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扎哈斯把弓放下,豪情地继续大笑起来,“来人,再给我备一份用诺曼语写的书信,我的盟友这时候也应该要动手了!”
虽然扎哈斯下定了侵扰拜占庭海域岛屿的决心,但乔治典厩长往尼西亚挺进的决定也丝毫没有改变,两支军队就像互相背离的粗大箭头,在小亚细亚各行其道。
在前进普鲁萨城前,罗姆苏丹吉利基.阿尔斯兰,遵守了当初约定,带着整整七千名突厥士兵,自科尼雅城周边的肥沃吕底亚平原,穿过了绵长荒芜的奥哈斯峡谷,来到了典厩长的营地前,表示愿意追随作战,而后他还对乔治表示,自己同时派出了另外四千名士兵,前去帮助皇帝本人,先灭佩彻涅格人,再灭诺曼匪帮。
罗姆苏丹的援军(虽然是另外股突厥人)的到来,让整个营地欢腾起来,拜占庭罗马帝国并不看重什么人种和部落,反正国家的权柄是操控在希腊化贵族的手中,其他的异族蛮子都是来打工的,只要能出力就能领取军饷。
“因为在阿拜多斯攻取了一座塔楼,后来在草甸之战里护卫了战旗的功勋,在此拔擢斯蒂芬.高文为红手分队的军旗官,掌握指挥一个列的步兵。”营地前,法罗夫当着所有分队战士的面,下达了这项委任书,上面不但有他的印章,还有皇家典厩长的笔墨签名。
接着,法罗夫提醒接过委任书的高文,“很多人在担任‘军旗官列长’的时候就停滞了脚步,有的因为鲁莽而战死了,有的无所建树而湮没无闻,这个指挥三十名士兵的职务,是所有荣耀的起点,也可能是灾难的终点,好好施展你的才华,看看是不是块真能经受锻造的好铁。”
浩浩荡荡的,面向普鲁萨城的行军队伍当中,高文骑在了萨宾娜的背上,监察指挥着自己所属的第六列行进。他将在草甸之战里被杀死的那名突厥奴兵的铠甲,赠送给了埃里克森,并且配给他一把锋利的单刃军刀,让他在自己旁边担任执旗的任务。
按照拜占庭的军制,一个三百人的分队,最多可以分为二十四列,若是骑兵的话则一般分为四列,每列都配备一名基层的“军旗官”担任指挥。后来在马其顿皇朝的利奥六世规定下,一个步兵分队采取了相对中庸的方法,分为八列作战,每列三十人,剩下的六十名最有战斗力的老兵,分给分队指挥官担任预备的“旗下兵”。另外,以利奥六世的观点来看,步兵分队必须是依靠那六十名“旗下兵”担当与敌人刀刃相交的突击任务,而其余八列说白了就是炮灰,排着密集阵型,互相抱团阻滞敌人用的;而骑兵分队,排成四列,在战场上也要同时连续对敌人进行突击,利奥之所以所以强调“分列”的重要性,也就意味着对于这个时代的罗马人来说,大部分人已经丧失了与蛮族和异教徒正面用刀刃交战的勇气,只能依靠一列列的队形,墨守着历代皇帝制定的兵法、战术,“服从”与“忍耐”配合着宗教,成为弥漫整个军队的精义,而非“果敢”和“勇气”,远不复当年古代先祖的威风了。
那么,同样也就是说,高文所统率的红手分队第六列,理论上也是炮灰肉盾里的一部分。但好在红手分队,毕竟是最精强的内宫瓦兰吉亚卫队,所以“炮灰肉盾”这个词汇,对于这支部队来说亦不存在,在先前的草甸之战里,所有分队的武士们,几乎都是使用重型武器,前赴后继,撕开了穆塞托军队的防线,引导己方走向胜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