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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轻骑直奔封地去(2 / 2)

千金谋 天听雪 更新时间 2023-02-19

“谁啊?”

门里,一个颇有些老迈的声音,颤巍巍的问了一句。

“是我,白伯。”

听出是老管家平白的声音,纳兰雪笑着应了一声儿,“我是雪儿。”

“雪儿?哦,哦,是郡主来了!就来!就来!”

听出是纳兰雪,老管家平白高兴的应了一声,忙不迭的唤人来开门,“我就说,今儿早晨怎么听到树梢儿上的喜鹊喳喳叫呢!原来,是要告诉老奴,郡主要来了!”

纳兰雪母亲平氏,原本是这平家的三小姐,因年幼时候,外出游玩,被恶人拐走,以一吊大钱的价儿,卖给了纳兰段的家里,做童养媳。

彼时,平氏被磕伤了头,忘了不少事情,只知自己姓平,家境甚好,家中有三位兄长,都是常年外出经商的,记不得府居何处。

后来,跟纳兰段相处日久,生了情分,虽是想起了自己原本家住蛟城,也是没再打算回来……

直待年满十三,跟纳兰段拜了堂,一次偶然机缘,在街上遇了恰到纳兰段故里去收购药材的长兄平瑞云,才是又拾起了跟家里的联系。

平氏是平家唯一的姑娘,走失若干年后,又被寻到,自是令平家的老爷子和老太太欣喜,当即,便打算跟纳兰家付了银子,赎姑娘回去,不了,平氏性烈,拒不肯从,只认定了纳兰段这个已经拜了堂的夫君,要与他相守白头。

平家二老都不是嫌贫爱富的人,见自家姑娘这般坚决,也便就答应了下来。

后来,本就不算富足的纳兰家失火,家业尽毁,平家二老便使人把纳兰段一家接到了蛟城,给他们置办了田宅,供他们落脚。

再后来,平家长子平瑞云外出收购药材,遭同行迫害,落入山匪之手,为救他,平家倾尽钱财,连老宅都卖了换钱,才勉强付出了赎资,换回他性命。

纳兰段家中二老,知恩图报,将积攒数年的所得,悉数赠与平家,助平家东山再起,也正是在同一年,素无致仕之心的纳兰段决定,赴昭阳城参加秋试,求取功名,以期上达天听,整治山匪,为民谋福。

因昭阳城和蛟城只相隔七八座城,平府子弟,又皆是经商之人,寻常里,平府的人去昭阳城里给自家铺面送货,都会顺道儿去一趟纳兰府里,捎些土产给府里吃用,所以,纳兰府里的这三个兄妹,跟平府里如今主事的,年纪比他们大,辈分却比他们小的平惊水,关系好的不是一般。

老管家平白,原本是纳兰雪的舅舅平瑞云的小厮,从小儿看着纳兰雪长大的,便是她“去封地给皇帝颂德”的那些年,也是常常依着那时主事的平瑞云的吩咐,包裹些不易坏的零嘴儿。使人送去云城的郡主府上。

虽然,那些被送去了云城的零嘴儿。纳兰雪从未真正尝过,但。这份人情,她却是准准儿的都记在了心里。

听人报信儿说纳兰雪来了,已是百岁高龄的平瑞云也满心欢喜的使下人用椅车推了他出来。

椅车这等新奇玩意儿,是纳兰雪听说他因年纪大,坏了腿脚,特意使人给他做了送来的,他用着方便,很是欢喜,寻常里。天气好时,就会使下人推了他,到院子里面晒太阳,当然,像现在这般的,将暖不暖的有风时候,他是鲜少出门儿来的。

“舅舅最近可是又发福了!”

