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b>浪漫情缘
主角小冰:
我喜欢浪漫情缘。爱情如果不浪漫,还有什么意思?为什么过去只有对男人说:“你艳福不浅?”女孩子一样可以享受艳遇的美丽与刺激。一天,眼看雨就要来了,我故意走过体育系的那条石板路。我喜欢高高大大的男孩,我希望在雨中惊逃的时候,会有一把伞从天而降。当我抬头看天时,他会扶着我的肩膀说:“跟我一起走!”而事实上,我与他也是这么认识的。渴望艳遇,需要勇气,还有那种说不清的缘;现在我很珍惜他。
主角情:
开车时,我一般不爱搭理乘客,因为他们大都趾高气扬。可有一天,一位女客人紧挨我坐在前排。一缕很淡的体香令我有点慌乱,她问我:“可以点根烟吗?”我点点头,她抽烟的模样很漂亮。我问她去哪儿;她说,随便,今夜就陪我逛福州城。这种女孩,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有《北京人在纽约》里那个阿春的韵味,带一点风尘味,但不俗。确切地说,有种“良性的风骚”。我被她吸引,终于停在一家酒吧门口;我请她喝酒,我们聊了一夜。当晨光从东方漫开来时,我们在一盏刚刚熄灭的路灯下吻别……我不问她从哪里来,她也不问我将到哪里去。她很不快乐;但分别时,我看到她扔掉了烟、打火机,她说:我将用快乐的心情,回味这一夜!
主角wei:
结婚7年了,有种说不出的孤独。在家里,总没好心情――老婆唠叨,小孩顽皮。曾经的柔情一天天消失;也成了一种例行公事。常一个人在卫生间里抽两个小时的烟,不为别的,只是觉得闷。所以我喜欢出差;在旅途中,我希望有一个人,应该说是梦中情人向我走来。终于有一次,在去上海的列车上,遇到一个同样是“爱出差的人”;这位小姐是位广告人。她在与我极投机地闲谈后,为我看了手相;我把手给她。醉翁之意不在“手”,她似乎也心领神会。一夜过后,我们在站台上分别。仅仅拉了次手,拥抱五分钟,什么事也没发生。但那种精神上的愉悦,无法形容,似乎还有丝丝伤感;这种感觉不错。
主角jun:
我有点反叛,不喜欢婚姻,或者说不适合婚姻,至今仍是光棍。我酷爱工作,敬业也懂生活,什么新潮,都赶得上。我不想太委屈自己。为了排解偶尔袭来的寂寞,我渴望艳遇。我知道游戏要有规则,所以我不轻易对女孩子承诺。我喜欢情猎手。让我心动的,我都会主动进攻。现代版的艳遇,不能坐着去等,去幻想。有人说,这个时代,女孩的裙子越来越短,男人的斗志却越来越弱。就因为我的这一点“赖皮”,还真吸引不少女孩。你想艳遇吗?不妨让自己看起来有点“坏”……对于“艳遇”的渴望,有的是对于不可知的浪漫的向往,有的是想体味一下出轨的心情,也有的对婚姻失望或麻木而期待慰藉……现在的外遇,不一定男人风流,女人风骚;不一定没有“共同语言”;不一定妻子凶悍;不一定太太是黄脸婆……总之,不一定是家庭有问题,婚姻不幸福,很多时候,是为了面子,为了新潮。据说,在男人虚荣心排行榜上,列第三位的是:“一段浪漫的艳遇”,头两位是:香车和手机。
“渴望艳遇”是本世纪的流行病之一,无论你遭遇与否,都可以将你对“艳遇”的想法告诉我们……
相逢何必曾相识而有信
引言:每个人都有两副面孔,相逢于人生旅途中,就看我们是否足够运气,看到他善的那一面了。
她又一次从楼梯间跳出来“嚯嚯”声大叫,吓我一跳。
但我已不像以前那样反应强烈,这不过是她的拿手好戏,我越跟她计较,她就越发觉得有趣。我可不要再的当。
于是,我轻声咳了一声,掩饰刚刚受惊的神态,跟着若无其事般往楼下走去。
“方家杰!方家杰!”她赤着足跟我在身后,一路跑一路叫,完全不理是否打扰到四邻。
我皱着眉头,继续往前走,我知道此时坚决不能理她,否则,一定像以前一样被她缠紧了脱不了身。
上一次,便是这样,她拉住我要我陪她去爬树,还抱走了我的书包,弄的我只得跟她走。
她猴般灵巧的爬上树,雪白的小裙子立即被染的漆黑,皱成一团团。她也不在意,一路爬一路笑,还招手让我上去。
我才不要,我不过是想要回我的书包!
可她不肯给,见我不肯上去,干脆将书包挂在树顶的枝桠上,躺到树枝间睡觉去了。
任我在树下喊破了嗓子,她也不理。
结果,那天我迟到,且,没有书包。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被罚站,被老师教训,是我的奇耻大辱。再不用别的任何理由了,我厌恶她,永远都不会改变。
回家妈妈却说:“做完作业去同陶陶玩下,她妈妈要加班,她一个人在家很孤单的。”
刚好爸爸回家来,我连忙赶上去,扯住他衣袖:“学校要做个模型,同我研究一下好吗?”
终于摆脱去陪她的恶运。
我与陶陶住楼上楼下,她没有父亲,只得一个母亲带着。开始我也同妈妈一样同情她们,后来一见到她,就知道大错特错,她这样顽劣,根本是上帝在惩罚她,我哪里帮得上什么忙。
陶陶的母亲并不坏,是个很沉静斯文的阿姨,同我妈妈差不多年纪,雪白的一张脸,总是穿的很整齐,并不像陶陶。
我想陶陶一定是遗传了她那个抛妻弃女的父亲的基因,才这般不可教养。
我在圣思恩学校念书,一直是优秀学生。全科优,念书几乎可以不用脑子。老师也说:“家杰是天生念书的材料,不上北大清华唯一的理由是学校都倒闭了。”
妈妈照顾的我很好,每天早晨起来衣服衫裤已熨的平平整整。
我是学校中很孤单的男生,干净,学业好,不爱说话。
我没有太多朋友,但这没关系,宁缺勿滥,如果没有好的,我宁可不要。
好在,世界还是有好的东西存在――就像邻班的阿青。
妈妈告诉我,陶陶要搬走了,我们区的房子太贵,陶陶妈妈已负担不起,要搬去另一个地方住。
我并没有感受到妈失落,她是失去了一个谈心的好邻居吧。而我,我终于可以不被陶陶烦着,不错。
吃完晚饭下楼倒垃圾时刚好遇到她们搬家,陶陶看了我一眼,并没有像过去那样扑过来。
她今天穿了一件粉色的小衬衫,一条牛仔短裤,头发也梳的很整齐,不像平时那样野孩子似的。
我犹豫了一下,仍过去同她打了声招呼:“要走了?保重啊。”
她忽然瞪起眼睛,竖起两条眉毛,恶狠狠的甩门上车:“最恨你这样!喜欢便喜欢,不喜欢便不喜欢,干嘛这样虚伪!多余!”
