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卫生间的镜子前,路明非一脸兴奋。
血统觉醒,原本黑色眸子变成如今的灿金色,仅仅只是因为他的一个念头而已。
在和其他人聊天的时候,备受打击的路明非决定去卫生间洗把脸,振作一下。
在往脸上揉洗面奶的时候,他突发奇想,觉得既然礼包奖励血统有关,那他有没有可能觉醒个牛逼的言灵啥的,结果就是这么一想,他的脑子里瞬间多出了许多东西。
90个言灵。
1到88号,88个普通言灵,外加一句不要死和一个神寂。
路明非顿时觉得自己牛逼上天了,他选择性加暂时性地遗忘了言灵的诸多缺陷。
他抬起头,就看到了自己的小金瞳。
拍了张照片发群里,跟上条当麻绊了会嘴,又自我陶醉了一会,路明非才觉得不对。
首先,那些大杀器般的高危和神级言灵他只有一个——神寂,这个言灵他知道,序列116,当初黑王弄死加封印白王使的就是这招,黑王直系血裔专属,强无敌!
但路明非的潜意识和理智都在警告他——这玩意,能不使就尽量别使。
此外,他也不敢把那些言灵全使出来,混血种只会有一个言灵,最多也就是以后能靠着血统提升来进化,但进化后也是一个,原来的就没了。
死侍也一样,只有纯血龙族中的高等血脉,言灵才多的跟不要钱的似的,
也就是说他路明非如果不想被混血种界的某些有心人给盯上,那他就得限制自己使用言灵的数量,至少在人前要注意。
这和坐拥一千万却每天只能花二十块有什么区别!
此外,他的黄金瞳也不知道能不能消失,卡塞尔学院那边问题不大,但叔叔婶婶那不好解释啊。
就在他想着黄金瞳能不能关的时候,它,变回去了。
“我靠!想变就变吗?!给我变。”
金色
“变回去!”
黑色
“给我变!”
金色
“变回去!”
……
像个傻子一样玩了十几次后,路明非终于停了下来。
此外,他还确定了一件事,他的黄金瞳,应该是没有消耗的,其他人的黄金瞳往往需要高度集中精力时才会出现,有的甚至使用言灵时都不会出现。
除了楚子航、死侍和纯血龙族之外,维持黄金瞳也是有消耗的,龙二中昂热就对拍卖会以黄金瞳来表明身份吐过槽,说有些人参加个拍卖会还得累成条死狗。
路明非玩了这么久,也没觉得有什么消耗。
……
路明非:事情大致的经过就是这样了,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第一次有了有了言灵,而且还有了不止一个言灵。两件快乐事情重合在一起。得到的,本该是像梦境一般幸福的时间……但是,为什么,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
顾昀泽:是你自己打死自己,还是我帮你?
路明非:别别别,我就吐个槽,这梗还是你教我的呢。明明得到了一堆言灵,却要限制自己使用什么的,太难受了。
顾昀泽:你四不四撒?
路明非:???
顾昀泽:上条当麻的后台是亚雷斯塔,确实硬的不要不要的。可你虽然没了小魔鬼,但是你还有昂热啊!在倒下之前,他一定会拼死保你的!
路明非:所以……我可以想一个拙劣的借口,比如我的言灵是模仿是之类的,到时候昂热校长会给我圆好的!
顾昀泽:没错。你可以说自己的言灵是模仿,能模仿所有89号以下的言灵,代价是消耗是原版的好几倍。到时候你作为S级,体力好点,就算好几倍消耗也能成撑得住,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路明非:对啊!好,就这个了!反正校长会替我圆回来的!开心.jpg
顾昀泽:你tm就不会自己思考吗?!
几天后……
终于还是开学了,路明非今年高三,开学比路鸣泽早两天。
一个月左右的锻炼,让两个人的关系好转了不少,路鸣泽基本上已经不会再对路明非冷嘲热讽了,也不再随便支使路明非,对他的称呼也逐渐从“喂”变成了名字。
路明非也考虑过要不要原谅路鸣泽,路鸣泽虽然确实讨厌,但相比于那些勒索、凌霸同学的同龄人来说,他还是要好上许多的。
说来也是,一个从小被父母溺爱长大,未来早恋都是网恋,不泡吧不抽烟不喝酒的娇气胖子,再坏又能坏到哪去呢?
但子曾经曰过:“以德报德,以直报怨。”
路鸣泽当年是怎么欺负自己的,路明非可还都记得清清楚楚。
他最终决定,先给路鸣泽安排半年“夕阳的刻痕”,然后再决定要不要原谅他。
早上路明非洗了漱,换上校服出门了。
一旁准备出去晨跑的路鸣泽看着路明非的背影,有些出神。
以往的路明非站着时肩膀是塌的,头微往前倾,背虽然不偻佝,但也不算直,整个人看起来没有一点精神,颓废的要死。
如今的路明非,可以说是站如松坐如种,行走坐卧之间自有一股子精气神在里头,有那么一瞬间,路鸣泽甚至觉得路明非的背影很像是电影里的叶问。
路鸣泽在想什么路明非是不知道的,但他的状态确实前所未有的好。
前几天体内龙族血统觉醒后,路明非体质开始飞速提高,昨晚他偷偷试了试,几十斤的大理石茶几,他一只手就能很轻松地平稳举起来。
从红包哪里领来的武功他感觉着大部分也都能使出来了。
到了学校,上了半天课,很多人都觉得路明非不一样了,和之前好像有了不小的区别,但由于路明非在这个班里没什么朋友,自然也没人来跟他搭话。
今天的课路明非听的相当认真,龙族血统的觉醒,给他带来了强大的学习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记忆力,老师讲的东西,路明非全都听懂了。
放学后他去了文学社,推开门,陈雯雯坐在靠窗的桌子旁,看着一本赫尔曼·黑塞的《纳尔齐斯与歌尔德蒙》,阳光照在她长长的睫毛上,染上了浅浅光晕,路明非看着她,只是觉得她很漂亮。
文学社的书架上是有武侠小说的,毕竟武侠小说也是文学,但以往路明非是不看的,因为他害怕会因此给陈雯雯留下什么不好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