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好圆,肉肉的,戳戳,还有弹性呢。
眼睛好大,冰蓝色的眸子如同玛瑙,均匀剔透。
嘴唇很薄,微微翘起,像是涂了果味唇彩,直想咬一口。
手掌好软,肥嘟嘟的,就像小时候玩的布娃娃。
皮肤很好,白皙粉嫩,弹指欲破。
个子很合适,刚好能任意欺负而又不会反抗。
难道我有恋童癖?为什么看见着粉嫩嫩肥嘟嘟的小屁孩在眼前跑来跑去就会有把他抱到怀里揉捏一翻的冲动?
“我再说一遍,你不能跟着我!”迷迷撇过脑袋,不去看那张令人犯罪的脸蛋。偏偏那小屁孩像是看破了她的心思一般,屁颠屁颠跑到她面前,肥嘟嘟的小手捧着她的脸,仰起自己软软的小脸使劲往上面蹭:“你就带我去嘛,我说了要好好照顾你的!”
闭上眼睛,揪住小屁孩的后颈,像拎阿猫阿狗一样扔了出去,圆滚滚的身体在地上滚了好几圈才停下来,摇摇晃晃站起身,一边揉着屁股一边扁着嘴巴:“迷迷,你好暴力哦,以后怎么敢娶你做老婆!”
“又没要你娶我!”迷迷只觉得一个脑袋两个大,明明是风花雪夜,明明是罗曼蒂克,明明是深情告白,怎么突然就变成这样了呢。
本来,一切都好。如果不是尘夭说从此以后都要跟着迷迷。
如果尘夭不是妖界闻名的小偷,如果迷迷不是洛奇的宠物,那当然好啊,郎有情妾有意,朝朝暮暮长相厮守谁不乐意啊。
重点是,没有如果。
“你要跟我回去我保证一进门你就让白凝灭了。”迷迷沉着脸,都还没答应他的告白呢,怎么就自觉得好像一家人一样。
尘夭撇撇嘴:“也有可能是我灭了白凝啊。”
迷迷挑眉:“行啊,那我马上跟你绝交。”
“哎哟!哎哟!别人都重色轻友,你怎么重友轻色了呢?”尘夭夸张地叫嚷,突然就眯起细长的眼睛,“还是说你和白凝背着我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
迷迷毫不留情甩了他一个大锅贴:“你爬,第一,我还没对你提出的建议给出任何回答,第二,我和白凝是纯正的友情。放着大好河山你不去偷跟着我干什么?我倒看不出来你丫还是为了爱情会放弃事业的人。”
结果尘夭委屈地扁扁嘴巴,也不知道念了什么咒,“腾”一声摇身一晃变成了眼前这个圆滚滚的小屁孩,一个熊扑挂在迷迷身上:“你就带我回去嘛,这样子他认不出来的。”
“算了算了,你爱跟着就跟着,待会被强P了别怨我就好。”迷迷妥协了,再和他纠缠下去今天连客栈都回不去了。好奇怪的感觉,原本那么的思念他,当他本人站在自己面前又觉得那么不真实,难道是距离才会产生美,嘴角狠狠一抽,迷迷不禁感叹,人啊,就是造孽啊。
这对组合不知道有多怪异,女子红衣猎猎,那红色正得紧,简直是用映山红染出来的,光袖华服,镶着黄边,裙摆很宽很大,越显衣服的华贵,这么华丽的衣服却一个头饰也没有,黑法如稠披散在脑后,垂至脚弯,长发披散,突显脸蛋娇小,一双灵动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仿佛占据了半张脸。只是她一人走在街上,估计回头率也足够了,偏生她还牵了个孩子,那孩子到她的腰部,小脸可比瓷娃娃还要精致,粉嫩嫩地就跟水蜜桃一样,冰蓝色的眸子一闪一闪,一只手抓着女子的手,另一只拽着她的裙摆,小心翼翼打探着四周。
如果,只有女子一人,那么她可能是要去结婚。牵了个小孩,同样美得惊人,难道是未婚先孕?
“啧啧……那家公子好福气,娘子儿子都这么美?”
“这明明是个姑娘,那孩子不是她的吧?”
“谁知道,不是她儿子也应该是她弟弟,你看他们长得多像。”
迷迷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大,尘夭的脸却是越来越黑。
迷迷捏捏他软软的脸蛋,笑得特别奸诈:“儿子,娘亲带你去见爹爹咯。”
尘夭一巴掌拍掉她的手,凶巴巴的说:“谁是你儿子!什么爹爹,你想说那笨蛋殿下还是臭屁国师。”
迷迷刚想瞎掰两句,远远便看见客栈门口站了尊神,那脸色可比尘夭黑多了。迷迷恨不得长出条尾巴摇晃几下,灰溜溜地蹭到那人身边,抬着脑袋可怜巴巴地喊了声:“白凝……”
白凝冷冷瞥了她一眼,在瞄瞄她身边的小屁孩,头也不回直接走了进去,迷迷自然无比乖巧,不紧不慢地跟着他走到了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