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伟强,就是谭大娘的儿子,潘勇的父亲,桃源县人,62年出生,今年差不多48岁。
原桃源县兽类制药有限公司下属职工,是接的他父亲的班,在厂里的职位是仓库管理员。
在兽药厂里,仓库管理员是一个很不错的职位,稍有油水,原本潘伟强是拿不到这么好的职位的,却是得益于他的父亲,也就是谭大娘丈夫,因公意外去世,厂里为了补偿,才给了潘伟强这个职位。
早些年,潘伟强因为仓库管理员的职位优势,着实过了几年好日子,还谈了个好媳妇邓珊,就是刚才在病房里照顾潘勇的妇人。
可是好景不长,后来兽药厂转制,被卖给了私人经营。从那时候起,潘伟强的日子就一天不如一天了。
国营的时候,他的仓库管理员着实是个好职位。但转为私营之后,私人老板管理何其严格,仓库管理员的油水再也没有了。
潘伟强后来又干了两年,日子每况愈下,在加上那些年下海经商的浪潮此起彼伏,潘伟强最后一狠心,最后干脆辞职不干了。
经商没经商不知道,反正从家里拿了笔钱就出去打拼去了。
然后,然后这一走就再也没回来。
听着谭大娘介绍,张坤脸色越来越冷,胸中一股闷气郁郁。
“出去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那您老过世的时候。”张坤突然想到一个问题问道。
谭大娘轻轻摇头,面无表情。
张坤脸色开始发青,眉头狠皱。
抛妻弃子,甚至连老娘都不要了,这世上,怎么还有这种人。
这对一直以来相信人心本善,信奉百善孝为先的张坤来说,潘伟强这种人如果出现在张坤面前,即使毫无关系的人,张坤都想狠狠揍他一顿。
不过张坤还是强忍着心头怒火说道:“所以,从那以后,就你们三个人相依为命生活?潘伟强就没打个电话,发个电报,写封信回来之类的?”
谭大娘轻轻摇了摇头,然后说道:“准确点说,是我和潘勇两人,小邓后来选择了离婚。”
在潘伟强走后的第三年,邓珊再也受不了提出了离婚。
当地法院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最终判决离婚生效。
当时邓珊原本想带着潘勇一起走,可是,谭大娘劝住了她,那年岁,一个离异妇人,如果再带个孩子,基本很难找到二婚。
而当时邓珊还年轻,不到二十六岁,离开了这个家肯定还是要重组新的家庭,而这样的情况下,带着个孩子确实不方便。
不说带着个拖油瓶找不找的到第二场婚姻,就算找到了,继父会不会对潘勇视如己出也难说,那还不如让潘勇跟着奶奶。
所以邓珊考虑了很久,最终同意了。
之后就是潘勇和谭大娘两人相依为命过了这么些年,直到两年前,谭大娘过世,之后便是潘勇一个人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