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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建议京都有关司法部门好好查一查,给他来个摸底考试!(1 / 2)

 当事件上升为刑事案件,只要不是太离谱,审判院能够立案基本上都会选择默认地检署的说辞和量刑标准。</p>

而李晨的行为又没有太过分,现在还属于战友,也正是这样才没有制止他的跑偏行为。</p>

“现在,我将讲述一下我眼中的整体案发经过,并把他分为三个阶段。”</p>

“第一,矛盾的爆发点。”</p>

“本次刑事案件是由双方语言冲突升级到正当防卫的一个过程。”</p>

“案件的起因,就是因为刘佳伟(被告人)和王文丽(被告人)的小孩调皮所导致。”</p>

“那么作为熊孩子的家长,他们的使命就是教育自己的小孩,在案件最开始,小孩子第一次踢前排的座椅,作为父母并没有及时制止他的错误行为,这才导致对方潜意识认为自己做的没有什么不对,从而继续犯错,他们的家长本身就有着不可推卸的连带责任。”</p>

“而作为本次案件的受害者,一而再再而三的被别人骚扰,受害者出言制止本身就没有什么不对。”</p>

“做家长的不管理教育,那么别人也有权利和义务教育一下他。”</p>

“而本次案件的受害者之一的刘静静,她的行为就是阻止对方继续骚扰自己,合理合法。”</p>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王文丽就有些不乐意了,认为对方没有权利来批评自己小孩的过错行为,不但不道歉,反而以孩子还小、你吓到他了等口吻对受害方实施道德绑架。”</p>

“坐在她旁边的男人,也就是王文丽的丈夫,先是语言辱骂受害者,是导致矛盾升级的主要原因。”</p>

“考虑的案发当时的特殊性,人员的密集性等综合因素,受害者刘静静没有选择紧急避险的条件,而且辱骂他人进行还击本来就不犯法。”</p>

“双方不停的辱骂,最后将乘警给引了过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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