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她所以不喜欢罗恒,最大原因就是这小家伙太过随意,一点没有传统教育观里面谦虚低调之类的优点,中国人还是很讲究中正平和中庸之道的,这样的性格,以后绝对要吃大亏。她可不愿意将女儿终身寄托在这么个不靠谱的小家伙身上。
“阿姨,这依据可就多了,你真要我从头到尾讲,那三天三夜也说不完,我就抓几个要点说吧……”
“这第一个要点,咱国家现在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了百分之七十,可以预见的二十年内,依旧还是农业大国,但这个比例肯定会大幅度缩小的。”
“国家要发展,要进步,依靠农业是不行的,经济转型的概念,早在二十年前改革放开伊始就提出来了,可以预见,未来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人口会急剧增多,城镇人口超过农村人口也是必然的,这么大需求,你们说说房产会不会升值?”
张敏笑道:“笑话,农村户口能在城里定居?外来务工人员能在大城市生活的下去?”
罗恒正色道:“户口问题,国家早晚会取消限制,至于大城市什么的,永远不要低估一个人向上攀爬的心,尤其是在他见识过外面的世界之后。”
张敏还想说什么,纪云岚却摆摆手,示意她不要多言,他眼里俱是郑重,因为他觉得……罗恒方才那番言论,不是无的放矢,反而很有道理,这个小家伙,还当真是一点都不简单啊,难怪自己素来心高气傲的女儿会被他吸引。
纪云岚想了想,正色道:“罗恒同学,你能不能继续跟叔叔说说,还有没有其他的要点?”
“当然。”罗恒点了点头,继续言简意赅地就未来房地产为什么会升值叙述起来。
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潜在消费人群的增多,城乡一体化的大势所趋,外来资本的介入,房地产商的刻意炒作,甚至是婚姻观念的转变……都跟房子这玩意儿休戚相关。
他谈得并不算深入,但纪云岚本身就是从事这个行业,嗅觉比其他人敏锐得多,他发现罗恒这番论调,竟是完全贴合当下国情。
心里更是震惊不已,这个小家伙,实在是太可怕了,他才多大啊,竟然对国是方针、经济脉络把握得如此清晰。
而且视角犀利,论据从宏观到微观,娓娓道来,极有条理。
整理一下,直接作为一份儿经济论文都没有问题。
简直是妖孽啊,他可以断言,便是当今国内那些个大经济学家也没几个有这个水品!
罗恒见这番话已经成功地让纪云岚不敢再拿他当小屁孩看,就不再多言。
事实上他自然没有纪云岚以为那般厉害,只是他拥有未来十三年的记忆,而纪云岚没有,况且他本身就于经济体系方面下过一番狠功夫,两相综合,便是纪云岚这种能力卓绝的学者型商人也只有被他忽悠的份儿。
这就是重生者的可怕之处,你知道的我都知道,我知道的很多你都不知道,跟这份儿先知先觉比起来,什么牛逼哄哄的金手指都是个屁!
不止纪云岚,便是一直以为罗恒是打肿脸充胖子信口胡言的张敏也被震撼住了,她在宣传部这个重要部门工作,于国是方针还是有一定研究的,忍不住问道:“那你觉得这房产最终会上涨到怎样地步呢?”
罗恒想了想,说道:“疯狂到你无法想象的地步,一线城市十倍以上,二三线城市七八倍到十倍,便是咱天南这种三线偏四线的城市,也能上涨五倍以上。阿姨,你现在要有闲钱,拿去囤房囤商铺,一准没错。”
他这话别说张敏不信,便是作为他脑残粉的李葭薇都不信,更可况是纪云岚了。
纪云岚寻思这小家伙先前那般表现,也不像是个说瞎话的人啊,便问道:“那你给叔叔说说,你这般论调,可有什么依据?”
