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www.</b>太阳渐渐落山,我们几个到不远的镇上吃了一次毛水豆花,然后张万墨打包了一份生米饭,买了几炷香。
等到天完完全全黑下来,张万墨就把米饭放在水边儿,把香点燃,插在米饭里面。
这是鬼魂最喜欢吃的东西。
这样的好处是,方圆百里的鬼魂都过来了,天也冷下来。
坏处是,不知道哪一个才是我们要找的厉鬼。
“没事儿,严霜告诉我那个鬼魂的名字的,等会儿我叫叫。”
说是叫,张万墨还真的是用叫的,直接对着那些在吸食香的鬼魂大叫了一声:“李国胜!”
那些鬼魂全都抬起头看了他一眼,然后又继续吸食。
只有其中一个,直立立的站着看着我们。
不同于其他鬼魂的是,它的身上居然有一些淡淡的金光,而且能看出那些普通的鬼魂,都不敢靠近他。
“你们叫我?”
他慢慢的走了过来。
隐约能看出,李国胜穿着的是一套军装,但是是哪个时候的军装就不清楚了,年龄差不多在三十多岁左右,因为留了胡子,看不清脸的全貌。
只能看见他的眼睛很有神,上身有多处被子弹打过的痕迹。
衣服上还有鲜血的颜色。
“你就是李国胜?”本来拿着桃木剑准备驱鬼的张万墨,把剑放回了自己的挂袋里面。
“对。”
“是坟头山出来的?”
听到坟头山三个字,李国胜终于有了变化,他的脸上浮现了一丝了然,然后说到:“对,我就是从坟头山出来的,我已经被困在里面三十多年了,难道你们还想抓我回去吗?”
“既然极阴之地的风水已经破了,那就没有说再回去的道理,你的身上又有功德,为什么不早点去投胎,而是在这些地方乱窜?你知不知道你这样会消耗你的功德?”
原来,李国胜灵魂里面的金光是功德。
“我不知道这是功德。”他看了看自己的双手,双手上面的金光已经很暗淡了,“我只是想回来看一眼我的妻儿,结果,三十年早已物是人非,我也不知道她们到底是死是活。”
李国胜给我们讲了一个故事。
在三十多年前,这里的悬崖上全是崖洞,是一群土匪在这里聚集,因为地势险峻,根本没有军队能够把他们完全消灭,反而因为身处高处,而打了许多次的胜仗。
这里的土匪也不烧杀抢夺,只是一群吃不饱饭,被地主奴隶的农民在这里聚集的。
李国胜就是他们的老大。
然后,没过多久,军队里来了个厉害的人物,设了一个陷阱,让土匪们一举被擒。
但是这个人物也没有说要杀了他们,而是说,为了让他们将功赎罪,当兵去打仗。
那个时候,李国胜的妻子刚生下一个儿子,要不是为了寨子里的兄弟和刚出生的儿子,他们这次也不会被抓。
现在没办法了,如果不去打仗的话,整个寨子的人都会被抓进监狱。
所以,李国胜告别了自己的妻子和只有两个月的儿子,去参兵打仗,这一去,就没回得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