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b>掀开棺盖的那一瞬,只觉得自己的世界天昏地暗,一切都塌了!
浑身酸软,无力地坐倒在地上。
望着葬井里只剩下的白骨尸骸,说什么我也不相信那就是我自己!
我还在这个世界上好好地活着,怎么会在一百多年前就躺在了棺材里面?
我从来没见过守墓老人,可他却一口就道出了我的名字。因为他是亲眼见我下葬的。
有一段时间里,我一直觉得有人在冒充我,这个世界上,自古就有易容术这种东西?
可对方为什么要易容成一个一百年之后的人的样子?
一百年前,他又是怎么知道我的样子的?
许久之后,我拿了这个人的骨骸去做dna鉴定。就算你能易容,你也无法改变自己的遗传物质。
可让我没有想到的是,这个人的dna有百分之九十九以上和我相同!
除了苦笑,我还能说什么?
老爹的dna,也只有百分之五十和我一样,另外百分之五十是从娘哪儿遗传来的。
老爹自然不可能在一百年前。
如果说是我爷爷,我的dna只有百分之二十五和他一样,就更不可能和他长得一模一样。
我只是热闹都市中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小商人,过着没有奢求而自足的生活,然而我从来没有想过,这种诡异的事情竟然会发生在我的身上。
也许,天注定我不能去过普通人的生活,也或许,我本身就不是一个普通人。
说起这些匪夷所思的事情,还得从很多年前的一天说起。
那一年,也注定了我逍遥快活的小日子的结束,我从此要踏上一条艰苦卓绝而诡异莫名的旅途。
……
我叫于彤。于是的于,红彤彤的彤。性别为公。
说起这个名字,也不知道俺老爹是怎么搞的,给我取了一个娘们的名字。想起无数次来,别人都叫我“于彤女士”。也有人好奇而问名字的来源,我只能自圆其说:
老爹说我出生的时候,天上的太阳红彤彤的,太阳底下的树也是红彤彤的,树下的红毛秃尾巴公鸡更是红彤彤的,再有我还没有穿裤子的光屁股也是红彤彤的,他心血来潮,就给我取名“于彤”!
我还有一个非常特殊的体质,一个老中医说是千年难得一遇的黎昧毒体!这就是说我身体里面有毒,但此毒对我自己并无伤害,对人也貌似无伤害,可其他的动物就不好说了。
这种体质的好处是蚊虫不敢咬我。这倒为我节约了不少蚊香钱。发现自己有这样的能力也是凑巧。
许多年前的一天,因为太饿就忍不住吃了一只红毛土狗的狗粮。结果这家伙跳起来就咬我。
那一刻我忽然明白,原来不仅是长红头发的人惹不得,长红毛的狗也惹不得。
打了几针狂犬疫苗回来,就听说那只长红毛的土狗咬我的当晚就死翘翘了。
我抢狗粮,是我不厚道。可这家伙的食物,我不说还罢,说出来准会吓你一跳。那是进口的用雪花牛肉制成的牛肉罐头。
对于我这种常年吃泡面的人来说,这就是刺裸裸的诱惑。
唉!这世道,狗的日子都比人的好。
我扯了扯身上皱巴巴的西装,暗骂这该死的电早不停晚不停,就在我找衣服换的时候停。一没看清,就找了一身土头土脸的衣服穿着。
这可是要去相亲的!
现在就是看脸的时代,我这种样子,只怕对方会把我当成乡巴佬。可时间已经不容许我再去换一套衣服。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上,实在不行就将黎昧毒体搬出来,吓她一吓,包她这一生和我睡觉都不会被蚊子咬,搞不好就弄到手了。
如果今晚相亲失败,那也不打紧,回去好好挣钱,以后用钱砸晕一个回家。女人不好看没人要,可男人嘛……只要你有钱,相貌就不是问题。
再说我也不是丑到离谱。
现在是晚上,人行道上没多少人。我是走路去百携婚介的。车子有一架,是进货的皮卡,没脸开着来相亲。还不如走路去,保持一丝神秘感。
“救命!救命!”
忽然,一声尖叫从从左侧传来,声音中满是惊恐。
扭头一看,只见一个高跟鞋女郎跑在前面,细细的后跟踩在人行道上,发出NN的声响。
而后面有两个红头发的青年在追她,其中一个还提着一瓶啤酒。
我心中不经痒了起来。俺虽然瘦,给人的整体感觉像是一根电线杆,可俺这一生就有两个癖好,一是摄影,二就是揍流氓!
虽然长着红头发的人不好惹,可是我都敢抢红毛土狗的狗粮,还怕人个锤子?照抢了!
咦?不对这话咋个有点像那意思:流氓!放开那女孩,让我来!
几步抢过去,瞪着眼睛吼道:“光天日化、朗朗乾坤,你两个杂碎竟敢公然行那龌蹉之事?”
那个女子见有人见义勇为,忙躲到我身后,道:“救我!”
我看得出来,两人都有些醉意。酒不是个好东西!
左边一个人看了我一眼,贼笑道:“就你这身材,还出来混?老子一根指头就戳倒你信不信?”他指了指自己腰上的一根黑色带子,又指了指旁边另一个人腰上的黑色带子,道:“知道不!老子们两个都是跆拳道黑带高手!他一拳可以打碎一块五厘米厚的木板,我一脚可以踢碎一块砖,你要不要来试试?”
啤酒瓶一摔,一脚向我腰侧踢来!
好狠的家伙!
我右脚一步上前,两手交叉呈环抱状,右手在上左手在下挡住他踢来的小腿。缓住冲势,右手迅速上移,按住对方的脖子,使劲下压,左手却将他的小腿往上掀!
这样一来,对方顿时失了重心,一个狗吃屎,趴在地上。
一脚踩着他的背心,只把他踩得啊的一声惨叫。
跆拳道黑带高手?就这么容易就被干掉呢?
另一个长红头发的呆了一呆,悠地抽出一把匕首,向我刺来。
我吓了一跳,丫的!动真格啊?
立刻将脚下的人踢晕。
此时,那把匕首已经倒了面前!
我后退一大步,左手伸出,躲过匕首,反抓对方手腕。右脚跟进,斜插他的脚后,右手一掌推向他肩头。
他的脚后跟被我卡住,动弹不得,这一推之下,仰天就倒,拿着匕首的手被反搁在我的大腿上,他现在要是敢动,只要我的手轻轻往下面一压,他这只手立马就得脱臼。
我扬起拳头,在他脸上狠狠打了一拳。
左手往下轻轻一压,这家伙的肘关节立刻发出了骨头摩擦的声音。手一松,匕首落在了地上。
他叫道:“大侠饶命!”
我拿了他的匕首,踢了他一脚,吼道:“滚!”
我喜欢揍流氓,就是因为当大侠的感觉太爽。何况还是在女孩子的面前当大侠。但我不是高手,因为我只懂四招……嘎嘎!这当然不能对其他的人说的。
我摸了摸鼻子,转身问那个穿着高跟鞋的女子,道:“你没事吧?”
这人年纪不大,约莫着二十二三岁,脸上画着妆,到浓不浓,说好看也不是很好看,说丑也不丑。就是一般般的年轻女子。
她闪烁着眼睛,一脸崇拜道:“你好厉害哦!一招一个耶!”
我一个激灵,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这声音太嗲了。
她笑道:“你叫什么名字,今晚有没有时间,我请你吃饭?”
有没有时间?
我吃了一惊,我从来不是一个爽约之人,此刻一闹,当一把大侠,时间岂不是又耽误呢?
今晚的相亲虽然不靠谱,可等真的滑了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