“依据?纪叔叔,这玩意儿我还真没法跟您说清楚。”
罗恒摇摇头,正色道:“纪叔叔,您只要仔细想想,为什么咱国家的外贸储备增长速度一年比一年吓人就行了。”
纪云岚眯起了眼睛,他混体制的时候是政研室的,对于经济体系极为熟悉。
自然知道外贸储备是个什么玩意儿,美元是国际货币,中国的外贸储备自然是用的这个,一个国家外贸储备增加,说明不断有外来资本流入。
外来资本进入中国干嘛,难道是为了炒房?
纪云岚皱起眉头:“五倍十倍的涨,这不是泡沫么?”
罗恒笑着点点头,笑道纪叔叔您是明白人,一点就通。就是泡沫,不过这可不是一般泡沫,而是钛合金打造的泡沫,未来三十年都不定能破灭那种。
而且泡沫破灭前总是最美丽的,能让无数人趋之如骛,为之疯狂。
事实上就中国的房市,国家和外来资本的博弈,从现在就开始了,一直到十三年以后都还在僵持,至于以后到底是国家将外来资本套牢还是外来资本趁中国房市崩盘前抽身而出大赚一笔,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饭局谈话到此为止,接下来大家都心知肚明,纪云岚邀请李葭薇到书房详谈,李葭薇给罗恒递了颜色,罗恒小声跟她说道:“姐,你先去吧,我按照我跟你讲的谈,我估计老纪同志等下还会跟你装大头蒜,甭管他,我过一会儿进来,保管分分钟将他搞定。”
李葭薇依言去了,而张敏进厨房洗碗去了,就剩下他跟纪萧萧两个大眼瞪小眼。
罗恒坏笑道:“纪萧萧同志,要不你请罗恒同志去你闺房参观参观?”
纪萧萧起先是不同意的,但实在拗不过他,也只得小脸微红带他进去了。
纪萧萧方面收拾地简约大气,书桌上放满了《简·爱》、《巴黎圣母院》、《人间喜剧》之类的世界名著,另外还有许多港台歌手,外国歌手的磁带,看得出来,这姑娘那身人见人爱的文艺气息,那是打小就开始熏陶的。
床是单人床,同样收拾的很整洁,没有什么那啥满天飞的风中凌乱场景,枕头处摆着个维尼熊。
纪萧萧极爱干净,便是课桌都整理的一丝不苟,房间自然也收拾的妥妥帖帖,比罗恒这惫赖家伙强了何止千百倍,是个表里如一的好姑娘。
罗恒毫不客气地坐到她床上,找了本书随意翻看起来,这还是纪萧萧闺房第一次接待外人,罗恒不矫情,她倒是有些忸怩,坐也不是站也不是,也不说话,呆在一边搅着衣角,脸颊微红,楚楚动人。
罗恒暗觉好笑,也不跟她说话,四处张望着,最后视线定格在一个黑皮笔记本上。
他将笔记本拿了起来,纪萧萧顿时紧张起来,惊呼道:“不要看!”
罗恒小时候是个熊孩子,长大就成了“剑修”——也就是“人贱合一”境界的贱人——一般你不要他碰的东西,他是一定要去碰碰的。
所以他翻开了笔记本,随意翻到一篇,发现竟然是这丫头写日记的本子。
而这篇日记的标题让他“虎躯一震”——罗恒是个混蛋!
他眯起眼看了起来。
看完后,满脸杀气地找纪萧萧,却发现这姑娘不见了,仔细一瞧,才发现这姑娘不知道什么时候躲到了床另一边,将头埋在了被子里,臀部高高撅起也一无所觉,竟是装起了鸵鸟,而青丝背后晶莹如玉的耳垂已经红彤彤一片。
这姑娘有个毛病,一紧张耳垂就泛红。
罗恒想了想,一本正经地说道:“纪萧萧同志,关于你暗恋我这事儿,我觉得你必须收买我,要不我会把此事禀告组织!”
此话一出,纪萧萧头埋得更深,耳垂更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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