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愈加浓重,陈薇只能看到对面王路的脸部轮廓,听着他缓缓却清晰地道:“我们三人绝不能再分开了,从现在起,我走在最前面,陈薇走在我旁边,谢玲,你走在最后,随时注意后方会不会有人突袭。”
谢玲点了点头,想了想,对陈薇道:“陈薇姐,你把箭还给我吧,你还是用砍柴刀的好。”
陈薇没有丝毫迟疑,把箭递了过去,“给。”
看着陈薇和谢玲交换了原本为了让跛脚的陈薇减轻重量,而交换的箭与砍柴刀,王路默默点了点头,在心中,对谢玲的欣赏又加了几分。
王路把陈薇安排在身边是有原因的。
生死之搏时,只有陈薇,会保证百分之一百与他拼命抗敌。
所以,虽然陈薇脚不良于行,体力比谢玲差了不少,甚至连战斗经验,也没有经常和王路下山打丧尸的谢玲多,但是,王路还是毫不迟疑地把她安排在自己身边。
上阵父子兵打仗亲兄弟这句话,可凝聚着古人的千年智慧。
这样的战术位置,陈薇手里的箭,肯定是不合适拼杀了。
但王路并没有直接对谢玲说,让她换武器。
砍柴刀和箭,有着本质的区别,前者是攻可进,退可守,可箭呢,没了弩的箭,连吓唬敌人也勉强。
谢玲如果暗怀歹意,她就绝不会把砍柴刀还给陈薇。
但是,谢玲主动提出交换武器。
不管她心中出于何种考虑,此举,既增加了陈薇的战斗能力,也把谢玲自己放在一个弱势的地位。
说实话,把谢玲安排在身后,也是有隐患的。
一旦她反水,王路和陈薇的背后,就是她攻击的最好对象。
有着巨大的风险。
王路并不是白痴,影视剧里,这样的镜头不要太多噢。每次看到类似的镜头,王路就要骂,“这导演是白痴啊,还是当我们看戏的是白痴啊,这也太假了吧?”
可今天,王路也成了白痴。
这个白痴,不得不做。
王路和陈薇,都不是什么天生杀手。
王路好歹从小到大,有过和同学厮打,和路上撞了自己又想溜的电动车主对经的经验。
陈薇却从来没和人动过一根手指头。
以前在商场时,和一个插队的欧巴桑争执,陈薇说了没两句,就被对方骂哭了。
所以,两夫妻一对敌,只有拿出全部的勇气和血气,一头冲上去,以一顿王八乱拳破敌。
哪里容得两人和对方,你一招我一式的对砍上半天?
王路有过打架的经验,甬港市的男人是典型的江南人,所谓的打架,经常是放嘴炮,双方隔空叫骂半天,旁边看戏的人等得都无聊了,也不见得推搡几下。
但也有真正动上手的。
凡是来真的,王路没见过打斗过程超过一分钟的。
如果手里有家伙,10秒内,就够其中一方倒下了。
王路自己和别人的打架经验,也是差不多。
王路6岁时,第一次与人打架,在月湖边,一个比他高半个头的男孩子,抢走了他用报纸折的小船。
王路一头撞过去,把对方撞得仰天摔倒在灌木丛中,紧接着,王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把对方翘在空中挣扎着想起来的脚上的鞋子给扒了下来,手一扬,扔到月湖里。
整个过程,不超过20秒。
那个高个男孩子身边还有两个同伴,手里举着三分钱一支的白糖冰棍,愣是没反应过来。
所以,王路打定主意,遇上敌人,一定和陈薇以快打快,并肩子,一起上。
如果把陈薇放在身后,看起来,能够监视谢玲,可第一波攻击力,就弱多了。
把谢玲放身后,要冒她反水的风险。
把陈薇放身后,要冒一击不能置敌的风险。
两难啊。
王路最后的选择是,把陈薇放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