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芬是我的同学,但读了一学期就不读了。我是走读生,和班里的住校生没有多少交往。
莫莫是例外,因为我们是同桌。
所有有关她的事都是来自莫莫及我家表姐的偶尔提及。知道她嫁了高富帅,前几年将家族企业搬到香港。生了一大群孩子,做了全职太太。以为会打心眼鄙视阿芬的傍大款。然而,接触后感觉我们就是小屁孩的级别。人家是大师有范极了。
一言一行让人感觉特亲切,如果是装出来的,她真的不用岗位培训可直接去做演员了。
也许阿芬觉察了气氛的诡异,也捕捉到了我眼中的不屑。她兰花指轻举杯子凑到唇边,轻轻的抿了一口红酒,嘴唇的炫彩红一闪一闪的。吸引着我们几个的……莫莫说话前喜欢用眼扫视大伙,像演讲赛,像在课堂上课;小郑善于直视你的双眼,看到你的内心,感觉你是他的唯一,你是最重要的;光头孙和华仔是天生演双簧的一对……阿芬的唇,太吸引人了。不是古时候推崇的樱桃小口,也不及舒淇大嘴美女那般的性感。那是两片会说话的唇,是五官的焦点。现在的她轻启朱唇,糯米糕似得哝哝南片乡音——
“郑,你的情书在我娘家的闺房里,现在还保存完好。我欠你一个解释。我与老公是我指腹为婚的。不是你不够优秀,是因为我先有了他。原谅我那时不懂爱!”
小郑静静的听着,抬头直视阿芬:“你现在幸福吗?”
“很幸福!就是常常的想起你们”阿芬坦然道。
“我们也很想你啊!你马上加入我们职中的同学群吧!很多同学都想着我班的大美人呢!”莫莫说。
“真的吗?”阿芬眼中掠过一丝真切的感动。
在报了QQ群号后,我们有一杯没一杯干着。一起玩起职中后山草坡的行酒令。这次是华仔提议,以“婚姻”为关键词,说几句感言。要有哲理!由要开车的我和光头孙做评委。我和光头孙当司机可以茶代酒。
“婚姻如鞋,无论什么鞋,最重要的是合脚;不论什么样的婚姻,最美妙的是和谐。”阿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