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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无法进行追责…(2 / 2)

因为这件事就是这样,请律师也不可能有太大的变化…</p>

因为是舆论热点案件,又没有什么复杂的难点,侦查完毕后的警察很快将按件移交到了地检署,由地检署负责起诉。</p>

在武协部门做完笔录,第二天一早,李晨就打了个车买票准备去一趟动物园,看一下国宝大熊猫。</p>

网上购票来到动物园后,跟着人群进入动物园,又经过了漫长的等待这才见到了大熊猫雅雅。</p>

看着园子内憨厚可爱的大熊猫,李晨脑海中突然想起来在之前世界上刷过的一条视频:</p>

吃大熊猫犯法么?</p>

视频中的律师,带着眼镜用着犀利的言语用假如定义。</p>

一个饿了十天的男人,能不能吃熊猫?</p>

他认为是能。</p>

遇到熊猫吃熊猫,遇到东北虎吃东北,甚至在言语中还扬言把熊猫皮撕下来做衣服穿上都没有问题。</p>

因为人大于畜生…</p>

想想自己脑海中的案例,好像真的能吃…</p>

因为生命权要大于一切,前提是你真的达到了非吃不可的状态并能够保证执法机关认可你的行为就是紧急避险…</p>

前半句是原因,后半句才是案件的重点。</p>

该如何让执法机关相信你是紧急避险呢?</p>

摇了摇头,打消这种可怕的念头。</p>

熊猫这么可爱,干嘛还要吃肉扒皮?</p>

这种想法多多少少有些邪恶…</p>

掏出手机,李晨也有了拍照的想法。</p>

这家伙还真是好玩…</p>

这边刚发朋友圈,没几分钟电话就响了起来。</p>

是都成同学打来的,说他来都成也不给他打个电话,到底有没有拿他当成兄弟?</p>

而李晨也不好推辞,只能去找他再聚一聚…</p>

在对方热情的建议下,李晨只能推迟回去的时间,又多玩了几天,直到地检署的案件负责人给他拨打电话过来询问。</p>

而李晨也是没有想到,这件事情竟然会被如此重视,竟然连司法部门都出来发声,给被打的女人“平反”</p><div id='gc1' class='gcontent1'><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try{ggauto();} catch(ex){}</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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