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科长说到吃饭,并不是真心请请汤姆逊吃饭。
而是借助吃饭的时机,收受二十斤黄金。
呵呵!吃饭的机会具备一定掩护性质。
应科长吃饭时,只需要携带一只轻便结实的小包,足以装走二十斤黄金。
二十斤黄金的规格形状,听听汤姆逊介绍,应科长已经明白,条状金子。
俗称金条。
大户人家,喜欢条状金子。
每根金条的重量,应该是一斤。
二十斤的重量,便是二十根金条了。
到时候,应科长会携带着一个结实的挎包,装载二十根金条。
应科长的身体不错,区区二十斤重的东西,挎在身体上,不会太累呀!
看在金钱的份上,即便是累,应科长发自心里不言累。
为了财富,他也是拼了。
接下来,就要说说具体吃饭的地点了。
应科长刚要说话,汤姆逊已经发话了。
“应哥!就在上次就餐的地方,红玫瑰羊肉馆,怎么样?”
末了,他又征求应科长的意见。
汤姆逊说到红玫瑰羊肉馆时,嘴角里马上渗出丝丝的口涎。
分明是嘴馋的体现。
就是说,汤姆逊说到羊肉馆几个字眼时,便联想到美味的羊肉了。
他喜欢吃羊肉,很是垂涎羊肉的膻香味道。
还有,羊肉的滋补力道,也是汤姆逊极其向往的内涵。
无论如何,汤姆逊喜欢吃羊肉,第一时间,就会想到红玫瑰羊肉馆了。
在这个羊肉馆里,他和应科长,已经碰头几次了。
算是一个比较可靠的接头地点。
实际上,对于应科长来讲,瓦国范围内,都是可靠的地点。
瓦国的暗黑势力都被瓦国情报系统控制了。
任何特工便处于绝对安全的状态下。
只有特工们暗黑别人,哪里会有被暗黑的时刻?
“嗯!”应科长下意识哼唧一声,马上反应过来。
汤姆逊所说的红玫瑰羊肉馆,是个不错的接头地点。
那里有包间,两人就座在包间里,边吃饭边交易。
前几次,应科长和汤姆逊,都是这般完成金钱交割的过程。
“好好!就在红玫瑰羊肉馆里。”应科长跟着说话。
说到羊肉馆几个字眼时,他刻意加重语气了
以示他的重视程度。
原来,应科长和汤姆逊一样,两个人都喜欢吃羊肉。
应科长不喜欢羊肉的膻味,却喜欢吃吃羊肉。
仅仅是,他深知羊肉的滋补效应。
尤其是,常吃羊肉,可以补虚补亏之类。
因为情报工作,劳心费神,应科长的身损耗较大,必须多吃羊肉,滋补身体。
加上,应科长属于色色的男子类型,喜欢女孩子的身体。
为了在女孩子的身体上寻找快乐,应科长的身体亏空得厉害。
没有更好的补救办法,吃吃羊肉,就是绝好的滋补效果。
就这样,应科长爱上吃羊肉了。
初初,他和汤姆逊约定在红玫瑰羊肉馆,也是他的主意。
他在这家羊肉馆里吃过几次羊肉,感觉不错。
逢到汤姆逊联系他,要按照约定上缴份子钱的时候,便主动提出来,去红玫瑰羊肉馆。
吃了羊肉,补了身体,拿到金钱,补了家庭金库。
应科长吃拿两不误,赚尽便宜了。
汤姆逊很精明,听听应科长的话音,就知道,这个家伙又想吃拿两不误。
我去!真是精明成神仙了!汤姆逊暗啐应科长。
还好,应科长没有即时脑窥他,不然,汤姆逊的鄙视心思曝光了,应科长便会暗暗收拾他一番。
无论如何,应科长和汤姆逊交往,可是占尽绝对的优势呀!
关键是,汤姆逊没有隐私,就会失去任何的内涵特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