车开出去,留下一缕黑乎乎的尾气。
我拎着垃圾筒,看着那车载着陶陶,飞快的奔出我的世界。
我与阿青考上同一所学校。我们都没有选择住校,学校离家里并不远,家里司机反正养在那里,早上起早五分钟,一下就到了,何必去宿舍挤。
我去宿舍看过,四个人一间房,上下铺,下面放行李上面住人,每晚人睡在上面床就吱吱呀呀的响,像床上躺的是只硕鼠。
四个人共用一个卫生间,卫生间里没有窗户,只一个小黑洞上悬了一只排风扇,有时排风扇罢工,整个房间就一丝新鲜空气都没有了。
靠窗摆着一排洗漱用具,两只牙杯中间没有留下空隙,牙刷都碰在一起,此同学的伤风,彼同学肯定也能亲身体会。
不,不要误会,我并不怕吃苦,但怕没必要的吃苦。
人生下来就是吃苦受累来的,吃苦没什么,可是,在能享受的情况下自找着去吃苦,所谓什么体验团体生活,这不是吃撑了是什么。
同学都觉得我孤僻。
好在阿青不觉得,因为她与我是一样的人。
自上大学开始,我们已是一对。
她喜欢穿素色的长裙,厌恶穿裤子,觉得大步流星满脸汗追赶汽车的女同学太莫名其妙。
她很矜持,笑的时候会微微抿着,长长的头发梳的直直的一丝不乱的垂在肩头,十分美好。
我十分庆幸可以找到阿青,她同我是一样的人。
可能我们是有点不食人间烟火,可是,有条件保持人世间的美好,为什么非要把自己搞的像难民?
大四快毕业的时候,我带她回家了一趟。
不知为什么,妈妈不喜欢她。
妈妈说:“年轻的女孩子,怎么已学会用第五大道?不觉得太稳重沉闷了点吗?这样计较,成了做作,岂不虚伪?”
我不以为意,年龄大的女人总对年轻女孩有天生的恶感,大约阿青素白无瑕的肌肤刺激到她了吧,我不认为世上有什么女生比阿青更美好的。
妈妈说:“你小小年纪,见过什么女人……以前住这里的陶陶你还记得吗?前天去健身遇到她,出落的似健美小姐,十分讨喜。”
健美小姐?我“噗”的笑出来,可以想像,肌肉一块块,皮肤晒的黝黑,可不就是健美小姐。
我打算毕业了同阿青一同出国,再读几年书,拿个硕士或博士文凭回来继承父业。
到时一切尽在掌握中了,再同阿青结婚,生三五个白白胖胖的小子,就很完美了。
阿青常笑我:“不知人间疾苦。”
不过她又会说:“但你有权不知人间疾苦。”
这世上,也只得她懂我。
我们的签证已批下来,随时可以出发,结果,突然出了事。
那天我睡起来,推开门,发现客厅里一片凌乱,家里一个人都没有。
接到妈妈电话赶去医院时,爸爸已经过身。
突发性的脑溢血,最多没超过两个小时――而这两个小时,我尚没心没肺的在酣睡中――他就去了。
妈妈彻底崩溃,躲在医院不停号哭,一边抹泪,一边絮絮的后悔:“我不该没叫醒你,我以为就是累了要睡一睡,谁知拉到医院就……”
我想劝妈妈不要伤心不要自责,却发现自己根本无能为力。我的眼泪也如河水般奔涌,想止也止不住。
天黑时,阿青赶到医院来。
拉了我的手,让我节哀。
看着她淡泊平静的一张脸,我忽然觉得哭不出来,我抽泣了几声,站起身来去卫生间洗了把脸,送她回家。
家里的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好在爸爸的公司早已上了轨道,每年分红仍相当可观。我与妈生活暂时没面临什么困难。
爸爸去的太突然,没有留下遗嘱,妈妈叫我放心,说她会打理,让我安心读书。
好在我还有妈妈。
只是家里忽然就安静了下来,再没有傍晚时爸爸爽朗的大笑,也没有妈妈娇嗔的声音,安静的,让人窒息。
我不知为何,想起以前那个顽劣到让人讨厌的陶陶。
她若在,起码不愁寂寞吧。
阿青不能再留下来无止境的等我,隔了一星期,我送她去机场,飞往法国。
临行前,我很想抱着她的肩膀,说些等待与思念的话。
但她那样坚强和忍耐,眼眶里的泪也不让它流下来,只在唇边挂了一个温和的微笑。
我的一切绝望与悲伤就都爆发不出来了。
我们轻轻的握了握手,说了声珍重,就这样,暂别。
我尚未从失去父亲的苦涩中走出来,虽已经毕了业,也没想去上班。就这样一天一天消磨时间。
最近妈妈比较忙,接手父亲事业后,她有点早出晚归。有时甚至不回家过夜。
我反正也没事,没了人管,又没有阿青陪,无聊时就去街角酒吧喝点清酒度日。
那天正喝着酒,肩膀被人大力的击了一记:“哗!方家杰!真的是方家杰!”
不要看脸,只听声音,我的眉毛就皱了起来,除了陶陶,还能有谁。
果然是陶陶,穿着一件低胸的伧俗的绿色吊带衣,一条比巴掌大不了多少的火红短裙,偏偏又蹬了一对长靴,光着大腿,正在瞪着我笑――我忽然明白了为什么妈妈叫她健美小姐,她已经完全长开,皮肤是紧绷的,虽然打扮的十分奇突,但到底年轻健康,让人不由觉得充满阳光。
“你这种大少爷,怎么会来这里?”
我已长大,再不能不管不顾掉头就跑,只得回答她:“没事,喝一杯就走。”
她干脆拿起我桌上的酒,嗅一下,猫似的耸动鼻尖:“哗,喝雪莱酒?你有没有搞错,哈哈,男人做成你这样干脆不要做好了。”
我皱着眉头不理她,同这种人讲品味讲道理,如对牛谈琴,她懂得什么,何必与她计较。
她大力的拍吧台:“给我来杯白兰地!”
拿起酒,轻佻的挑我的下巴:“大少爷,喝最烈的酒,骑最快的马,用最快的刀,杀最狠的人,你听过没有?那才是男人干的事。”
我再忍不住,站起来,放下钱往出走,都快走出门了,还是没忍住,回头还了她一句:“那段话是风四娘说的,风四娘是女人。”
陶陶在我身后哗哗声大笑:“原来大少爷还知道风四娘啊,可是光知道没有用,你并不懂欣赏她!”
我回头去看她,酒吧灯光昏暗。她那一身亮闪闪的装扮,让她尤如一个灯泡似的显著。
她像风四娘?
那真是抱歉了,我确实不懂得欣赏。
阿青有电话回来,说她一切顺利,已开始修学分,她妈妈也跟了过去,照顾她的起居,她很适应,让我不必担心。
她的声音在电话中听起来有点远,飘飘忽忽的,有点捉摸不定的样子。
算了,不去想这些了,天高地远,各自珍重吧。
陶陶的照片开始出现在杂志封面上,说她是本世纪最有潜力的摄影艺术家。
杂志里用大篇幅写她的思想,写她的技术,写她一些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言论。
我完全不吃惊,她那样极端的人,早晚会闯出名堂来,这不是个会怀才不遇的年代。
杂志上的她,不像现实中那么讨人厌,因为不会说话,所以眉目看起来清秀些。
采访就在她的家中进行,一大套全部拆的清光的雪白房间,床,椅,厨房,都在那一间房里,倒也别致。
她这样表面上看去七彩的人,怎么会喜欢全白色装修房间,也真奇怪。
如果说陶陶的出名只是让我小惊讶的话,那么,妈决定,几乎将我的世界震翻。
妈妈告诉我的事情其实很简单:“家杰,我要结婚。”
我斯文传统的妈妈,在爸爸走后与我相依为命的妈妈,她说:“我要结婚。”
我怀疑自己是否听力出了毛病,可妈妈脸上的幸福光辉再骗不了人:“家杰,他是个很好的人,为他再给自己一次机会,妈妈相信值得。”
我很想说声恭喜,祝您幸福。可是我说不出来,嗫嚅半天,只卑微的问出一句:“那……我还住这儿?”