纳兰雪笑着调侃了一句平瑞云,拉着司马殇一同上前,跟两人介绍道。“这是司马殇,我的夫君,这是我舅舅,平瑞云。”

“舅舅好。”

司马殇本是皇子之尊。大可不必跟平瑞云这么个平民客气,但,此时。听纳兰雪介绍了,却是恭恭敬敬的。朝着他行了个晚辈礼,跟着纳兰雪。称呼了平瑞云一声“舅舅”,“司马殇见过舅舅。”

“五皇子殿下可真是太客气了,平瑞云一介平民,哪就受得起你这一拜?”

平瑞云笑着打量了一番司马殇,嘴上客气着受不起他的礼,实际上,却并没有刻意避开,这倒不是说,他自恃过高,瞧不起司马殇这没甚名气的皇子,而是,想要替纳兰雪,试探他一番。

“雪儿是司马殇的妻子,她的舅舅,自然,也就是司马殇的舅舅,这无关身份。”

司马殇并未露出半点儿的不悦,只恭敬的把礼行完,才站直了身子起来,眉眼含笑的看向了平瑞云,“司马殇没什么本事,给不了她富贵荣华不说,还要累得她跟着司马殇一起,远赴封地,过辛苦日子,舅舅没责骂教训,已是给足了司马殇面子,这晚辈见长辈的拜礼,还还能少了呢!”

“你瞧我,可真是老糊涂了!只光顾着同你们两人说话,竟都忘了,先让你们进屋了!来,来,进屋,咱们先进屋去里,再说话不迟!”

平瑞云的眸子微微一闪,但很快,就恢复了之前时候的慈祥模样,微微伸手,请他们进正堂里喝茶,“白伯,让人上咱府里最好的碧螺春来,雪儿丫头最爱喝那茶的!用深埋土里五年的雪水冲泡!”

喝过了两盏茶之后,便到了晚膳时候,平瑞云使人做了满满一大桌子的菜,唤了如今在平家当家的,他的长子平惊水作陪,把司马殇给灌了个酩酊大醉。

“舅舅!你可真是越老越不讲理了!他身上的伤,才刚刚好了不久,哪就禁得起,你这般来灌酒呢!”

瞧着司马殇醉得不省人事,由两个平家的下人抬了,送去了客房里休息,纳兰雪便是有些不乐意了。

在她的印象里,平瑞云这经历过生死,几次“妙手回春”,把平家从家业颓败的悬崖边儿上挽救回来的人,可是个传奇般的人物,每一言,每一行,都该不会是没有道理的,她怎么想,也想不明白,寻常里那般睿智精明的一个人,怎今天……就突然这般胡闹起来了呢!

“不把这小子灌醉,舅舅怎同你单独说话?”

平瑞云一改之前时候的酒醉模样,似只一个眨眼的工夫,就眸底清明了起来,伸手,拍了拍纳兰雪的手臂,示意她来给自己推椅车,换一个地方说话。

见平瑞云并不是真的喝醉了酒胡闹,纳兰雪微微一愣,点头答应了一声儿,便代替了小厮的位置,推了平瑞云,往他所指的小院走去。

原本醉卧榻上的司马殇,在听到椅车声远去之后,便慢慢的睁开了眼,深吸了口气,翻了个身,仰面朝上躺在榻上,四下观察了起来。

……

纳兰雪推着平瑞云到了一处安静的小院里面,遣退了下人,便寻了一处石凳,安稳的坐了下来,等待听他教训。

“丫头,你的这夫君,可不是个池中之物啊!”

平瑞云开门见山,深吸口气,颇有些嗟叹的说道,“你告诉舅舅,你是想跟他一生一世一双人,还是。扶他成江山霸业,留贤名于青史?”

“舅舅可真会说笑!他不过是个不得皇帝喜欢的皇子。哪就可能,成得了什么江山霸业!”

纳兰雪笑着嗔了平瑞云一句。顺势说出了自己的所愿,“雪儿啊,可没什么留名青史的痴心妄想!雪儿只想着,能同他在一起,过安安稳稳的日子,白头到老,也就足足够啦!”

