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天福地,碧绿如茵。
在山上的清凉让魏昆感觉不到一丝炽热,但是来到山脚下,早已经饿的头晕眼花的他汗流浃背。
可惜如此宝山,却被一群和尚占据,实在是暴殄天物。
不纳贡,不交粮,占据良田化作佛产。
多少百姓流离失所,化身乞丐,成就了丐帮的威名。
抬起头,黑乎乎的笑脸被汗水流淌出一道道水印。眼角的酸辣让他忍不住眯了眯眼睛赶紧低头,汗水流进眼睛的感觉真不是好承受的。
揉了揉肚子,抿着嘴唇看着黝黑的脚背,迈开脚步快速的前进。
烟尘荡起,尘土飞扬。大地被炙烤的滚烫,脚心的茧子又厚了几分。
穿越古代,并没有人想的那么好。
吃穿住行,样样困难。
就连拉粑粑都痛苦无比,令人绝望。
魏昆不知道那些向往清穿的美少女,如果真的穿越过去会不会能承受得住现实的压力。
至少他对这个时代深恶痛绝。
赶路全靠走,地面坑坑洼洼,即使是富贵人家有马车,也未必能舒服到什么地步。
没有网络,没有空调,没有电视和手机,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乏味。
唯一让魏昆有希望的就是,触手可摸的未来。
在这个时代,或许他未必能成就人上人的地位。但是只要努力,定然会比前世过的更加富裕。
他给自己定了两个目标,一搜寻武功秘籍,修炼武功,成为世外高人,拥有自保之力。二,积累财富,打下家业,培养手下,划地为王。
若是太平盛世,做一个富家翁魏昆没有抵触。
但是,这是乱世,对于未来的杀戮魏昆心知肚明。
如果不能独善其身,超然世俗,那就一定要有强大的势力,才能保证自己不做狗。
没错,魏昆不想做狗。
但是,他又怕死。害怕刀兵加身,忍不住恐惧低头。
其实,他完全可以躲入山林,隐藏起来不再出来,忽悠一群百姓跟随自己,过桃花源的日子。
但是,魏昆却没有那样想。
毕竟,穿越一次啊……
或许,他内心的不甘和野心,他自己都没意思到吧。
“还有两处地方要去,不过要先搞点钱才行。”
魏昆目光闪了闪,肚子的饥饿,浑身的疲惫,让他脚步更快了。如果不进城弄点吃的,在这荒无人烟的野外他几乎能想象到自己的后果。
路边多一具尸体罢了,或者会成为野狗的食物。
临安城。
大宋京城,繁华程度毫不客气的说,是这个世界的世界之巅。
这个时代,大宋的一切都远超所有国家,所有民族。
当然,除了军队。
他的繁华程度,令人向往。才子佳人,令人迷恋。即使千百年后,对于这个时代,依旧有人感慨惋惜。
只是,大宋的繁华只是过眼云烟,宛若没有根基的豪华别墅一般,一推就倒。
魏昆知道多年之后,这里会铁骑遍地,杂草丛生,彻底的化为野蛮的牧场。
缩在墙角,空空的衣袖在风中飞舞。膝盖压在胸前,目光有些迷离,看上去绝望又颓废,宛若行尸走肉一般,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
忽然一只雪白的小手伸了过来,放到魏昆胸口位置,两根如葱一般的优美手指捏着一块小巧的碎银子放入魏昆胸口的黑布带。
魏昆抬起头,目光感激的看去。却见是一个眼神怜悯的少女,衣衫华贵,目光不忍的冲他点了点头。少女正要说些什么,身边的彩衣侍女却皱了皱眉,拉着少女的手如避蛇蝎一般快步离去。
风流大宋,物华天宝,才华横溢的士子,风流俏丽的佳人。
这如诗如画的世界,不缺少家财万贯的富贵者,也不缺少衣不遮体的贫困家。
别看街道上人来人往,穿戴整齐。
魏昆心中清楚,恐怕很多人家中就这么一件衣服,出门了才会穿上。
在家里……
在家里当然坦荡荡了。
衣服很贵的,就跟鞋子比脚贵一样。
脚伤了可以养,鞋子烂了,修补都要花钱。
感激无比的送走一步三回头的善良少女,心中祝愿对方找到一个专一的好男人。
对方的人影一消失,魏昆就再次恢复懒洋洋的样子躺在那里一动不动。空荡荡的衣袖在空中飞舞,凌乱的头发,脏兮兮的小脸,瘦弱的身子,让人一看就心生怜悯。
身为丐帮弟子,乞讨自然是第一手技能。如果连乞讨都不会,你还有脸进丐帮?
当然,净衣帮不算。
魏昆眯了眯眼睛,歪着脑袋嘴角玩味的看着不远处一样一身乞丐装,头发凌乱披散,小脸黑乎乎的臭小子,目光有些得意。
那也是一个小乞丐,距离魏昆只有十步距离,盘膝而坐,脸色凄苦,嘴里念叨叨举着一个破碗,冲着身边路过的人一个个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