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城外一百二十里,葫芦河畔,一座小山谷内。
虽然地上的灶炕还残留着灰烬,仍然冒着袅袅的青烟。但所有军士都已集合起来,排成整齐的队伍。他们热切的目光,都朝向了正站在一块巨大青石上的杨晓。
出兵三十余日,每天探马飞快,大军几次转向,最终才把军队带到此处。
镇原城早已陷落,高迎祥部率队突进。留下李自成留守镇原城,四处抢掠粮食,以供大军趋使。
当杨晓得知这个消息时,心中即惶恐,且欣喜。
欣喜之为,终于有机会要和这个覆没大明朝的大贼头来过过手。而惶之却因为,李自成非常人矣。贼寇与官军交战十数年,更换了无数个贼头,都没有取得什么太大的进展,只能像一个没头苍蝇一样四处乱撞。终至李自成时,才有天时地利人和均不在大明之际,攻破北京,把崇祯给逼上了歪脖树。
自成其人坚忍,狡黠善走,最惨时一十八骑入商洛,而后再次起兵。似这样的人,自己是他的对手吗?
“柿子还是找软的捏吧!”
更多的探马,更详细的情报一条条的到了杨晓的案头。当一个熟悉的名字传到他的眼睛时,一条毒计猛然从他的脑海中升起。
“高立功,今天先拿你来开刀吧!”
杨晓是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高迎祥舍得把自己的侄子留在镇原。或许是因为高桂英被俘之事刺激到他,让他知道把高立功留在自己的身边只会害了他。这才放他出来统军,承担比较简单和安全的征粮工作。
“前方三十里,贼寇所在,人员两千。”杨晓站在青石之上,冷冷的说道。
他的声音虽然不大,但却在寂静的山谷中回响着,下面所有的军士都板着脸庞,听着他的话。
“当兵的就得杀人,杀的越多,你们的待遇就越好!”杨晓挥了挥手,接着又道:“杀完人后,老子带你们去吃大户去。想吃肉,就去用手里的刀枪去抢。想喝酒,就给我杀人.”
杨晓说到这里,声音也提高了八度:“若是想找老婆的话,拎着十个人头,来找我。以后你们的老婆便由老子负责给你们找了,保管每个都水灵灵的一捏就出水。”
“呼呼!”
杨晓的话说的简单,也没有什么为国为民的大道理。但在这群军士的耳朵里,他说的实在。一个个都被杨晓所描绘出来的酒池肉林和美女如云的场面而刺激的红光满面,激动的就好似打摆子一样。
“只要你们能做到你们所做的,我就会做么我所说的!下面出发!”杨晓伸出手臂,重重的捶了一下自己的左胸。
“吃他娘,穿他娘,跟着大人干呀!”
在杨晓话音刚落之时,郝摇旗那粗豪而又高亢的声音就响了起来。
“想喝酒吃肉的跟老子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