妈妈诧异了:“怎么,家杰,你已经25岁了。”
坦白说,我并不知道怎么租房子――我的遗产一直是妈妈在打理,我不想开口向她要,更不想动用爸爸的遗产去给自己安家。
我一个人漫无边际的在路上四处乱晃,眼前是一幢幢的高楼,里面有无数层房子,也许有一些是空置的,可我并不得其门而入。
返程的途中,我试着搭公车,结果坐错站,又搭计程车回去,弄的一身的汗,我很失落,开始见到生活的真面目。而奇怪的是,我竟觉得这些事理所当然,并不渴望回去以前的生活中。和妈妈家里的清香空气相比,不知为什么,公车中的浑浊味道更让我安心。
我很想打电话同阿青聊下天,可是,聊什么呢?聊母亲再嫁?还是聊我没有住处?
忽然之间我觉得同她很远,远到不可估量的距离。
也许,这才是事实?
街角有家地产仲介,我走进去,一个穿白衣的长发女孩迎上来,同我打招呼,问我要找什么样的房子。
我接过她递来的水,一饮而尽,考虑一下才问她:“价钱不要太高,要独立清静一些的小单位,有吗?”
她笑了,既不像陶陶那么张扬,也不像阿青那么含蓄:“那么,2000元左右一房一厅带全套家私电器的小高层合适吗?”
我很白痴的问:“小高层?”
她很忍耐:“大约十几层高的住宅,不会像几十层的高楼那样太多住户,会比较安静。”
“哦,”我点点头:“那好,就这个吧。”
她愣住:“哪……哪个?您还没有看房子。”
“要看房子?”
“是啊大少爷,要看房子的!”身后忽然传来一阵暴笑,我急急扭头,居然又是陶陶!
我最不愿意见到的人,在我最难堪最尴尬最无助的时刻,又一次,冤鬼缠身般出现在我面前。看样子她是想来帮我,可我不知道为什么,最不想见到的就是她,此刻,似乎证明了我一惯的作法都是错的,而她是对的一般,使我难堪。
陶陶可不理我难不难堪,她插起腰,完全不拿自己当外人,大声的与那仲介小姐讨价还价:“怎么要2000这么贵,我在这区住了七八年了,全屋全新装修最多也不会超过1600!”
仲介小姐刚想开口,又被她打断:“算了先不说这个,我们先去看房,有钥匙吧?”
这样一路乒乒乓乓的杀过去,晚饭前,居然找到一套十分合适的独立公寓,背山面江,70多坪,装修是素白的调子,墙线描成灰色,全屋软布艺家俱,衣柜也包了护边,十分考究。而且因为楼层和楼龄的关系,租金也并不高,才1500元,不过要一次性付清一年。
仲介小姐做成这单生意十分高兴,毕竟,肯一次性支付一年,又要天天爬九楼的客人不多,能租出去,就是成功了。
我也很高兴,钱放在我这里也存不住,交了租金在一年以内最起码不担心被人扫地出门。至于九楼,我这人一无是处,唯一的一点好处是总算还年轻,爬楼梯不算什么。
我望着新居的穿衣镜,看着自己,是,到底仍年轻,如果之前错了,我现在改,来得及吧。
陶陶落手落脚帮我搬家,她并不觉得整件事有什么不妥,搬家时见到我妈妈,大大咧咧的“嗨”一声就过了,并没有我想像中的为难。
我这才想起她也是离异家庭中长大的孩子,她的倔强与强硬,也是来自于此吗?
妈妈见我搬走,明显松了口气,脸上的线条重新柔和起来,悄悄同我说:“妈妈早就说陶陶好,现在觉得了吧。”
我没答话,我总算已学会不要把心里想的第一时间说出来给人听,哪怕那个亲如妈妈。
当然,我是感激陶陶的。
我自她手中学会煮咖啡,学会洗干净青菜自己煮速冻食品,学会洗衣服,甚至学会做一个番茄炒蛋。
继承爸爸的事业遥遥无期,那里我去过几次,根本没有任何一个人欢迎我去做事。于是,我干脆开始找工作,应聘到一家私企做产品开发。
我开始学着早上挤公车去上班,在一间小小的四面无窗的房间内忙碌一整个白天。
开始学着买便宜一些实用一些的衣物鞋袜。
夏天并不太热,我没开冷气,买了老头汗衫套头穿着,也不理那么多。
陶陶见到我的样子,笑的要死,一边笑一边说我:“怎么穿成这样,比我还邋遢。”
我说:“宽大,通风,环保,哪里不好?”
她交叠了双手站在那里,斜睨着我,半晌没说话,忽然摇头笑了笑。
我问:“你又有什么高论?”
她也不说话,只是笑。
我忽然之间就心领神会,不由也笑了――以前像怕死一样惧怕平民生活,其实平民生活有哪点不好,最起码,一切,都是在自己双手掌握之中。
忽然有人按门铃,我去开门,居然是阿青。
她张大眼睛站在门外,满脸努力遮掩却怎么也掩不住的惊讶。
陶陶看了看我,又看了看阿青,提起包走了。
我不知为何,竟有一丝失落。
但阿青回来了,我想我应该高兴。
阿青仍是那样纤尘不染的样子,长长的白色百褶裙,雪白软面羊皮鞋,限量手袋,透明的裸妆。
我想我应该抱抱她,但我忽然觉得不知从哪下手。
“你怎么回来了?”
“你怎么搬来这样小的地方?”
我们俩同时说。
“家里有点事。”
“学着独立生活。”
又同时回答。
接着,就是一片沉默。
其实我很想问她家里有什么事,却问不出来,我的老头汗衫,和她的精致纯白长裙,将我们拉开了一个不可预估的距离,没办法再行接近。
事后得知,阿青是回来订婚的。
对方是她父亲的生意合作伙伴,青年才俊,年轻有为,不像我,这样落魄。
她父亲当然早知道了我们家的变故,后来听人说,我妈妈嫁的人就是阿青父亲从前的营运经理。
我的妈妈嫁了她爸爸的马仔,她自然不能再嫁给我。
这种道理听起来虽然无稽,但确实很实用。
阿青大约对我还是抱了一线希望,在学校时,到底有些感情――可是来见了我之后,具体的说,是见了我的蜗居及老头汗衫之后,她还是选择同我实话实说。
说心底话,我倒并不恨她,qq空间个性日志,也没有小说中男主角那种撕心裂肺的疼痛――我们都越来越精明了,这世上,纵使没有人爱我,我到底得自己爱自己不是――相反的,我很感激她,感激她没有把我当傻子一样玩到新婚当天,才告诉我:亲爱的,我要结婚了,新郎不是你。
我与阿青仍然是朋友,没有彼此厌恶。
我想我并不很爱她,她也不很爱我,我们,只是曾经,彼此欣赏。
否则,是做不了朋友的。
相爱的人,如果能做朋友,还分什么手?
