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巷串串店里,席梦抿了口饮料。
听到孟同峰的话,她翻个白眼,说道:“听说你最近谈了个女朋友,因为人家女孩喜欢吃牛排喝红酒,跟你爱好不合,你就把人家甩了,看来这事是真的啊!”
孟同峰脸色一黑,无语道:“我的席大总裁,我们都这么熟了,不要听风是雨好吧,我这人你还不了解。”
“哦?怎么回事?”郑歌好奇了。
席梦抿嘴笑笑,“这个得我们的孟总来说呢,江南市这边的圈子里,都传开了。至于事情真相,我也挺好奇的。”
孟同峰摇摇头,道:“也没什么,那个所谓的女朋友,是老家一亲戚介绍的。说起来,我和那女的还有点亲戚关系呢。”
“对方长得还不错,可就是有些不讲究。第一次见面,就拉着我各种逛街,逛的还都是奢饰品店。一进店里就乱买一通,花了十来万。关键是买单的时候,竟然还要我买单?”
孟同峰有些有些夸张道:“要知道,那才是第一次见面啊!真不知道脸咋那么大。”
说着,他叹了口气,“当时大庭广众的,那么多人看着,我也不想事情闹大,毕竟哥们也算是公众人物了不是?所以就花了点钱。”
“后来,我就把话说开了,直接拒绝了和那女人交往。结果那女人得寸进尺了,跟个泼妇似的。有一次,竟然跑去公司闹。没办法,我就胡乱找个借口,让保安把对方赶出去了。没想到,这点破事还在圈子里传开了。”
郑歌闻言,摇摇头,笑道:“花了钱,就白花了?没开个房间啥的?”
一旁的席梦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如果不是对郑歌了解,还以为他是那种动不动就开房的渣男呢。
孟同峰摇摇头,“那女人我不喜欢。”
“不喜欢还花钱?第一次见面就花十几万?”郑歌无语了,十几万块钱对他们,跟十几块差不了多少。可是对普通人来说,那就是一笔巨款啊!
一般人,一年也赚不了十几万。
“唉!算了,不说了,毕竟也算是亲戚,虽然是远到天边的亲戚。”
孟同峰摆摆手,想起家里那一团糟的亲戚关系,他就头皮发麻。
关键是,家里父母还不给力,耳根子太软。
……
吃过晚饭,郑歌他们溜达着离开小吃街,闲逛起来。。
喝了大概3两酒,感觉脑袋有些昏沉沉的。
转头看了眼走路有些S形的孟同峰,郑歌无语道:“我说,你这家伙,还行不行了?要不我先让人送你回去?”
阿正、秦蕾,以及五六位保镖,都在后面不远跟着。一个招手,他们就能快速赶过来。
“没事。”
孟同峰使劲的晃晃脑袋,道:“郑哥你是不知道,公司刚成立那会儿,基本每周都要参加几场酒席,每次都是喝到吐,都习惯了。”
郑歌吐了口气,应酬喝到吐的经历,前世他经历过,比如做销售的时候。
可这一世,那种经历就少了。
“那就散会儿步吧,酒吧就不用去了。”郑歌道。
之前还安排,吃过晚饭去酒吧逛逛呢。
看孟同峰那样子,酒吧怕是去不成了。
“也行。”
孟同峰晃晃脑袋。
席梦也没意见,一路上她很少说话,基本都是郑歌和孟同峰两个大男人在说,她就在一旁默默听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