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又一个找死的?”未等傅戈完全清醒过来,大喝声中一支长矛挂着凌厉的劲风刺向傅戈的腰间。
“嘶!”锋利的矛尖穿透甲衣,在傅戈的身上划出一道长长的血痕。没有人比傅戈更熟悉长矛的应用了,感觉劲风袭体,傅戈急忙将身体旋转了一个角度,以避过穿肠破肚的危险。
“杀!”傅戈怒吼一声,左手抓住及身的矛杆,右手迅速探出,直取偷袭者的咽喉。激战一晚上都没受伤,想不到临到结束时挂了彩真是没有面子。
“且慢!傅兄弟。”傅戈的手没能扣上敌人的喉咙,司马亮在出声阻止的同时,也将傅戈的右手紧紧的扣住动弹不得。促使司马亮这样做的原因只有一个,偷袭者穿着大秦军队玄色的战甲,火红的盔缨晃动,显示他的身份是一名都尉。
傅戈不甘心的冷哼一声,猛然一松手弃了长矛,那偷袭的都尉不料想傅戈的动作这样迅速,全力回扯的他蹬蹬蹬后退数步,一屁股坐倒于地,幸好身下垫背的是具软绵绵的死尸,这才让他免了挨受皮肉之痛。
“你们——是什么人?”那都尉一脸惊惶,在打量了傅戈们一阵,才迟疑的问道。
“大秦荥阳郡县尉司马亮!”
“大秦南方军临洮部正卒傅戈!”堂堂的秦国都尉却不顾荣誉偷袭,这样的对手不值得傅戈尊敬,所以,在通报的时候,傅戈把自己部队的番号和名字喊得刚劲有力,丝毫没有因为地位的悬殊而卑微。
“荥阳县尉,南方军临洮部,你们的郡守大人在哪里,校尉在哪里?快去请他们来迎接大将军!”这名都尉终于瞧出了傅戈身穿着的已辩不清什么色的甲衣,他的神情重新恢复了胜利者的自信,只不知要是傅戈方才躲闪的稍慢一点,或者傅戈的手再快一点,他们之间还会不会有这番对话。
傅戈轻蔑的一笑,毫不客气的说道:“你是说李由吗?这时候天还早,他恐怕还在内府与娇妾做着春秋大梦呢!”对于李由这个致临洮部二千余弟兄于死地的狗官,傅戈再不会抱任何的幻想,傅戈也不想为了自己的仕途去讨好他,因为傅戈知道,秦国的大厦有了他们这些个蛀虫,早晚会轰然倒塌!
“那好!你们两个随傅戈去见大将军!”碰了一个硬钉子的都尉脸上青一阵白一阵,好半天才回过神来。
戟矛林立,斧钺如山。
肃整威严的大秦军队排列成一个个方阵,在方阵的外围,是一小股的装备着强弓弩机的骑射部队,他们机动灵活、火力强劲,往往只需一个冲锋就能撕开敌人的防线,如果数量足够多的话,他们还能对行进中的敌军实施不间断的袭扰,特别是当敌人处于长距离作战情况时,骑射部队还有可能以小吃大,逐步将比他实力更强的对手吞噬!这也是秦队与草原上狄人、匈奴人作战时取胜的最有效手段。
在步兵方阵与方阵之间,只有狭长的甬道供传令兵通行,想要抵达大秦军的指挥中心,就必须不停歇的抵挡住来自左右的强劲压迫,一旦冲锋队形出现散乱,整支军队就会立即陷入步兵阵的汪洋大海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