处理这些事说起来很简单,前前后后的也折腾掉我大半个月。
等我终于再见到陶陶时,她居然也递给我一张请柬。
陶陶还是那样明艳照人,还是那样没心没肺的笑着:“记得去喝喜酒啊。”
我也笑了,笑的有丝苦涩,但好在也并不伤筋动骨――唉,我们这些人,真的,真的已经太过自爱了。也许,只因为我们被人伤害过?――我说:“恭喜你,一定到。”
我想我与陶陶之间也许从头到尾都没有发生过什么,或者是,没有机会发生什么,又或者是,曾经有机会,我却推开了。
夜了,坐在吧台前,想了想,还是点了雪莱酒。
白兰地虽好,我喝了会醉。
风四娘虽好,不是我的女人。
角落里坐着一个长发的女生,冲我举杯。
看起来有些眼熟,却想不起是什么人。
不过这世道,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又何必曾相识。
我走过去,举一举杯:“嗨。”
她笑了,笑的既不像陶陶那么张扬,又不像阿青那么含蓄,她说:“雪莱酒?我也是,一起喝一杯吧。”
童话世界里,我不是公主
坐在三万英尺的高空中,窗外的天空湛蓝湛蓝的,有大朵大朵似棉花糖般的白云浮起,仿佛让人置身于一个美丽盛大的童话世界,而自己与叶子晨的相遇,一如在这个美丽的童话世界里,所不同的是,叶子晨是王子,而自己,却并非公主!
当叶子晨在电话中问米拉过得好不好时,米拉刚刚结束一段惨痛的初恋,这会听到他那温暖如昔的声音时,眼泪居然不争气的地从眼角大颗大颗地滴落下来,掷地有声。
米拉没有办法不难过,那个口口声声说要照顾她心疼她一辈子的初恋男友俊宇,象块强大的吸铁磁把她从深圳吸到了上海,原本以为从此郎情妾意地与之幸福永远。
却不曾想当最初渴望的激情过后,爱情终究敌不过生活的平淡与苍白,无情地将曾经的浪漫与幻想在现实中,一点点地消磨怠尽后黯然分手。
尽管米拉在电话中并没有说半句好与不好,但她无声的沉默与微有的啜泣,让叶子晨心疼无比在电话中对她轻语,乖,回来吧,你一个人在那叫我怎生放心……
于是一年后,当失恋迷惘的米拉又回到这座熟悉得不见四季分明的城市,抬眼就看见叶子晨正在机场的出口之处焦急地等候,高大的身子不顾笔挺西装的束缚,顷斜地往里张望,俊朗的容颜下有几丝欲掩还扬的喜悦,深邃有神的双眼里,隐约可见当年向她表白时的深情。
一年前,米拉毕业后在一家叶氏旅游集团做导游小姐,这个貌似看上去能四处免费旅游的职业,其实辛苦异常,且不说每天坐车的颠簸行程,还必须不厌其烦地对每个景点细节如数家珍的讲解,一天下来,都会将自己的花容累得惨不忍睹。
认识叶子晨是米拉即将要迟到的某天早上,当她心急如焚地赶到公司时看了看时间,还有三分钟,米拉一边在心里谢天谢地一边径直冲向打卡机旁,毫不客气地将站在身边衣着体面的年轻男子挤开,当自己准确无误地听到“咔”的一声后,笑靥如花的米拉方才回过头来,朝身后莫名其妙地紧盯着她的男子扮了个可爱的鬼脸,然后得意地离开。
更让米拉得意的是,自己每个月的业绩都在同行姐妹中遥遥领先,其实她觉得自己也没有什么了不起,不过是长得比她们甜美可人些,于游客的相处的方式谦恭友善些,对工作的态度负责专业些而已,再想想这季度又一笔丰厚的优秀导游奖金,米拉便在心底乐开了花。
只是数月后,当米拉如愿以偿地从公司才上任不久的副董事长手中接过那份奖金时,非但笑不起来,还尴尬地当场愣在台上,原来给她发奖金的副董事长不是别人,正是上次自己冒冒失失将他挤在一边的年轻男子,叶氏旅游集团唯一的继承人,叶――子――晨叶子晨得体地伸出手来,在握住米拉掌心绵绵的小手时,略有数秒的停顿,一脸的若有所思。
米拉心虚地暗自求神保佑,公司有那么多员工,他应该不可能记得自己的,否则第一次就给上司留下这么差的印象,以后还怎么在他的公司混。
好不容易捱到下班的时间,米拉如释重负地走出公司,深深呼吸一下,正暗自庆幸。
这时,一辆黑色的宝马车霸气地停在她面前,车窗落下,露出叶子晨那张不苟言笑的脸,极其有型地将头微侧,示意着她上车,米拉顿时落下的心又被提起,疑乎世界未日的来临。
上车后的米拉一言不发,忐忑不安地揣测着他的意图,任凭他从反光镜中默默打量着自己,只在心中暗恼,这没礼貌的家伙,没见过美女么?良久,他不耐地回过头来,住那,送你回家!米拉显然有些出乎意料,只是送我回家吗?叶子晨掉转过头来,一脸错愕的反问,那你认为呢……
下车前,叶子晨递给米拉一张名片,平淡如斯地说,有事打电话给我。见她略有犹豫,随即用挑衅的神情说,怎么,怕了,你那天推我的时候不是很嚣张吗,还有,你放心,我有女朋友的,对你可没兴趣。米拉羞愤地从他手中夺过名片,反唇相讥,我也有男朋友的,彼此彼此。
看着米拉下车后,孩子气地将他的车门关得砰然作响,随即扭身就走时的模样,叶子晨的脸上掠过一丝不易觉察的浅笑。
就在米拉快不记得这件事时,叶子晨却似乎迫不及待地给她来了电话,米拉十分郁闷他怎么会有自己的电话号码,不过也想这对于他来说还不是易如反掌,所幸对她言谈间犹似如故人,并无上司对下属的盛凌,也无上次不欢而散的挑衅,这让她也并不觉得讨厌,久而久之,两人常常在电话里聊得不亦乐乎。
叶子晨说,他的女朋友在日本,叫美子,两家纯粹都是为了家族的利益而攀亲。
米拉说,她的男朋友在上海,名俊宇,两人还是读大学时就相知相恋了。
叶子晨说,美子是个漂亮可爱的小女生,两人形同兄妹,还私下说他如果爱上了谁她是不会介意的。
米拉说,俊宇是个帅气自私的大男人,两人你侬我侬,他扬言过她如果爱上了谁他一定灭了谁。
叶子晨说,美子还有三年就毕业了,届时他得如两家之约去日本娶她。
米拉说,俊宇让她三个月后必须去上海,否则他就在黄浦江边裸奔。
果真,三个月后,辞职后的米拉在经过叶子晨的办公室时,才想起最起码应该去告别一声。
叶子晨听了怔怔地有些恍惚,明显不安地在办公室来回踱步着,空气顿时干涩弥漫,挥之不散,就在米拉无所适从时,叶子晨又突然停步走近,将双手轻轻地搭在她的双肩,声音有些低沉嘶哑,可不可以不要走?
米拉被他毫无征兆的举止有几许惊吓,傻傻地问,为什么?
安子晨清澈如水的双眼溢满了深情,因为我喜欢你!
米拉惊呼地直摇头,天啦,这怎么可能?
