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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天涯何处不相逢(1 / 2)

句芒令 花未觉 更新时间 8个月前

 客栈住下,一夜无话。

到得翌日早上,太阳初起,林秀的房门就被敲响。

是符良允在外喊他。

林秀因为前一天在破庙没睡好,昨晚就睡得沉了些,听到敲门声才醒转过来,打开门后听符良允说,原是要告辞了。

“回京城?”

“是啊,而且,郑恒已经先走了。”

林秀有几分意外。

符良允解释道:“林兄也别误会,郑恒也非是不告而别,而是一大早,就是天擦亮那会儿,他家里人就找来了,这次是持家主令,务必要求他马上回去,一刻都不得耽搁,他也没办法,就先走一步了。这不,我也怕惊扰了林兄休息,之前也没喊你。可这会儿日上三竿了,林兄你倒是睡的够沉的。”

林秀笑笑也未解释。

符良允:“林兄之后有什么打算?”

林秀:“先四处走走看看。”

符良允:“要不,林兄你随我一同回京城吧?到京城,那可是咱的地盘了,至少不会像在这里一样,会被那不长眼的处处看轻。”

这般邀请,且不说是真心实意还是客套话,总归也是不好答应的。

因为对方若是将他当成朋友,那他就不应该去麻烦朋友。

林秀:“往后吧,兴许我到处走走看看,有一日会到京城去的。”

符良允:“那可说好了,以后林兄到了京城,一定要来寻我。”

说着,他从身上掏出了一块铜牌递了过来。

“这东西是郑恒让我交给你的,说是你拿着这个东西去县衙登记,无论哪个县衙,总归会给一个面子。而且这牌子你就拿着吧,以后碰着特别的事,或许会省去许多麻烦。”

铜牌上,一面龙飞凤舞,另一面刻有一个【赤】字。

无论这是什么牌子,敢刻龙凤,便是说明了身份。其龙,生三爪,估摸着,其家庭背景应该是有个郡王。

所谓的拿着牌子去县衙登记,其实各朝各代对于流民的安置,都有不同的规章。只要局势不是动乱时期,大多官府都会收纳流民,给他们登记造册,让他们成为本地居民,去开荒种地,或是募入厢军。

但,流民么,身份低贱。规章是规章,即便上面下达了安置政策,到了下面,也未必会实行到位。

大多流民,官府是不管的,只要搅不起风浪,官府才不会管你去死。至于登记造册什么的,也懒得废那个笔墨。

当然,你若有银钱,那又是另一般说法了。

像林秀这样,如今有了这牌子相助,那跟有银钱助力是一样的。

小地方的衙门不看僧面看佛面,会给这牌子几分面子,帮林秀造个册。

二人说着下了楼,在楼下简略吃了点早点,符良允就牵马要走了。

他们认识的时间虽然不长,但有共同的经历,也算生死之交了。

符良允走了几步,又回头来:“林兄,你真不考虑一下,跟我一起去京城?”

林秀笑笑:“以后有机会的。”

符良允:“那行,你自个保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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