“好丫头,若你只是这么想的,那。便记住舅舅一句话。”

平瑞云轻轻的点了点头,微微的眯起眼睛,朝着不远处的一座小小假山努了努嘴,“不动,方能坚定如山,如山,方可稳固如磐。”

“雪儿记下了。”

虽然,并未全然理解平瑞云的意思,纳兰雪还是听话的点头答应了下来。听长者言,总也是不会吃亏的,尤其,这长者。还是自己嫡嫡亲的舅舅!

……

在平府住了一晚,第二日清晨,纳兰雪便去了客房里面。打算唤醒司马殇,同他一起。去跟平瑞云告辞。

前一日,她是在平氏昔日里的闺房中歇息的。这是燕娘的安排,怕的是司马殇酒醉后睡不踏实,会吵了她休息,耽误第二天的赶路。

其实,就算没有燕娘的这一番考虑,纳兰雪也是不会跟司马殇一同睡在客房里的,因为,客房里面,只有一张榻。

他们虽已是名义上的夫妻,但,却是因之前的一番闹腾,而没有真正的拜堂成亲,没拜堂成亲,自然,也就不能同榻而眠……司马殇说过,待日后,会补给她一个美好的大婚,他可不想,待大婚时,她已成了好几个孩子的娘,他掀个盖头,都有一群小混蛋起哄使坏……

走到门前,纳兰雪便是忍不住又想起司马殇说得这般情景,忍不住笑出了声儿来,伸出来的手,也是因此而悬在了半空,久久没有敲下去。

“雪儿?”

门里,传来了司马殇的声音,紧接着,便是一阵急促的脚步到了门口,从里面,把门打了开来,“你举着个手作甚?”

“怕你没醒,想把你给敲起来。”

纳兰雪笑着收了手,瞧向了司马殇的脸上去,见他的脸上沾了一点墨迹,不禁一愣,“你在写字?”

“醒得早,无事可做,怕你睡得正香,便没使人去吵你。”

司马殇一脸惊讶,像是全然没有料到,纳兰雪会猜到自己是在写字,稍稍一想,忙低头,往自己的身上看去,“我身上……也没沾墨迹啊……你是怎么猜到,我是在写字的呢?”

“身上是没沾,可都沾到脸上了!”

纳兰雪笑得开心,从衣袖里,取了帕子出来,想要给司马殇擦,却又怕,帕子上没有沾水,会擦疼了他,便攥了帕子,扯了司马殇的衣袖,走进了屋里,从桌子上面拿了茶壶起来,倒了些茶水在上面,给他擦起了脸上的墨迹来,“真亏得你有这闲情逸致,大清早儿的爬起来写字儿!都写了些什么?能给我看看么?”

司马殇乖乖的站在纳兰雪的面前,由着她给自己擦沾在了脸上的墨迹,满眼幸福笑意,“就是闲来无事,随便写了几个字儿……小时候儿懒散,不肯好好练习,待长大了,想学了,又没人肯教了……难看的很,你还是别看了,省得,到了以后,你拿这,跟咱们的孩子挤兑我……”

“说得我跟个泼妇似的,整天就琢磨着怎么欺负了你。”

给司马殇擦干净了脸上墨迹,纳兰雪嗔了他一句,便扭头,坏笑着朝摆了文房四宝的桌边儿跑去,“我倒要看看,你这自己都觉得难看的字儿,到底,会难看成了什么样子,嗯,若是,当真难看的厉害……我就如你所愿的好好儿收起来,日后,用来跟你的儿孙们,挤兑你使!”

“哎!你,你可别!雪儿!雪儿!”

