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前看,不,黑暗中并非空无一物,在那无边无际的虚空中,密布着各种大大小小的小行星,小的只有拳头、指甲盖大小,大的足够塞满整个足球场。
而在这些小行星中间,一颗人造卫星正在反射着微弱的太阳光线。
――旅行者1号。
1977年9月5日,这颗卫星发射升空,上面的金唱片录制了55种人类的语言和音乐,115幅影像,大到太阳系各大行星、小到人体器官。
除了依次考察太阳系八大行星,这颗卫星还有一个目的。
――飞出太阳系,拜访地外文明。
如今旅行者1号就在我眼前。
这是人类目前为止到达过最遥远的距离,没有人、没有任何一个人涉足过更加遥远的领域。
我向前轻轻跨出一步,这颗人造卫星已经被我甩在身后。
“这是我个人的一小步,却是人类的一大步。”我微笑着,重复了阿姆斯特朗当年第一脚踏上月球时的那句话,而后十分自嘲的说道:“当然没人会知道这件事。”
下一刻,我直接贯穿柯伊伯带,来到奥尔特云边界。
回头看,太阳已经分不出是哪个了,就跟天穹中所有的星光一样毫不起眼。
一些细小的天体漂浮在周围,大多只有拳头、人头大小,这里是彗星的摇篮。
并且,奥尔特云已经是太阳系最外层的空间,只要再往前跨出一步,我就会彻底和人类告别。
“再见,地球。”我转过身,挥了挥手。
而后我一步踏出,成为有史以来第一个离开太阳系的人类。
……
和星际间遥远的距离比起来,太阳系的直径不值一提。
尽管几个瞬移我就能飞出太阳系,但瞬移也不是万能的,我不可能一个瞬移直接穿过10万光年的银河系,实际上连离我们最近的比邻星,我都无法一步到达。
而比邻星和太阳系的距离是4.2光年。
光在一秒内运动的距离是30万千米,一光年大约是94605亿公里,正常加速我无法追上光,虽然瞬移可以暂时比光速先到达目的地,但瞬移也有距离限制。
那么4.2光年意味着什么?
哪怕我以光速运动,也要4.2年才能达到比邻星。
或者我可以不断瞬移,大约瞬移个几千万次,时间大约只要一两年,我就会到达比邻星。
估计那时候我不是累死了,就是疯掉了。
所以我想到了另一个方法。
我直接变出了一艘宇宙飞船,外形大致上像一根雪茄,然后我想给这艘飞船装个超光速引擎什么的,结果令人沮丧,我没见过超光速引擎,也不知道超光速引擎的原理,所以我变不出来。
就算你可以变出世上任何东西,如果你从没见过猪,你连听都没听过,怎么可能变出来猪?
同一个道理。
飞船舰长室里,我坐在宽大柔软的沙发上,手中拿着杯咖啡。
眼前是一块大屏幕,上面是一幅附近的星图。
宇宙中不分东南西北,只能以长宽高三个坐标来计算,而在这幅三维立体星图中,离我们最近的一颗恒星正是比邻星。
比邻星是一颗红矮星,比太阳体积小、温度低、也更加昏暗,正散发着暗红色的光芒。
肉眼完全看不见。
“就去比邻星,我想看看那里有什么。”我喝了口咖啡,说道。
“是。”被我变出来的舰长,点头说道。
“我们多久能到?”我问道。
“根据目前的航行速度……”舰长皱了皱眉,说道:“大约17万年后,我们就能到达目的地。”
“混蛋!”我快气疯了:“他妈的17万年后你都死了多少次了?你确定不是在跟我开玩笑?”
“大人息怒。”舰长低头说道:“但是以我们飞船目前的引擎系统,17万年已经是极限了。”
“那就去研发一台新引擎!要多少人手、要什么设备我直接给你!”
“属下马上去办。”说完舰长退了下去。<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www.</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