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韩江商量了一番收购事宜,连带着后续宣传炒作都有了。韩江觉得奈莎小姐不光写书好,商业头脑也不差,不愧是卫老的外孙女。
吃过了饭,奈莎就准备离开了。
刚出了会所内部,就收到了父亲的信息,叫她回家吃饭。多年来父女俩中间存在着巨大的误会,现在隔阂逐渐在消除,终于有了父慈女孝的感觉。她手指灵活地敲击屏幕,回复“吃过了,待会要去一趟圣心孤儿院,看看玛丽阿姨。”
女儿是个念旧的人,安逸是欣慰,又发过来一条信息,“那就晚上一起吃饭。”
与流风亭会所一墙之隔的,是晶城图书馆,奈莎的首次签书会就在这举行。那一次叶霑在二楼看她,大概那时候他就认了出来,她是捅他一刀子的女杀手。只是他永远不会想到,捅他的人已经去了天堂,这具身体装了一个全新的灵魂。
多么匪夷所思。
图书馆旁边新开了一家奶茶店,店名满满,logo就是一个白白胖胖的馒头的卡通形象。店主人如店名,圆脸少女,皮肤白皙。奈莎认出来了,这不是当初在安琪儿升学宴上的曹满满吗?
奈莎走上前去,望着上方的菜单,选了一个恋旧口味的,“古早味奶茶,去冰,七分甜,加奶霜和波霸。”
柜台后面的曹满满应了一声,麻利地操作起来,边做还便解释:“我家奶茶甜度非常高,一般女孩子都是五分甜,或者无糖的。毕竟现在流行‘零糖低脂零卡路里’,健康又不胖。要不要改一下搭配?”
“不用,我的体质吃不胖。”奈莎实事求是。
曹满满发出了磨牙的声音,太会拉仇恨了,她递过去奶茶,“诺,好了。”
一抬眼,看到了奈莎的脸。天呢,偶像!曹满满走神了,手上失去了力道,奶茶眼看就要落地,被奈莎手一抄,捞了起来。
“这么美味的奶茶,掉了多可惜!”奈莎插入一根吸管,美滋滋地喝。
“大神,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我一直在网上关注你呢,你真的封笔了吗?我以后书荒了怎么办?”曹满满说着,眼睛蒙上了水汽,追书的日子那是她的青春。胖乎乎的手在围裙上擦了残,从柜台后走了出来。
“我也刚回来,就看到了你,有缘吧?捭阖作家七百万,放心吧,写书写得好的很多呢。”奈莎很认真地安慰这个真诚的小莎迷。
“不行,弱水三千,只取一瓢。”曹满满从柜台上拿过了笔记本和笔,递过去,“大神,求签名。哦哦哦,你还没喝完,看我急得,好喝吗?”
奈莎有片刻的怔仲,以前也有人对她说,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为什么老是想起他呢?她不喝了,龙飞凤舞地给曹满满签了名。“拜拜。”她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