地义,可到后来越来越觉得索然无味,对于这些人近乎**的恭维和逢迎也倍感厌恶,日子也仿佛在无聊和苦闷中变得越发漫长。

人往往就是如此,太轻易得到的东西即便是价值连城恐怕也不会珍惜,幸好就在这样的时候,徐黛发现了一个有生以来最想得到的,能够让她的生活立刻变得丰富多彩的元素:李锋。只是此时的徐黛断然不会预料到想拥有这个让自己产生生命中最强烈渴求的男生有着如此高的难度,甚至穷自己一生都没能如愿,这不禁让人想起了这样一句话:但凡让我们用生命去博取的一定是生命中最精彩的。从这个角度讲,遇到李锋是徐黛一生不幸的开端同时又是幸福的起点,或许,这就是人们通常说的宿命。

李锋第一次走进徐黛的视线是高一时学校举行的校际足球联赛的最后一场,压轴大戏按照惯例是由高一高二联队对抗高三联队,这场比赛也是徐黛到场边去观看的唯一一场比赛也就是在那一天,李锋走进了徐黛的视线。

这场比赛从一开始高一和高二联队就被高三联队全场压制,而且在先失一球的不利局面下,先是李锋在中场一记精准的长传准确地从对方两名防守球员之间穿过,直接落到了己方一名高二年级的一个小个子前锋脚下,那个小个前锋就势在门前轻松起脚扳平比分,接着在全场比赛行将结束时,又是李锋从中场开始带球,连续过掉三名防守球员,最后面对对方守门员大力施射反超比分赢得比赛,而李锋的优异表现赢得全场的欢呼和掌声,而这场比赛也成为该校有史以来唯一一次高三联队没有获得胜利的校际比赛。

赛场上所有球员都蜂拥至学校的商店里买水庆祝,那个时候学生最常喝的是一种价格比较低廉的俗称汽水的苏打水饮料,没有人会想到徐黛也会跟到商店里直接来到李锋的面前,一改往日的傲慢,伸手递给李锋一瓶易拉罐装的健力宝,真诚的说:“你球踢的真好,有点罗伯特巴乔的意思,请你喝这个。”

对于徐黛而言这是生平第一次主动接近一个男生并且送上礼物,如果换做徐黛身边的那一群狐朋狗党一定会欣喜若狂,但是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李锋只是淡淡地对徐黛说了声谢谢之后一仰脖一口气喝干了手中的汽水,又夹手抢过同伴手中剩下的半瓶一饮而尽,然后呼啸着朝教室跑去,竟然把徐黛扔在了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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