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绾住进了德莱塞家的一个比较大的阁楼间,换上了当时款式的衬衣、马甲、背带灯笼裤,穿上了长袜和皮鞋,出门还戴上插着羽毛的小毡帽。换好衣服,他把洗干净的西服、大衣,小心翼翼放进箱底,和他手提包里的笔记本电脑、手机放在一起。他轻轻地抚摸了一阵,关上箱盖,仿佛和自己的过去告别。那本重要的论文被他锁在抽屉里。虽然中文材料不至于被人偷看,但这种性命攸关的东西是谢绾损失不起的,他决定尽快手抄一个副本。
安顿好后,谢绾开始全力投入制作原型枪。制作第一支原型枪的工作很顺利,大概两周就完成了制作。谢绾全程亲自动手,在原来已经很成熟的燧发枪基础上制作了简易的后膛枪机,制作了纸壳弹。
第一次试射效果不错。枪械工匠德莱塞操枪也很熟练,他在分别使用燧发枪和新型火枪之后,马上对比出了优劣——最明显的就是射速和射程都提高到两倍。这意味着,在第一轮互射以后,排着密集阵型的敌军还在按部就班倒火药装填,自军能再次连续射出两颗子弹。颇有我为刀俎,人为鱼肉的优势。
德莱塞咧着嘴大笑着,仿佛订单马上到手;谢绾也暗自窃喜,不过他倒不是因为造出了这支设计粗糙、浑身缺陷的火枪,而是因为他初步向德莱塞证明了自己的价值,这对他来说尤为重要。
谢绾看德莱塞高兴地忘乎所以,趁机怂恿他道,
“这在中国已经是成熟技术,我有些同行也在普鲁士活动,要不你先去跟军队沟通下吧,免得被别人抢了订单。”
“对啊!绾,我得去跟军需官先生谈谈了。”德莱塞也觉得谢绾说的很有道理。普鲁士军队在埃尔福特的军需官,因为负责采购火帽,是德莱塞的老相识。
谢绾还想跟德莱塞说点什么,德莱塞没给谢绾抓住他的机会,挥挥手,拿着新型火枪一路小跑去马厩,套上马车出发去埃尔福特。
谢绾望着德莱塞马车屁股扬起的尘土贼兮兮地笑了笑。
第二天傍晚,德莱塞回来了,在楼下工厂里大声训斥着工匠们。
谢绾白天去了瑟梅尔达的集市,算是给自己放个假,也顺便实习一下这段时间自己为了适应这个时代而苦学的十九世纪德语。逛了一天,这会儿有点困,正在打盹儿。被德莱塞吵醒时还迷迷糊糊的。
他从窗户探出头,对楼下的德莱塞打了个招呼,
“约翰,有没有好消息?”
德莱塞抬头看是谢绾,于是低下头继续边忙边说,
“三十支。科西嘉的乡巴佬逃回了巴黎,正在集结部队,军需官先生说他一个月后也会出战,他所在的部队可以装备三十支这种火枪到前线去试验一下。”
“科西嘉的乡巴佬?”谢绾楞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这说的是拿破仑·波拿巴。此时是1815年5月,正是拿破仑百日王朝期间,两个月前欧洲各国组织了第七次反法同盟,出兵十五万准备扑灭这个卷土重来的法国皇帝。
“一个月,我们制作不了那么多吧?”谢绾继续问道。
“为什么不?枪管、枪身都是现成的,只要你把枪机的制作工艺教给我和工匠们,大伙儿一起干就能快速地制造安装枪机,纸壳子弹制作起来也很快。三十支,我们只需要两周就可以送到军需官先生的客厅里。”
“那你能赚不少钱了。”谢绾想试探德莱塞这订单到底有多重要。
德莱塞耸耸肩,然后对谢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