说完逃也似地去了上海……
是啊,怎么可能,我们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可是当初既走之,今又何返之,米拉在机场再次面对叶子晨的深情喃喃自语。
再回公司时,米拉被叶子晨安排到财务部,理由是希望自己每天上班都能看见她。尽管她并不习惯这样前所未有的清闲,却也不忍拂他之意。
米拉不得不承认,叶子晨除了在工作上的表现出色外,冷毅的外表下其实是个很体贴细心的男人,似乎见不得她现在失恋后的郁郁寡欢,总是在他有限的时间里,陪她去清爽宜人的野外骑马,豪华奢侈的ktv里尽情k歌,甚至还在公司的附近为她租好了房子独住。
当然她心里清楚地知道,所谓叶子晨对她的喜欢,也仅限如此,这从他介绍自己与刘羽凡那天认识起就得以确定。
在一间格调高雅的咖啡厅,叶子晨拉着米拉的手,介绍一个眉目与他有几分俱似的男子说,这是我表弟羽凡,也是我请来的公司董事助理,羽凡,这是米拉,我的……朋友。
刘羽凡惊艳地注视着白衣短裙,粉脸俏容的米拉,妙语连珠,此女只应天上有,为何降落到凡间?语罢,三人相视而笑。
较之叶子晨的沉稳,刘羽凡似乎幽默风趣得多,这是刘羽凡留给米拉最初的印象,更似乎,他在对着自己灿然一笑的神情里,欲语还休……
七月的盛夏,温暖到极致,米拉的心却在这个炽热的季节骤然冰凉,再过几天,叶子晨就要被其双方家人的安排下,去日本与美子双双渡假。
从一家豪华的星级酒店出来时,早已喝得酩酊大醉的叶子晨在米拉同羽凡的搀扶下上车后,不知是酒精的麻醉还是出于自己内心委屈的渲泄,竟然将米拉抱在怀中失声痛哭,米拉不由心里一阵怜悯,一个出身富家的贵公子,平素在别人的眼中貌似风光无限,又岂知他也不过只是一颗在家人手中运筹帷幄的棋子而已。
刘羽凡只管在前面默默开着车子,不闻其声。
几天后,当米拉同羽凡去机场为叶子晨送行,直到安检时,叶子晨一直紧盯着米拉的双眼才万般不舍地挪开,并回过头对有意背向着他们的刘羽凡说,我大概一个多月就回来,一定要替我好好照顾米拉。
刘羽凡似乎是个很尽职责的男人,除了每天对米拉的早接晚送,还常常将她带到自己的朋友圈里大家一起玩闹,以至于某一次让刘羽凡的朋友拿他们当情侣开玩笑,米拉当时极其尴尬地望向刘羽凡,而对方的神情竟然写满了期待!
那晚,刘羽凡将米拉送到家门时并没有如往日般即刻就走,而是在她开门后尾随而入,在还没有来得及开灯的黑暗中抱住米拉说,我喜欢你,从第一眼见到你的时候就喜欢上你了。说完,搜寻着米拉柔如花瓣的双唇狂风骤雨般地落下,米拉似乎吓坏了,在他怀中慌乱地挣扎着,然而刘羽凡排山倒海的每片热吻燃烧得让米拉最终情难自禁欲拒还迎……
一个月后,叶子晨如期归来,开心无比地拿出从日本买的一些礼物送给米拉,米拉偷偷地看看一旁的刘羽凡,见其一脸的黯然。
米拉见叶子晨还是如往日般,喜欢下班的第一时间就打电话约她,不过很快他就似乎警觉地发现,每次打电话过来自己总与刘羽凡在一起时,心里便明白了什么,慢慢便再不私下打电话给她了。
偶尔三人恰巧坐在一起,也不似从前说说笑笑,有的只是令人窒息的平静无声,而平静无声的外表下,实则每个人的内心都波涛汹涌。
这天晚上,米拉没有等到刘羽凡而是他发过来的一条短信:握住你的手渐渐松开,你似乎又回到我无法触及的位置。我们相识缘是因为表哥,但是表哥居然能为你流泪,他跟我一样是不会轻易掉眼泪的。可见他也是多么的喜欢你。我如果和你在一起,他会是什么感受?血浓如水,我无法想象。对不起,感情就像候车月台,有人走,有人来。我的心是一个站台,却不能为你等待。
米拉闭上眼,让久久抑压的泪水肆意悲伤成河,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又爱上了刘羽凡,还是只因当时自己太寂寞了才会难以抗拒。qq空间伤感日志,而她与叶子晨之间,其实就算没有刘羽凡的存在也注定不会有结果。
又是熙熙攘攘的机场,又是独自背起行囊,还有手机不停地疯狂而响,米拉看也不看地关掉。
坐在三万英尺的高空中,窗外的天空湛蓝湛蓝的,有大朵大朵似棉花糖般的白云浮起,仿佛让人置身于一个美丽盛大的童话世界。而自己与叶子晨的相遇,一如在这个美丽的童话世界里,所不同的是,叶子晨是王子,而自己,却并非公主!
后语:在我还未落笔之时,文中的女主人公就已经告诉我她决定离开,那是个很令人心疼且美丽的女子,行走在充满挫折的爱情路上跌跌撞撞,满是忧伤。而当她向我坦露心事希望有人指点迷津的时候,我同样不知所措,唯有用文字记下,为了故事的唯美完整性,略有虚构,毕竟文字艺术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
我们的“校花。”
今天我见了一位大学同学。她曾经是我们的“校花”。当我们谈婚论嫁的时候她换男友像换衣服一样勤。听说她去年结婚了,丈夫是一个其貌不扬的男人。他们在郊区经营着自己的玫瑰园。
见面后我们的话匣子便打开了。我们围绕着青春、爱情、校园、友情谈论不休。接近中午时她邀我去欣赏她的玫瑰园,我也欣然同意。我们一边赏花一边随意聊着什么。说到婚姻,我问她:“你这么一个人见人爱的美人怎么嫁给了这样一位其貌不扬的男人?”
同学笑了,说:“暂且不说这些,下午我需要一朵最好看的玫瑰,请您去我的玫瑰园摘一朵过来好吗?”
走进玫瑰园,一股花香扑鼻而来。她的玫瑰园里的花让我应接不暇。红色的,黑色的,黄色的,白色的,粉色的,淡绿色的,橙色的,紫色的,蓝色的,橘红色的,还有一些我说不出来的颜色。就连本地少见的路易十四、咖啡、桃香、伊豆舞女等品种的玫瑰也在这里赫然开放。想起同学的嘱托我有些犯难,到底哪一朵会是同学最中意的呢?
我走进去摘了一朵红玫瑰,它的热烈与芬芳让我感动。当我看见黑玫瑰的时候才发现黑色才是永恒的,于是我丢掉手中的红玫瑰去摘了一朵黑玫瑰。在玫瑰园门口那位同学告诉我,在玫瑰园你可以随意选择,但只有一条原则,只能往前走不能回头去捡丢过的那一朵玫瑰。当时我想在这姹紫嫣红的世界里鬼才会可惜丢弃的一朵花。选来选去我才发现在众多的玫瑰中选择最好的根本不易。现在我手里抓的是一朵“伊豆舞女”。这种玫瑰产自日本,在我们这里珍贵无比,更何况我手里的这支是这个玫瑰园里开得最艳的一朵。
我转身出门时发现在玫瑰园的西北角还有一个扣着塑料棚的小屋。我想,同学最珍贵的花应该在那里。于是我扔了手中的“伊豆舞女”,向塑料棚走去。进去才知道那里的玫瑰并不,且很多都已枯死,没有枯死的那些都已奄奄一息。我叹息着,准备去捡刚才扔掉的“伊豆舞女”。这时我想起同学刚才说的话,她是不允许我回头的。
我无精打采地走出了玫瑰园,手里是一朵又小又难看的红玫瑰。我敢说这朵一定是玫瑰园里最难看的一朵。看着我的样子朋友笑了,她说:“亲爱的,我满园的玫瑰难道这朵是最好的吗?”
