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峒啊。”
王孟抹了抹眼角,当年打仗的时候,他们部队还去过,这一晃都已经好几十年过去了。
书里说的白塔,他还有些印象,只不过渡头的老大爷他却记不得了,是真有这么一个人么?
当时他们在茶峒也没有待多久,但是渡头肯定都摸过。
翠翠,可真是个好女孩儿,不过结局又有些不尽如人意。
王孟站起身来,一直候在门外的保姆见他起来,顿时一个激灵,等到看老爷子精神还不错,就放下心来。
老爷子一百多了,虽然身子依旧健朗,不过家里人肯定还是担心,他又喜欢自己一个人住一个院子,不准其他人搬进来。
儿子女儿们就想找个贴身保姆照顾他,起初他是不愿意的,但是经不住小辈们软磨硬泡,最终同意了。
不过保姆过来整天也没什么事情,吃喝拉撒他自己都能解决,保姆的任务就是防止有什么意外发生。
刚才王孟坐在沙发上拿着一沓a4纸看了两个多小时一动不动,保姆在边上看着,还有些担心,这么大的年纪,哪还能这么用精力呀。
王孟看了两个小时的书,确实有些精力不继,不过还是选择站起来走一走。
“大姐,你是哪儿人?”在屋子里面转了两圈,王孟忽然开口道。
保姆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王老先生是在喊自己。
王孟祖籍是在津卫,对于女性,不论大小都称呼为大姐。
“王老先生,我家是许都的。”
王孟点了点头,“倒是听不出来口音。”
保姆腼腆一笑,“出来得早,老家话好多年不说了。”
“乡音可不能忘啊,听你的意思,一直没回家?”王孟又问。
“家里山沟沟的,穷得活不了人,早就出来了。”保姆憨笑道,自从她过来当保姆,还是第一次跟王孟说这么多话,老爷子今天看起来特别有兴致。
“许都我年轻的时候也去过,要说起来,你们许都的山比较少,不似云贵地区。水也不多,不如湘南。”
“您见多识广,肯定什么地方都去过。”
王孟笑着摆手,“我们那个时候交通不太便利,跟现在不能比,现在只要愿意,全国哪个地方都能去得了,我们那个时候都靠着两条腿赶路,遇到大山大河,只能站在原地抓脑袋。”
……
如果说,《许三观卖血记》的色调是沉重的,压抑的,是脱离现实,又映照历史的。
那么看《边城》的时候,人们的眼前就只会剩下一个小小的茶峒,什么天下大事,什么世间烦扰,都被某种力量隔绝在小镇之外。
像王孟那样去过茶峒的,会被《边城》带回到回忆当中。而那些没有去过茶峒的人,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则会被书中优美的笔触带着领略这片世外桃源。
庄语坐在自己的书房,揉了揉酸涩的眼睛,眼睛长时间对着手机屏幕,他还是有些受不了。
之前读《许三观卖血记》的时候,他觉得张重是个思想锋利,非常有开拓精神的作家。
就像行军打仗一样,能够以奇制胜。
但是读过《边城》他才发现自己对张重的认知实在是大错特错,人家不仅仅能够以奇制胜,还能以正相合。
先不论这本书充斥着的浪漫主义气息,光是这份笔触就是常人难以企及的。看这本书的时候,会让人产生一种错觉,觉得自己不是在阅读一个一个文字,而是在观看一幅现成的画卷。
张重描绘风土人情的功力,让庄语叹为观止。
“令人神往,令人惊叹。”
庄语摇了摇头,竟然生出一种自愧弗如的感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