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分大明律还有一层用意,那就是朱由检以后可以更方便地修改或增加某种法律。</p>
否则一改就是整部大明律,动静实在太大了,也更难以通过。</p>
所以他想把大明律拆分,方便以后修改。</p>
不过袁可立也提出一个问题,让他陷入为难:</p>
“历代先帝颁发的诏令,应该定在哪个级别?”</p>
“是相当于法律,还是相当于法规?”</p>
这是关系到皇帝诏书级别和权力边界的重大问题,如果朱由检说皇帝的诏令属于第二级别,那就相当于承认皇帝也要遵守大明律。以后群臣会想尽一切办法修改大明律,约束皇帝,实现君主立宪。</p>
朱由检现在不愿钻入这个套子,考虑之后说道:</p>
“皇帝的诏书可视作临时法律,通常不能和大明律相违背。”</p>
“但是如果有需要,可以用诏令废止某些法律法规,用颁布的诏令代替。”</p>
袁可立心中失望,有些生气地道:</p>
“陛下这样做,和以前有什么区别?”</p>
“何必还要拆分修订大明律?”</p>
“修订之后,陛下就颁发诏令废止了,那还修订做什么?”</p>
朱由检也觉得这样做实在有些耍无赖,只能做出让步,说道:</p>
“那就加个时限,可以临时代替某些法律。”</p>
“历代先帝的诏令,同样按临时法律处理。”</p>
“需要沿用的,那就整理后加入法律。”</p>
“不需要沿用的,那就不再延续。”</p>
这下袁可立满意了,知道大明律的权威能够得到保证,皇帝在大部分情况下会遵守大明律。</p>
不过他还是提出要求,希望皇帝对时限明确规定:</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