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大脑,总会有些被遗忘了的时光,不到那最重要的一刻,始终无法记起来。
但是,记不得,不代表没有过。
站在舞台的最中央,黑暗中,孟轲的大脑突然就像是过电影一般,冒出来无数段琐碎的记忆片段。
深埋在心海底处的珍贵片段,犹如上帝视角,孟轲,一眼数年。
最初的片段是在炎热的盛夏时节,年纪轻轻的孟大雷,从乡下提着一个竹编的菜筐筐。篮子里放着一个男婴,是他刚满月的儿子,因为营养不良,体弱多病,出生时仅有三斤半的小娃娃,三天都没哭出一声。当时的医生说,多半是带不活了,但孟大雷不信,还给儿子起了个贼有学问的名字,孟轲,据村里老人说,这名字硬气,兴许能让娃娃活。
为了在县城里给孟轲治病,孟大雷早出晚归的捡垃圾,因为啥都不懂,媳妇儿翠花又不乐意去寻摸活技,一家三口,只能全靠孟大雷。
初来乍到,孟大雷没啥钱,租来的屋子那是破烂到极致,因为要堆放捡来的垃圾,处处都是发霉发臭的下水道味儿,啥都不干都辣眼睛。
其实,年轻那会儿,孟大雷挺帅的,只因一次变故。
记忆片段中,那是一个初春的傍晚,画面中的孟轲已经一周岁了,孟大雷捡垃圾回家,发现杨翠花睡着了,躺在一旁的孟轲额头滚烫。
赶紧抱起儿子就往医院赶。
那个时代,根本不像现在繁华,而且他们那块似乎家家户户都养着狼狗,有些走丢的,就成了野狗。
初春野狗发情,又赶上傍晚饥饿,几条恶狗恰好就将满头大汗的孟大雷给堵在了一处破败的巷子口。
狗不认识孟大雷。
孟大雷也不认识狗。
但,恶犬确认了眼神,是可以battle一下的人。
可能是小孟轲太香甜了,也可能是孟大雷身上的汗味或者警惕性引起了恶犬们的不满。
疯狗围着孟大雷,慢慢靠近。
画面里的孟大雷,整个人的肌肉都绷紧了,后背刷刷的冷汗往外冒,虎视眈眈地盯着那群畜生。
很快。
恶犬便告诉孟大雷,它们饿了,它们疯了,它们要发春,它们要攻击。
抱着儿子的父亲,面对这等情况,应该如何抉择?
答案很快揭晓。
根本没有半分犹豫,孟大雷就化身护儿老狗,拼了命的跟恶犬厮斗,当时,发着高烧的孟轲就被孟大雷护在屁股后面,毫发无伤。
可孟大雷就惨了,那一次,也是他人生仅有的一次,实实在在体验了一把,与狗互咬的感觉。
是真正的咬,狗咬他,他也咬狗。
为了护住孟轲,孟大雷使出了浑身解数,牙齿、头、手脚、指甲、膝盖……只要能当成武器的,他,无所不用。
画面里,帅气的孟大雷从那时之后就成了憨憨壮壮的邋遢丑汉,但这事儿,孟大雷从未跟孟轲提起过,也不怎么跟旁人说,按照他的话:“这就是命,人各有命,强求不得。”
一个月三块钱的苦日子,孟大雷领着孟轲和杨翠花过过,他这一家之主经历过的苦难,那是数不尽数,但:“往后的日子还长,家要继续撑下去,路要继续走,不能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