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韦鲁斯走远了,鲍三紧紧悬着的一颗心才放了下来,他就奇怪了千军万马来都不会让他这么紧张,怎么这样一个没有啥攻击力的白皮猩猩让他下意识那么警惕。
韦鲁斯韦少边走边吹着手里的竹叶,一曲天仙配吹得有模有样,远处鲍三气得吹胡子瞪眼,但这个时候人已经走出界牌范围外他也无可奈何了。
直到走出竹林范围之外,确定那个中年大叔已不在视野范围之内了,韦鲁斯这才松开一直紧紧攥在手心里的另外一片竹叶,这片竹叶就是刚才小女孩双儿推他的同时悄悄塞到他手里的。
竹叶上什么字都没有,不过却画了一只大螃蟹在上面,寥寥几笔极为传神。
这让韦鲁斯韦少皱起了眉头,旧金山湾区许久许久以前就是个小渔村起步,海里的螃蟹几乎就是这座城市的象征,这是啥意思呢?
二世为人的韦鲁斯韦少发动所有的脑细胞拼了命的思索,他确定自己在那里看到过这个螃蟹,但他无法确定是在他自己的记忆里还是在韦鲁斯的记忆库里见到过。
就在韦鲁斯绞尽脑汁冥思苦想的时候,一辆老款野马轿车猛地急刹车停在他的面前,车窗内探出一个脑袋喊道:“韦少好!您去那里啊?需要搭车嘛?”
韦鲁斯脑袋都快想成浆糊了,他摇摇脑袋回头望去,原来是鹰冠家族三代子弟道格,他们之前基本没啥交际各玩各的圈子,见面点个头打个招呼就算完事了。
道格本来以为自己就是顺一嘴客气话,也没指望心高气傲的韦鲁斯韦大少会搭理他,没想到对方二话没说就开门上了副驾驶座系好了安全带,这让他顿时有些受宠若惊了起来。
道格赶紧发动了汽车上路,扭头媚笑着问道:“韦少您去那吱声,不管是码头还是机场,我保证最快最安全地为您服务。”
一句话刺破云雾,韦鲁斯瞬间抓住了灵感,他高兴地猛拍了一下野马车手套箱上方,喊道:“去渔人码头,道格你以后就是我兄弟了。”
道格虽然也是三代子弟,但三代和三代之间也是有区别的,如果放在天朝上国网文美剧里韦鲁斯明显就是太子猪脚打不死的主,而他只是可能有二句台词或者干脆连台词也没有的杂兵甲安红乙。
车窗外的风呼啸而过,沉默的韦鲁斯满脸幸福状甜蜜写满了整张面孔,就连眼神也是分外的柔和明亮。
道格常年冷眼旁观这些豪门子弟内斗争锋,他心里很清楚谁更有价值和信誉,这么多年这位韦鲁斯韦大少虽然嘴巴臭脾气冲但从来没有说话不算数过。
今天还没有主动递帖拜把子明显还在犹豫中的道格,竟然先收到了对方递出来的橄榄枝,这个时候由不得他选择和反悔了,弱势的一方往往没有话语权。
其实这个时候的韦鲁斯韦少那里能听到他道格说了些什么,他满脑子里不断回放着昨天傍晚九曲花街那一幕幕,不停循环定格至最终的那一幕。
一个亡命徒左右不看从奔流不息的车潮中冲了过去,脸贴在地上从轿车底下瞬间飞了过去,死死抱住丽人的双腿抬头高呼救命,一只被他韦鲁斯扯下来的低跟鞋上绣着一个字、“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