见纳兰雪真跑去了桌边儿看自己写的字,司马殇顿时便急了,忙不迭的追上去,就要跟她争抢。

“龙在浅滩遭虾戏,虎落平阳被犬欺,得势狸猫凶似虎,落地凤凰不如鸡。”

瞧着纸上写得歪歪扭扭,跟螃蟹爬出来的不相上下的几行,有大有小的字儿,纳兰雪便是忍不住“噗嗤”一声儿笑了出来。

笑过之后,便是沉默,司马殇的这字儿,是写得有些幼稚可笑不假,但……这字里所写的意思,却是,让她禁不住心疼了起来,他不被自己的爹爹所喜,不被自己的娘亲护佑,连自小深信敬仰的兄长,也是将他当成了阻碍和累赘!

他每时每刻都在笑着不假,但,心里,其实,还是在痛着,哭着的罢?

“待去了封地,我教你练字,给你当先生,如何?”

纳兰雪深吸口气,拈了被司马殇随手搭放在砚台上毛笔,在他写得那歪歪扭扭的几行字旁边,似是随意的,又添了几句上去,一边写,一边念了出来,“有朝一日龙得水,必叫江河水倒流,有朝一日虎归山,定让百兽听我吼,有朝一日凤翔天,百鸟来朝……”

“谢谢你,雪儿。”

司马殇的手,略带颤抖的从后面伸了过来,捂住了纳兰雪的朱唇,他微微低头,把自己的额头抵在了她的后颈,“今日,在我最为难之时,你在我身边,不离不弃,将来……若我大志得伸,君临天下,身边,定然,只你一人!”

“我只说,要教你练字,可没说,就一定能教好了你,你现在这般的着急许诺,若是将来,做不到了,可不就成了说谎骗我了么?”

纳兰雪从未与男子如此近的接触,身子微微一僵,顿时,便从脸一直红到了颈子根儿,忙不迭的推开司马殇的手臂,跳了开来,抓了桌子上的那张写了字儿,滴了墨点儿的宣纸起来,就打算落荒而逃,“我,我可是最最讨厌,有人骗我的!”

“我司马殇再次起誓,若我将来,得临天下,身边,定只一人,执手比肩!”

听纳兰雪说话,司马殇先是一愣,忙不迭的,举起了手来发毒誓,“如有违背,天打雷劈,国破家亡,不得好死!”

……

四人在平府用过了早膳,跟平府里仅剩的一个长辈平瑞云拜别之后,就继续出发,往封地的方向去了。

骑在马上的纳兰雪,不禁感叹,自己舅舅眼光的毒辣!

不过一面之缘,就看得清司马殇不是池中之物,将有一天,会飞天化龙……这,别说是她,便是纳兰段,怕是,也难做到的!

读万卷书,果然,不如行万里路,她自幼所读之书,定然比平瑞云这商贾出身的人要多一倍不止,但,论查色观人,还是平瑞云要更加老到犀利!

……

自蛟城出发,又赶了两天的路,便到了与纳兰雪的封地隔水相望的雨城。

此时,是傍晚,夕阳照在河水上面,一片金光闪耀。

司马殇扯了马匹的缰绳,在岸边停了下来。

“怎么了,殇?”

见司马殇在河边停下,纳兰雪也扯了马匹的缰绳,驱着自己的马,退回了他所立的位置,不解的问道。

“我很小的时候,也有一次,像这样站在一条河边。”

司马殇微微仰头,冲着纳兰雪莞尔一笑,然后,重新爬上了马背,抖了抖缰绳,“然后,就不知道为什么,掉进了河里……我拼命喊叫求救,站在岸上的我的四个兄弟,却没一人肯出手救我,就那么站着,笑着,像我是他们的仇人,恨不能让我就那么淹死掉才好……然后,你的兄长出现了,他解了自己的腰带下来,丢给了我……把我从水里救上了岸……还把自己的斗篷脱下了给我披在身上……”

“都是过去的事儿了,殇。”

经司马殇这么一说,纳兰雪便是想了起来,他说的这事儿,只不过,那时,救他的人,并不是纳兰述,而是,她,“时候不早了,咱们该进城去了……”(未完待续。。)<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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