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法师无论在帝国还是在公国,都享受着非常高的待遇,霍普金斯和博斯维尔本身属于魔法师协会的一员,同时也在莫桑公国效力,在公国效力也有很多去处,俩人之所以选择飞龙山脉无非是两条原因,其一,在飞龙关,公国给的待遇最高,还不用像在赤水河沿岸需要参与对布鲁特公国的战争,其二,这里靠近飞龙山脉,想要更方便获得山中的魔晶或者魔兽尸体,没有比在飞龙关更好的地方了。
俩人尽管名义上在军队中挂职,但和其他魔法师一样,哪怕是军队的最高领导人,也无权对一位魔法师指手画脚,前一天几百骑兵骚扰边境的时候二人甚至都没有出来,这次大军压境,二人才不得不出来露个面。
二人都是大魔法师的境界,在魔法师当中也是非常高阶了,身后还跟着一串仆从,有武士,有魔法师,听得华莱士出声相请,都把视线投在二人身上。
二人都在看着战场上的形势,只是看他们淡然的表情,似乎战场上的一切都跟自己无关,博斯维尔须发皆白,身形矮胖,五官都堆到一处,一只大鼻子特别显眼,他摸摸自己的大鼻子,笑道:“霍普金斯,那咱们露一手吧?”
霍普金斯也是个白胡子老头,不过长相比博斯维尔要整齐很多,穿个白色法师袍一尘不染,比较符合“高人”的设定,他手持一根二尺长的法杖,玫红色,一个老头拿一根玫色的法杖显得有些怪怪的,不过懂行的人就不会嘲笑他。
他手中法杖的材质为红蝶树,与此相对的还有一种叫蓝蝶树,两者都是魔植,听名字就知道一种是火属性,一种是水属性,奇怪的是在自然界还从未见过单独生长的红蝶树或者蓝蝶树,只要被人发现,必然是两者相互缠绕生长,由于蝴蝶喜欢双飞,或者因为这两种树开的花特别招蝴蝶,几处著名的蝴蝶谷都是因为有两种树导致,所以这两种树有了这个奇怪的名字。
虽然名字怪,模样也不讨正常魔法师的喜欢,但还是受到了很多火、水两系魔法师的追捧,粉红色的红蝶树制成的法杖增幅就能达到百分之十左右,霍普金斯手中这根玫红色的,增幅绝对超过了百分之二十!
霍普金斯跟矮胖子关系不错,听他说话理都不理,只向华莱士行了个礼,随即面朝山下的部队,念起了咒语!
要是何剑在此,一定要奇怪,怎么魔法还要念咒语的吗?他玩了这么多年的魔法,学生都教了无数了,从来没念过什么咒语啊!
他所不知道的是在魔法师协会,本身就分做两派,两派就施法时要不要念咒语争论不休,所谓咒语并不是什么真的咒语,而是在一些高等级的魔法中,施法十分困难,对精神力要求太高,施法者就将施法的步骤用语言的方式轻声念出来,同时调整好语言音节的节奏,施法时精神力根据这些节奏做出变化,相对来说可以容易一些。
因为要调节音节的关系,所说的步骤一般会被简化很多,有的只有自己这一系的人能懂,普通人听了就跟咒语也没多少区别。
习惯的人适应了这种施法方式,不念叨就放不出魔法,而实际上大部分人用这种方式施法都会快一些,而反对者就说这都是心理作用,而且一直依赖音节,会对本身的精神力造成制约。
两种说法至今并没有一个定论,一般拜了哪一种师傅,就跟下去学了。
霍普金斯除了咒语,自然也不放过手势,他一手用法杖指着前方,一手不断比划着手势,这都是对脑中魔法结构的一种辅助,同时口中念念有词,不一会,整个战场的火系魔力渐渐浓郁起来。
周围的人都神色紧张的看着他,魔法师对于普通人有天然的压制,究其原因是魔法师通常精神力要远远大过普通人。霍普金斯叽里咕噜念了一通,然后双手一张,猛地往上一抬,喝道:“地狱之火,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