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道会有几人会跟他争夺,至少是有一个嫡长子的。
到现在他都不知道到底有几兄弟,几姐妹,他觉得这太荒谬了。
但是他也只是摇摇头而已,他清楚的知道只有他提前做了准备才能保持足够的清醒,觉得这剧情太过俗套,但是其他拥有信物的人就不一定了,至少神魂不如他的人绝对是要迷失在这里很长一段时间的,不可能那么快清醒过来。
“没去哪里。就在周围转悠了下。我的马车呢?”
叶晨平淡无奇的问道。
“何大,我叮嘱了你多少次了?遇大事必须要有静气。你看你,公子才离开多久?就把你急成这个样子了。”
瘦小的家伙教训着高大的家伙。
“静气个锤子,公子就是我们的一切。你没了公子,狗屁不是。少拿你那套来教训我。”
两人又日常的争宠了,叶晨瞬间就明了。
奶娘是穷苦出身,不识字的大脚媳妇一个,除去面容姣好,肩膀宽阔,奶水充足以外,在他这个富家子看来确实一无是处,所以给他这个一起长大的伙伴起了一个何啊大的大名。
他嫌弃这个名字叫起来别扭就做主给他直接改成了何大。
为这事,奶娘两口子还让何大对他磕了好几个响头表示感谢呢。
在他们看来,不管他是不是能继承家业的庶出子,都要比他们这种苦哈哈强太多了,他能让何大一直待在他身边就是他们一家的期盼,值得他们为之付出所有。
他当然对这一家是极好的,何大成了他时刻不离的狗腿子,奶娘两个成了他第一个农庄的实际掌管者和干活头领。
打破这一切的就是这个瘦小子的加入,他这个家伙自称是孤儿,其实早就是县城里面乞丐帮中的一个小头目了。
这小子在受到叶晨所化的阴小公子重用后,时不时会从乞丐帮中拉拢一些人手过来,当然这些人都是以他马是瞻的。
人一多,又本来属于两个小团体,必定会造成一些摩擦。
只是他这个前身处理的太糟糕,早不早就在学他老头子那套平衡驭下的招数了。
所以才造成这两个忠于他的人势如水火,一见面准会掐架,大多数时候是嘴上吵吵而已。
“你们两个过来一下。”
叶晨显然是对这两个狗腿子很不满意的,这种窝里横的家伙怎么能有强悍的对外战斗力,到时候别互相掣肘就已经让人烧高香了,他必须扭转这一切。
“是,公子。”
两人几乎是异口同声而答,这点还是让叶晨相当满意的,说明他们无论斗的如何,还是以他这个主人为中心的,有这点就能保证两人还没有长歪,还可堪一用。
高个的低垂着脑袋站着,他这样是对叶晨这个个子不高的阴小公子充分的尊重,瘦小的腰杆挺的笔直,学的是他能学到的那些老爷下人头目的做派。
“祖宗托梦给我说,今天我到这个方向来,一定能遇到我今生的贵人。我起初是没想明白所谓贵人是什么的。但是我在那边看到了三头暗夜狼纠斗夜虎的事情。三头夜狼单独一个肯定是斗不过夜虎的,但是三个联手居然慢慢的占据了上风,后来还驱逐了受伤的夜虎。这让我幡然醒悟祖宗托梦的意思。我们不就是正好三个人么。我决定了,今天就跟你们结拜成异性兄弟,以后同生共死,共享富贵,共同面对敌人。你们愿意不愿意?”
这个理由当然是他编造出来的了。
瘦小的家伙马上眼中冒出了光。
“我查兴家一百个愿意。”
高个的也抬起了头颅,一双比牛眼还要大的眼珠早就凸起了,不敢相信的看着他这个小主人。
他母亲教育他的,这是他家的贵人,是家里的小主人,阴老爷才是老主人。
他还在小的时候就不止一次问过,他到底要忠于小主人还是老主人,他母亲是回答不出个所以然来的,但是等他渐渐长大,眼里就只有这个小主人了,再也没有了老主人的位置,为了不让自己显得尴尬难处,他经常是躲着老主人走的,极少跟他照面。
“公子,我也愿意。”
两人都没有搞那些虚头巴脑的推脱之词,事实上也轮不到他们推脱,他们是什么地位?是不折不扣的下人啊。做主人的要跟他们结拜为八拜之交,那是他们祖坟冒烟都盼不来的,怎么可能说出半个不字来。
“痛快!快设香案,就让眼前这个辽阔无边的黑山黑水见证我们的兄弟情谊。地不老,天不荒,我们的兄弟情谊就不变。”
他这里只需要口头指挥就够了,其他自然有两人七手八脚的去完成,这次鲜有的没有你争我抢,也没有斗嘴。
叶晨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要把他现有的班底彻底拧成一股绳,不要散了,那样才能力往一处使,让内部消耗达到最小。
拜完天地后,叶晨所化的阴小公子理所当然的成了三人中的大哥。
实际上何大是要比他早出生两个月的,但是他故意虚报了岁数,而因为两人相隔的时间太短,也没了瘦小的查兴家操作空间,他只能老实的报出了出生年月,屈居三弟。
“二弟,三弟,以后没有外人在的时候你们就必须叫我一声大哥喽。”
叶晨笼着两人的肩膀说,其间他也把两人的手搭在了一起,让三人组成了一个圈。
虽然两人开始有些生分,但是很快就被他的情绪感染到了,瞬间把隔阂消弭于无形。
“大哥,三弟。”
“大哥,二弟。”
“嗯。好!”
“以后无论是多凶猛的对手也必定会被我们三兄弟齐心协力击败!”
马车很简陋,拉车的是一匹年老的驽马,这是耕田都嫌弃它力量不够了的,只是用来废物利用下罢了。
车厢内没有内衬,只摆着两条跟车厢一样宽的木凳充当座椅,叶晨现在就座在其中一条上。
何大跟查兴家两人都没有上车,一人护住马车的一边,由何大掌握着赶车的马鞭。
他们这是要往他唯一的产业,也就是那个农庄赶去,那里也是他的落脚点,平时他是极少去老宅的,这是作为一个成年庶子的本份。
一路上要多荒凉就有多荒凉,直到到了农庄的外围才能看到一些比较高大的树木和一些稍微有些绿意的植物,他知道那些就是他这农庄主要种植的作物了。
这东西有些类似地球上的大麦,也称燕麦,那边是用来喂牲口的饲料,但是这边却是被当成了主粮来栽种,实际上产量还要比那边低。
好在这东西既赖干旱,又抗盐碱,只要能长出苗来都会有一些收成。
在这里也只能采取广种薄收的策略,所以他的前身没有制止查兴家在县城的乞丐帮里拉人过来,只要给一口吃的那些人就能给他拼命的干活,总是能给他制造些剩余劳动价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