面对同学的质问我无言以对。
朋友说:“现在我来回答你刚才的问题:当我还是个年轻美丽的女孩时身边的追求者数不胜数。我在他们的温柔里流浪。总想选一位我最满意的。可是转眼间几年时间过去了,我才发现其实他们都有优秀的一面,同时他们都有自己的缺点。我开始苦恼,开始讨厌爱情,讨厌人世间的烦恼。直到有一天我去买花时认识了我现在的丈夫。他虽然不够帅气,但为人诚恳。我敢说他经营的玫瑰园是这城市里最好的。我认为既然他能对每一朵花那么温柔,那对我一定也不错。”说完她笑了,“经过三个月的恋爱我们结婚了,现在我们的生活美满,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总有玫瑰的芳香,如同他的温柔。”
看着手里的玫瑰我也笑了。原来最美的爱情不在其外表,而在其深深的内里,就如同她满园的玫瑰,玫瑰刺虽然可怕,但玫瑰的芳香总是让人向往。
幸福的前提是什么
那年她23岁,正当娇美无限的花样年华。身边有一位成熟稳重、经济条件不错的男人一直密切关注着她,是她的“钻石王老五”上司。她是一个敏感的女生,怎会不知道?但是她总不肯给他表白的机会,因为潜意识里的自卑感在作祟,始终觉得和他周围的其他女人相比,自己还不够优秀。她有个愿望:要做就做他身边最优秀的女人,将其他女人比下去,然后才能坦然接受他的爱。
为着这个目的,她拒绝了他的一切邀请,深居简出,埋头苦读,终于考一直向往的,他曾经就读过的那所著名学府的研究生。在读研期间,她将对他的思念深埋心底,只在徜徉校园时,时常想象:这一定是他生活过的地方,这应该是他曾经走过的路……因此觉得亲切,觉得安慰。
她潜心做学问,又多方锻炼自己的心智,磨练自己的毅力,如愿以偿地,她变得那般出类拔萃,导师觉得她不读博士真是浪费。继续奋进也是她的心愿,于是又花了三年时间读完博士。她,终于带着美好的期待飞回到他所在的城市。这一次,是她主动约的他,她想向他显示:自己有足够的优秀成为他的好帮手;她还想让他意识到:她有了做他好太太的完美条件。然而,他与她坐在咖啡屋里还没说几句话,他的手机就响了,他接起来:“啊?儿子又发烧了,好,你等着,我这就回来送他去医院。”然后,他略带歉意地对她说:“我儿子生病了,我太太很紧张,现在他们很需要我在身边,我们以后有空再聊好吗?”
如晴天霹雳将她击中,她只剩下机械地点头,机械地回答:“好!”除此之外,她还能说什么?做什么?她以为,将自己锤炼得优秀是获得幸福的基础,可是,在追求过分优秀的过程中,她失去了埋藏心底,却梦寐以求的幸福。
一种爱情不是真正的爱情
既不是友情也不是真正的爱情,他高于友情又和爱情有一段距离,互相关心,互相牵挂,互相暧昧,这是一种高尚的还是低级趣味的关系?你知道吗?
无论是否单身,人都是以个体生存在社会上的,人也是有独立思维和有独立思想的,但是很多事情又不能独立完成,需要相互帮助和相互协调,无论是否单身,你都要有自己兴趣爱好,你都要有自己的工作圈子和社交圈子,无论是否单身,你都要与人沟通,你都要倾诉。
有这样一种关系叫做暧昧。
在我受委屈的时候,在没人陪我逛超市的时候,在我受到打击的时候,在我需要意见的时候,有这样一个人……我们是朋友,我们貌似恋人,我们不是恋人,我们是朋友,有一种关系叫做暧昧,我们在对方的面前可以撕去一切虚伪的面具,我们手拉手走在深夜空旷的大街上,我们一起推着购物车,我们在ktv声嘶力竭的吼着……不做淑女,不做绅士,只要做一个快乐的人,我们依然是朋友,我们依然不是恋人,我们永远是朋友,我们永远不会成为恋人,但是我们依然暧昧着……有这样一种关系叫做暧昧……
有一种爱情与责任无关,披一件荒唐的外衣,它就成了暧昧。王菲在新专辑里唱出最暧昧的一种关系:我把心给了你,身体给了他;我把情节给了你,结局给了他。有哲人说:爱是无聊的沙漠中的危险绿洲。而事实上,这一片绿洲往往是虚幻的。太多的眼神闪烁,明明有喜欢的成分,却永远离爱情有一步之遥。或者是它真的太危险了,太使害怕受伤的人们R于靠近。
有这样一个女人,优雅知礼,身边不乏追求者,却始终寂寞一人。问她是否过于挑剔,她苦笑着摇头,说出那样一种关系:离暧昧很近,离爱情很远。谁都持股观望,不愿先抛出手,谁都在一个最安全的模式含混的、拖泥带水的、欲拒还迎的,醉生梦死的。这些通通是暧昧的外衣。什么是安全的?那就是不需责任的、靠近、离开、爱恋、分离都不用交待,这难道不是爱吗?可是明明有慌张的心跳。是爱吗?那些暗示频频投递。那些问候心怀鬼胎。如同隔了雾的花,云端美丽,只是空不得天明散去那一刻。它们离爱情,真正的爱情实在很远。
当然灵魂是寂寞的,不可否认它有挣扎的时刻。所以这类感情在这个年代日愈增多。它的存在,让感情的面目突然含糊起来,说不清道不明。倘若仅止于灵魂上的牵扯,这份暧昧就干净多了。
而现实是:暧昧的正在强烈的道德谴责下快乐地苟活着。当谁也不愿先把心交托出来时,暧昧永远是暧昧,成就不了一场美好的厮守,每一个人都把心紧紧地攥在自己手里,这样便谁也腾不出手来接住别人的心。
如果说婚姻是爱情的天堂,那应该是在没有真正结婚而同居的时代,如果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那应该是在真正结婚以后了吧!
我们可能看过许多的爱情小说,包括言情小说,在那里,我们不失的发现所有的男女主人公都会在交往中发生一些刻骨铭心的事情,这些事情可能也包括一些致使的打击和破坏,经历了生与死,爱与恨的纠缠,他们才能真正的理解爱情的意思。但是在现实的社会中,我们大概都能了解,那样的事情,根本就不会发生,因此,我们对待爱情理解可能会有一些误解。
当两个人之间没有绊嘴,没有冲击,更没有武力的时候,我们认为自己是幸运的,甚至是幸福的。这个时候会认为有一个伴,不管这个伴能不能成为自己终生的伴侣,但是也是好的,因为他(她)可以和你一起分担你的喜悦,一起承担你的痛苦,也正是如了那句话:“一个人的喜悦被分享,就会变成双份的;而一份痛苦的分担,而减轻了一半。”
当两个人在一起生活久了,就会发现一些可能平常发生不了的事情,那可能是一种微小的动作,或者是一种不良的嗜好,又或者就是一种你所不能忍受的情感,到那时你又会怎样想这个你所谓的伴侣呢?是的,在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中,是要有一些忍耐,同情,甚至是包容,不要因为仅有一次的错误而导致分手甚至离婚。
假如在你生命的前十几年,甚至是二十几年的时间,你看到了无数次的家庭暴力,那么,我想任何一个生活在那个环境里的人们都不会选择类似的婚姻,假如在结婚前你不知道你的丈夫或者是妻子有这方面的倾向,但是在结婚的二年甚至是一年中,你便发现了这个,你会有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那是一种恐惧、害怕、甚至是让你回到了童年时的恶梦,那时的你,会怎么办呢?又或者那人有一千一万个优点,而仅此一个缺点呢?你怀念他的优点,你因为种种原因而不想导致离婚,那时的你,又该怎么办呢?
