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
今天天气相当不错,艳阳高照,蔚蓝的天空中,几朵硕大的白云飘在空中,让人好奇白云会不会有人生存。
广阔的水田里,一片片金黄的稻浪随风摇摆,散发出一阵阵稻香。
水田里,皮肤黝黑的庄稼汉戴着草帽,将裤腿挽得高高的,手里的镰刀将熟透的稻谷一茬茬割下。
尽管天气炎热,但收获的喜悦却压住了身体的疲惫。
今年的雨水相当不错,加上这些粮食都是给自己种的,村里人干劲十足,稻谷长势非常好。
来顺同样是其中一员,他现在虽然是支书,但家里的土地舍不得荒废,咬牙种上稻谷。
他穿着一件泛黄的汗衫,头上戴着草帽,嘴里叼着香烟,手上的动作十分麻利。
“特娘的,早知道就不种这么多粮食了。”来顺站起来,锤了锤自己的腰,忍不住嘀咕道。
家里就他一个劳动力,自己不光得忙支书的工作,空闲时间都和土地打交道,实在是身心疲惫。
反正家里现在也不缺粮食,把这些土地借给其他人家算了。
来顺当了一年的村支书,或多或少有了自己的想法,心里打定主意要让自己轻松一点。
“来顺,来吃口西瓜,歇一歇。”不远处的田埂上,胡兴旺喊道。
来顺将镰刀放在稻桩上,一脚一脚走了过去,水田变得更加污浊。
正准备上田埂的时候,他瞧见田埂边上有一个大拇指大小的洞口,此时正往外吐泡泡。
他眼睛一亮,食指和中指弯曲,熟练一扣,一条不大不小的黄鳝便被夹了起来。
胡兴旺说道:“来顺,你也不嫌热的慌,一条黄鳝捉来干啥,又不好吃。”
来顺得意道:“那是你没办事,以前我和我哥就喜欢去捉黄鳝螃蟹什么的,好吃的不得了,可惜我不会弄。”
胡兴旺翻了个白眼,“废话,你们以前都是用上好的猪油来炸的,能不好吃嘛,对了,福贵哥啥时候回来?”
“这都走了大半年了,咋连个消息都没有?”
来顺将黄鳝放在一个桶里,先是随便洗了洗手,然后拿起西瓜咬了一口,汁水四溅。
“嗯,你家还有西瓜种子没有,村里就数你家的西瓜最甜,我明年也用你家的西瓜种子。”
说完,他抹了一口下巴上的汁水,骄傲仰头,“你们还不知道吧,我哥到首都去了。”
“啥?”
胡兴旺震惊瞪大眼睛,连嘴里的西瓜滑落都没发现,“去首都了?啥时候的事儿?”
“去了有一段时间了。”
“那你咋没给大伙儿说?”
“你们也没问啊,家珍姐说了,不是什么大事儿,没必要宣扬。”
“这还不是什么大事儿?”胡兴旺无语的看着他。
他们一辈子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云溪县城,别说首都和省城了,就连文昌地区都没去过。
哪像徐福贵已经跑到首都去了。
“福贵哥去首都干啥?”
“好像是去首都开会,他走的急,没说清楚。”
“首都啊”胡兴旺眼里露出憧憬的目光,“也不知道我这辈子能不能去首都看一眼,哪怕一眼就够。”
来顺嗤笑道:“做什么白日梦呢,大字不识一个,老老实实待在徐家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