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336();<!--章节内容开始-->
普吉岛是很爱下雨的,早晨还是秋阳绚烂,到了午间,就已经是大雨倾盆。
一间鄙陋地小诊所内,卷帘门关着,里屋传来男人粗重地鼻息和女人细碎的娇喘。
五分钟后,阿秀从里面走了出来,整理好衣衫,撑着一把娟秀的小花伞,顺着贫民区低矮的屋檐,往家的方向走。
她手里拿着一个包,包里面有很多东西,罗恒所需要的一切东西,甚至包括属于管制物品的吗啡和有麻醉作用的迷幻药。
即便政府军没有全岛戒严,这些东西都是很难搞到的,但她有办法,因为她是聪明的阿秀。
刚才那家小诊所里面的医生,是个肥头大耳的中年男人,跟当地大大小小的黑帮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经常为那些江湖斗殴受伤地小混混们做手术,所以阿秀需要的东西,他都能提供。
这是一场十分公平的交易,阿秀给胖子想要的东西,而胖子也给阿秀想要的东西,甚至于没有问她拿来干什么。
消炎药和医用纱布之类,可以用阿秀的手受伤了来解释,那吗-啡和迷幻药呢?
其实也挺好解释,在这种小岛上,染上毒品的,从事特殊服务行业的姑娘,可不要太多。
能用这些东西,换来阿秀美妙的身体,胖子觉得很值。
他喜欢年轻漂亮的姑娘,但并不敢踏足那些声色场所,因为他有一个是当地某黑帮大佬妹妹的老婆。
所以对于阿秀的到来,他既欢喜,又惶恐。
等阿秀走后,他给自己点了一支烟,开始缜密地消灭证据。
然后他就发现了一张字条,是阿秀留得,上面说她刚才开了手机录像,如果敢把找你拿药的事情说出去,我就把录像给你老婆。
胖子吓傻了,他老婆要是知道了,会杀了他的。
他连忙开始补救,篡改了所有能让人发现漏洞的进货出货记录,他在当医生前替某位大佬管理过账目,有这方面的天赋。
事实上在阿秀走后两个小时,就有政府军的人来查他了,好在他早有准备,才没有露出马脚。
即便如此,他这里库存的消炎药也都会收走了。
他隐隐猜到阿秀在做什么了,但他不敢去举报她,而只能被迫地做她的同谋,甚至在之后还秘密地给阿秀开了好几个治疗败血症的药方。
……
手术是阿秀帮罗恒做得,她没有学过医,没有从事过任何跟这方面有关的工作,唯一的经验,仅仅是曾经帮黑炭包扎过手上的爪子。
隔壁卖肉的大婶家喂养了一直大黄猫,比黑炭强壮得多,它们都是公猫,没到发情季节,难免会有有一种属于男猫之间的战斗,黑炭总是吃亏,常常被咬的血淋淋回家,可怜兮兮地寻求女主人的安慰,它似乎也是乐此不疲。
罗恒觉得自己没被阿秀弄死,也没有自己痛死,简直就是医学史上的奇迹。
迷幻药和吗啡镇痛作用毕竟比不上真正的麻药,有几次他都快放弃了,然而最终还是坚持了下来。
一方面是因为他有超过一般人很多的意志力,更多的,是来自阿秀的鼓励。
这个姑娘有这个世界上最善良的心和最干净的眼睛,在手术过程中,她一直叫罗恒看着她,相信她能完成这个手术,因为她是聪明的阿秀。
……
手术之后,罗恒直接昏迷了两天两夜,期间高烧不止,不断地说着胡话,大抵混乱,阿秀也不怎么听得懂,偶尔有听得懂,也很是光怪陆离。
不过阿秀觉得这个叫罗恒的,年纪甚至比她还小两岁的男人或者说男孩子,身上一定有很多故事。
不知道哪位先贤说得,每个人都是一本书,而阿秀是一个很喜欢读书的女孩子。
她的梦想是成为一名教师,甚至已经在着手相关的考试,因为她的身份,这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但是她几乎快要完成了,因为她是聪明的阿秀。
阿秀的聪明,不仅体现在这些方面。
这两天,她没有表现出任何异常,每晚仍然是照常地工作,便是买菜买米买油,也是按照一个人的分量买,只比平时多了一丁点而已。
代价就是她变得更清瘦了——因为把大部分的食物都给了迫切需要营养的罗恒,她只能吃很少,好在她可以在夜总会偷偷吃一些客人留下来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