可能大家都看了《不要和陌生人说话》这部电视剧,里面的一幕幕,都让我看到了真实,让我看到了可能在许许多多的家庭内部所发生的一些不为人知的事情,暴力的引起,原因是很多的,不仅仅有怀疑,更有甚者可能就是为了一个动作、一句话、一个表情。生活在那样的家庭实在是太累,生活中处处隐藏着危机、伤害。你能想像一个女人在这样的家庭中生活了将近三十年吗?虽然在这其中会有一些屈指可数的快乐与幸福。但是你愿意吗?愿意在这样的婚姻中生活吗?很多时候我们会避免这个话题,毕竟它也是“家丑”的一种吧!但是如果不面对的话,它可能永远是一个社会问题,而不仅仅是一个家庭内部的问题!
我很难想像两个人能在一起生活几十年,甚至白头到老,那只是因为我所见到的婚姻里面,都充满了暴力,充满了可怕,因此也对婚姻充满了怀疑。
因此我喜欢看爱情电视剧、电影甚至是小说,那里会有所谓的真情与爱情,虽然每次别人都说我幼稚。
不能碰地方
如果爱情能够像童话故事中一般,王子吻醒了睡美人,从此他们过着幸福的生活……那爱情就不会被冠名为:冒险、化学实验、风险投资、游戏、玫瑰战争等等的词汇。下面一一检阅我们的言行,看看我们都“逊”在什么地方?男性绝不能冒犯女性的死穴,有如下几项:
(1)只顾温柔迁就
大多数男性觉得只要对女性体贴服从,便能博取她们的欢心,其实这可能是一个非常非常大的错误!看过很多心理学专家的分析,原来就算最正常的女人也有依附男性的心理,每个女人都要一个有主张见地,有气慨的男人来做她的护花使者。由于她们不爱则已,一爱便会献出所有,试想想,她们还会傻得把自己附托在一个软弱的人身上?对待女人,应该主动时便要发号施令;强硬的时候,也要强硬到底。
(2)不可冒充能干
当女性拜托男性帮助做事的时候很多男性会拍心口一口答应,到头来却做得一塌糊涂,左拖右拉,这样反而不能获得她们的谅解,宁愿一早量力而为,知道无法胜任便婉转拒绝,她们也许还觉?你老实,对你保持良好的印象。
(3)不应出手寒酸
其实大多数的女人均是斤斤计较的,但她们却不喜欢男人斤斤计较。而身为男性,必须早有心理准备,知道跟女性出街,花钱应该豪爽一点,最低限度不可现出寒酸相,没钱便不要拍拖,知道吗?
(4)切忌心不在焉
和女性约会时,男性应该集中精神,随时注意对方的谈话及意图。如果一直也心不在焉,对她的发问和话题瞠目而不知所对,那对她来说是非常扫兴的事!下次想再跟她约会,她可能会请你吃足一吨柠檬。所以,将经常扰乱你神智的事情暂时放开吧!譬如经常有人拨你的手提电话,便索性关掉它吧!少听几个电话不会死的!
(5)忌问年纪
这个大家可能一早听过,但我仍觉得有不厌其烦要说一次的必要。就算一位女性平时如何的老实,如何的诚恳,但当她提及自己的年龄时,总会拼了老命去闪躲,隐瞒以至欺骗!开始有白头发的中年妇人会告诉你她不晓得“星球大战”是什么,反问你是否知道“天煞――地球反击战”的续集?总之,十八以下六十过外的女性才会对自己的年纪抱有不大在乎的态度。因此面对一个女人,你几乎可以提出任何问题,但千万记着不可牵连到她的年纪,明白了吗?
(6)小心地开玩笑
跟女性开玩笑当然可以,而且熟悉的有熟悉的开玩笑方法,不大熟络的也有另一套方法。如果是一些有趣的玩笑,对整个相处的气氛也会有极好的调适作用。可是玩笑一过了火,效果便会很坏,你的下场也许会是惨烈的。所以,必须要有分寸,好好观察她们对你的反应,切忌得意忘形,才不会惹起她们的反感和愤怒。
(7)不能挖苦身材
永远永远永远永远不要以一个女人的体重当做话题!女人即使口中怎样说不介意自己的体重,她还是很介意的。宁愿称赞一个身段健美,面貌可人的女人,也不可随便挖苦一个身材欠佳的女人。
(8)对她感兴趣
女性很讨厌男性一方面对她好,一方面却注意着别的事物。她们心里会怀疑自己对你来说是否完全欠缺吸引力,然后更愈想愈坏,觉得你根本不尊重她。一有这样感觉,你已失败了大半以上。另外的一小半,她亦会坏疑你是否只喜欢她的身材,所以才与她交往!
(9)不用太率直
对待女人不用太率直,因为女人不喜欢太率直,她们大都喜欢和风趣的人交谈,甚至有时在言语上针锋相对,但却不会太爱那些过分率直且含爆炸性的诙谐,所以,其实一切的俏皮话并不一定要说得太明白的,就让她们花一点心思去咀嚼你所说的话来猜你在话语间所隐藏的意义,然后她们又会像猜到哑谜般发出洋洋得意的会心微笑。因此,在她们面前所说的话,必须要含蓄,要顽皮,那样她才会乐于和你接近。
(10)尽量不谈“性。”
除非你和她们已熟络得可以同饮一杯水,到了互相清楚了解的那个地步,否则,在与她们所谈的话题中,但凡有猥亵成分的,无论如何轻微,都不要在女性面前提及为妙,不如留待和你的猪朋狗友分享吧!必须知道的是,女人在与别人交谈时,对于对方的一切私事,包括感情,朋友,以至婚姻问题也有浓厚的兴趣,但要弄清楚一点,那和性观念无关!
(11)大可奉承
女人比男人更喜欢得到奉承。由于她们喜欢听奉承的话,也听惯奉承的话,所以对于阿谀相当之敏感。就譬如你赞美她的紧身套裙好看,她们可能早已听过三百遍,所以就算仍高兴,效果却不大。可是只要你进一步说:(你实在穿得很好看,会选择这条蓝色的裙子,与你的身材配合极了!)她就会感到你的赞美充满真实感,你的奉承也不似奉承,她的高兴也就是发自内心的高兴了!
虚伪的人
在一家国营企业工作,我妈也在一家国营企业工作。
什么工作?
管理工作。嗯,具体地说,他们一个是局长。另一个也是局长。
唔。她撇头看着前面。那里除了几棵树一堵墙什么也没有。
你不用自卑,他们都虚伪极了,在那个城市里,没有几个不骂他们的。
谁说我自卑了?我为什么要自卑?我有什么可自卑的?一个纨绔子弟值得我自卑吗?
不值得。可为什么此后那么长一段时间她老躲我?我不得不抱起吉它,写了首表达心意的爱情歌曲。深夜跑到她宿舍楼下,深情地边弹边唱,因为困了,唱腔格外缱绻缠绵。
终于,她出来了,在我身旁坐下,把头偎在我肩上,静静地看着夜空。
我们沐浴在骂声、鸡蛋皮、方便面(袋里装着水)、苹果核的枪林弹雨中。
悠悠溪水长,唱唱好春光,山川百花好,唯你最飘香。花为伊人香,伊人在远方,问你为谁香,啊,姑娘,我默默站在你身旁……
《啊,姑娘》,朗朗上口的旋律和真挚的情意打动过无数痴男怨女,传唱一时。
为什么没有人告诉我读历史的女孩也有风情万种,不仅吟诗作画了得,她竟然还是校模特队的?
