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那么明显吗?”
苗苗恨不得用一整篇惊叹号:
“明显!太明显了!姐,你都出道这么多年了,你的演技呢?!你别告诉我,你只在短视频里飚演技,生活中就是狗刨的演技吧?
你别忘了昨天你亲口跟我说的计划,你说你要手刃渣男小三,让他们死无葬身之地的啊!
要是连表情都管理不住,非得露馅不可!”
苏熙扶额:
看样子,自己的亲妈天赋要觉醒了吗?
作为作者,也看不下去女主被自己虐得太厉害了吗?
总之,既然这个世界危机重重,每个人都不是良善角色,想要完成任务,就必须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才行。
苗苗说得没错,要把自己在工作时的演技拿出来,一定要骗过渣男小三的眼睛,在他们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让他们“社会性死亡”,这才是最好的结局。
让反派放松警惕的最好方法是什么?
就是让他们感觉到自己身处巅峰时刻,春风得意呗。
人一旦得意,就容易忘形。
在他忘形的时候,再给他狠狠一击,才是最爽的。
苏熙心意已定,先叫文瑾来她的办公室。
五分钟后,敲门声响起,苏熙喊“请进”,一个扎着丸子头的小脑瓜,探头探脑地进来了。
文瑾说着“曼熙姐你找我?”一边走到苏熙的办公桌前,在她对面坐下。
苏熙刚穿越到这个书中世界,这是第一次仔细瞧着文瑾的脸。
她跟书中形容的一模一样:
巴掌大的小脸,吹弹可破的白皙皮肤,不那么惊艳却让人恋恋不忘的精致五官,她的脸上长得最成功的就是她的眼睛,是那种眼角微微下垂的小鹿眼,大而微微无神,却显露出一种别样的,惹人无限怜惜的神情。
如果在现实世界,有人告诉苏熙:
就是这个女孩,抢走了别人相识于微时,一路磕磕绊绊,相濡以沫,恋爱八年,才修成正果的丈夫,夺走了原配全部的财产,还把作为公众人物的原配扣上破鞋的帽子,一辈子都不能翻身……
单凭外貌来看,苏熙肯定也无法相信。
因为文瑾长得实在是太无辜了。
根本不像那样恶毒的心机女。
公平来说,如果要说原主苏曼熙是这种人,看上去倒还更可信。
所以说,以貌取人往往是错误的。
会出现偏差。
就像当初苏曼熙高高兴兴地跟文瑾签约,把她纳入旗下,一手将她捧红,怕是也从来没想过,她请进公司的,是这样一个蛇蝎心肠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