她穿上那些奇怪、诡异、毫无配色观念、恰恰证明了当代大学生思想的苍白的衣服时,神采如此动人。我惊讶地看着她时而像个清代公主时而像个埃及妖后时而像个欧洲女巫翩然于眼前,不仅被她对服装的诠释力给慑服,也完全地怀疑这个风情万种的女子就是那个穿粗牛仔服带黑框眼镜看起来纯真的女孩。
掌声雷动,她转身,绽出一个惊世的笑容。那么深不可测。
我是不是被骗了?我不想再被自己骗一次。
久违的惆怅。我把手抄在布兜里,在夜晚静悄悄的场上来回踱着,在三月冰冷的空气中仰面长叹。她不该请我来,我被她突然绽放的美丽伤害了。
汤子臣!她叫着我的名字,兴奋地跑过来询问我的评价。
很好。我很高兴,很高兴认识你,还有你的弟弟……
什么意思?她收起笑容,眨着那黑咕咙咚的眼睛。黑色和橘红色的眼影还在上面飘着,还是女巫的眼睛。
没什么。我忽然觉得,觉得我们,很远。
那好吧。她摆正了姿势,严肃起来:祝你快乐。
转身走了,又转回来,说:吃醋就是吃醋,是不想让我的美丽被那么多人看到吧?
我笑。
她就彻底走掉了。
四月到五月的这段时间我得做我的毕业设计,还有工作的事。以我优异的成绩,可以在京城谋份不错的差事,但老爸老妈给我安排了一份更好的(是指可以省掉在一些零碎的无谓的琐事中摸爬滚打两三年),然而我仍得准备再准备,关系不过是对社会风气的妥协而已,我要用我的能力和效率震惊他们。总之很忙。在路上见过她几次,点点头,彼此匆匆而过,心却是痛的。
我是不是有些神经质?真是吃醋?
毕业设计做完的时候也是心灵最空虚的时候。我整天在想她是否放弃了我,我因此整天想着我是否该彻底忘记她。在深夜,或是白天的某个时刻,我会忽然地感受到她的心跳和气息。我们的心跳和气息搅和在一起。
来找我呀!非得我灰溜溜地去找你吗?
你自作自受!
我自作自受。
有一天黄昏宁夏回族自治区跑回来,告诉我一个好消息:场上正在发生一场超级篮球赛。
嗯,超级笨蛋篮球赛。
生物系与历史系的对抗赛,女子对抗赛。
很抱歉,我没心情笑。
已经开赛了,鸵鸟也参加。他说完就跑出去。
天!我还等什么?
谁知道暴韩骄的姐姐球打得这样滥。干脆不会,得了球,抱着就跑,看热闹的粗俗的缺乏修养的男生笑翻了天!很好笑吗?我问,然后竟恬不知耻地加入了他们的笑。
她将手放在膝盖上,哈腰喘粗气的时候,抬头狠狠看了我一眼,我就不笑了。
这能怪我吗?裁判的哨子都笑了起来,你说,我能忍得住?
十几分钟后,她们,历史系,以篮球场上前所未闻的比分2:0结束了比赛。
这两分可是她投的!抱着球,正好迈了三步,跳起,上篮,手腕一摆,球进了!
口哨声和掌声雷动。韩骄月!韩骄月!韩骄月!
我和他们一样举着手喊,她回头又瞪我一眼,我就不喊了,举起的手定在空中,直到鸟兽散尽,仍举着。
这天晚上,对我而言是一生中最难忘的时刻。我吻了她,轻轻了一下她的大腿。我们就和好了。
你愿意嫁给我吗?我手持一枝在校长家门前的花圃里剪下的月季(我觉得从校长家门前偷一枝月季,比花钱买11枝玫瑰风险更大,更有意义。当然你也可以看成这样省钱,也可以看成是遭到拒绝后的一个安慰。依思想的阴暗程度而定),单腿跪在宿舍的地板上,向她求婚。
你?她装作吓坏了。
我要娶你。你愿意吗?
太突然了!
我说得太迟了?
你!我一点思想准备都没有!
不用准备,我都为你准备好了。就像我说的你想的那样,一出校门我们就生活在一起。
你确定吗?
我确定。
你愿意吗?
我愿意。
你……
天,这是谁向谁求婚?
我把她揽在了怀里。这件事就成了。我们还瞅空问了我们彼此关心的问题。
你第一次的爱情是什么样的?她问。
谁管?
她长什么样子?
她不存在。
骗人!她喊了起来,然后用温柔的,娇嗔的声音说:我很想知道。
我抬起头,喘了口气:我得好好想想。唔,她长得还行吧。你认识。
是谁?
就是《还珠格格》里的那个紫薇,紫薇姑娘身边的那个丫头。
丫头,唔……
我堵住了她的嘴巴。
我22。你多大?我用胳膊支着头,看着她,温柔地问。
我觉得还是把这个已变得不怎么重要的问题弄弄清楚比较好。
你的那些球迷呢?
她们都是些丑丫头。
有很多漂亮的!
在我眼里只你一个是漂亮的。
你不老实。
她们大多是丑的。我22,你多大?
你猜。她的眼睛在月光星光灯光汇成的夜光里调皮地眨着。
猜也是你们研究历史问题的方式吗?
她笑了:我就知道你不能免俗。我26。
那种口气,谁能猜出来是认真还是在开玩笑。还有,读三年研究生出来,不都是这个岁数吗?
啊?在我这样想的时候,已经叫了出来。
吓住了吧?俗。不过,也许,可能再小那么一两岁。
一两岁?
也许,可能是两三岁。
两三岁?
就两三岁了。
她嗔怒的语气又让她年轻了几分,我心中充满希望。
是两岁还是三岁?
三岁。
起码在这两者――二和三――之间我是获得了心理平衡。后来,我拿着她的身份证,认真算了一下,她比我大两年零六个月又十二天。
怎么样?她挑衅地看着我。
我敢说半个“不”字吗?
很好。我喜欢比我大一点的女孩,最喜欢比我大两岁的女孩。
天知道,我这可不是在安慰她呀。
我先去见她的家长――她母亲和她弟弟。弟弟也算能家长?怎能把他提升到那样的高度?我很不满。我的不满没有任何效果,他坐着的时候我站着,等我坐下来的时候发现,我的位置在那个家伙的下首。
母亲是位勤劳朴实的传统女性,一看到她我就喜欢她,但有一点让我非常不喜欢,那就是她的自卑。
她先把她引以为豪的女儿的成长历程及历程中的闪光点详略得当地说了一通,连幼稚园时期得的一个表演奖都说了。
她很孝顺。她还在上学,可经常给我钱。她读了四年大学三年研究生,一分家里的钱也没用过,这个孩子,真好……可惜她生长在我们这样的家庭,配不上你。
不!是我配不。她这么优秀,这么孝顺,这么美丽,这么这么,学历也比我高,要说配不上也是我配不,其实是我高攀了。
孩子你真这样想?
嗯!我热泪盈眶,毅然决然地点了点头。我暗暗发誓:这辈子坚决不考研究生。
好好待她,否则小心我盖你帽。暴韩骄说。
噢?我想他是有那样的高度的。
再听听我的父母的意见。我刚把她的情况介绍完。
不行!没门!你小子给我听着,如果你……(鉴于后面这段话太有损一个国企局长的形象,我就不转述了,你可以猜,怎么猜都行)
谁这么专断?当然是我的父亲。
小臣呀,你怎么了,你不能刚出校门就被绊住了呀,为娘的我很不明白,一只展翅待翔的雄鹰为什么心甘情愿被缚住翅膀?
谁的腔调这么虚伪?当然是我的母亲。
您不明白。她才是雄鹰,我不过是她身上的一根羽毛。
妈妈,我只是她身上的一根羽毛。如果你知道我有多爱她,你就会理解。
放下电话时我已下了决心,再不进那个家门。
我不知道就连结婚也得一波几折。我跑了3天,不过弄清楚了这件事的流程。计划生育证明、单位证明、身体检查证明,等等等等。我刚毕业,没着没落,找谁开证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