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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茅屋安居(1 / 2)

玄月飞雪 璇之舞 更新时间 2019-09-27

 清晨,积雪在太阳的照射下逐渐融化,雪水沿着树叶流淌,正好落在潇雨沉睡的俊脸上。他慢慢醒转过来,抬手拭去脸上的水珠。忽然想起什么,急切地察看怀中。见雪儿仍在襁褓中酣睡,他这才欣慰一笑,想不到她的生命力如此顽强。用力搓搓手,对着手掌呵气,待到手掌变暖,他才将双手贴到雪儿的脸上,上下揉搓温暖她的小脸。

地上的积雪虽然已经部分融化,但昨晚唐家人留下的脚印还能清晰辨认。潇雨整理了一下行装,便沿着地上留下的脚印走出树林,来到江宁。

江宁果然是个大城市,放眼望去一派繁华景象。集市上人来人往,各种特色小摊,琳琅满目。潇雨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心情顿时变得欢畅。

“卖包子啰!两枚铜钱一个包子……”

听到包子铺老板的高声吆喝,潇雨下意识地掏了掏钱袋,却只摸出一枚铜钱。他囊中羞涩,说话也没了底气,低声地对老板说道:“大叔,我只有一枚铜钱,你能不能卖个包子给我?”

老板上下打量了他一番,见他虽然一副狼狈不堪的模样,但眉宇间英气十足,不似寻常百姓家的孩子。心想眼下兵荒马乱的,若不是时运不济,他一个富家子弟也不会落难江湖。再看他怀中抱着一个婴儿,老板不由地生出怜悯之情,随手挑了个包子递给他,说道:“拿去吧。”

“谢谢大叔!”

潇雨感激地接过包子,撕下小小一片送到雪儿嘴里,疼惜地看着她慢慢咀嚼。

老板见他如此疼爱怀中的婴儿,感动之余又送了个包子给他,潇雨连声道谢。因为饿得太久的缘故,他大口大口地咀嚼,三两下就将包子吞下肚子。突然想起此行的目的,他抬头问道:“大叔,请问一下,唐镇远将军的府上怎么走?”

“你说将军府吗?瞧,街尾最大房子的那家便是,很好找的。你在将军府有亲戚吗?一看你就是富贵人家的孩子,能跟将军府攀上关系,以后就不愁吃穿了。”

对于老板的话语,潇雨不置可否,他不会为了贪图富贵而放弃自尊,仰人鼻息。轻轻摇了摇头,他沉默不语地离开。

将军府门前有两名士兵守卫,潇雨正要上前询问,就见门内走出一人,正是他昨晚在林中见过的唐隆。唐隆也一眼认出了他,心里很不痛快,以为他是因为昨晚救过小姐而来讨赏。

唐隆厌恶地瞥了潇雨一眼,从身上掏出几两碎银,打发他道:“小子,这儿有几两碎银你拿上,就当是你搭救我们小姐的报酬,以后别来将军府了。”

潇雨同样不屑地还了他一眼,不理会他伸到面前的手,从怀中掏出一封信递过去,说道:“请将这封信转交给唐将军。”

唐隆拿着银两的手尴尬地收了回来,心中咒骂:“臭小子,装什么清高。”

见他还有信要转交,唐隆心里老大不愿意,很不耐烦地接过信,打发道:“好了好了,我转交就是,你可以走了。”

潇雨见他如此气势凌人,孤傲的心使他不再奢望留在将军府寄人篱下,毅然转身离去。他自小跟随在父亲身边,耳濡目染,渐渐有了军人的品性,哪里容得寄人篱下的生活。眼下他不再奢望投靠父亲的故人,他相信靠自己的力量也能活下去。

但是,究竟该何去何从?未来的路一片茫然。

不过,既然已经决定要靠自己的力量生存下去,他就没有理由退缩。

他抱着雪儿一路往郊外方向走,他相信总有个地方可以让他们兄妹俩安身。雪儿一路上都很安静,不哭不闹,两只眼睛直溜溜地盯着他瞧。每当他感到沮丧想放弃时,只要一看到她那双纯净明亮的眼睛,他就又有了力量和信心继续上路。

天色渐暗,潇雨身处一片深林中,已走了许久。突然间,前面豁然开朗,一间茅草屋出现在眼前。此时他的心情犹如溺水之人抓到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兴奋之余多了几分希望。

“太好了,我们终于有地方可以借宿了。”

他上前敲了几下门,等了许久都没有人应答,心想必是主人外出不在家,不如先在此借宿一晚,等主人家回来再作计较。刚一推开门,厚厚的尘土从门框上撒落下来,他及时用手挡住雪儿的脸才使她的脸免遭荼毒,而自己的身上却落了一层灰。

屋内的陈设很简单,基本的家具一应俱全。此外,墙上挂着一副弓箭,屋内还有几件猎具,显然这是个猎户的家。或许是主人许久未归,又或许主人早已不在人世,所以桌椅、窗台上都积满厚厚的灰尘。

一个念头闪现在他脑中,他心中一喜,说不定他们从此可以在这里安居下来。

住处已经有了,接下来要解决温饱问题。抬眼看到墙上的弓箭,他顿时有了主意,何不学着以打猎为生?他自小跟着父亲学武,骑马射箭对他来说是家常便饭,别看他才十岁的年纪,箭法已是军中的翘首,连经验丰富的老兵们都自愧不如。

时间一天天流逝,潇雨白天背着弓箭去外面打猎,晚上就陪着雪儿玩耍,教她牙牙学语,哄她睡觉。雪儿的心智超过一般孩子许多,不到一岁就会开口叫‘哥哥’。当潇雨第一次听到她甜甜地叫‘哥哥’时,激动地流出泪来,连日的劳累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更加鼓舞了他坚强活下去的信念。

打猎之余,潇雨还经常拿些猎物去市集贩卖,以此换取银两买些衣物和家用,小日子过得倒也滋润。

平静的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五年转眼即逝。此时的潇雪已长成一个皮肤白皙滑嫩,头发乌黑,可爱异常的小女孩。她的衣着朴素但灵气逼人,头上的发髻别致细腻,可见花了不少心思。她拥有一双能吸纳万物、充满好奇的眼睛,时时散发着无形的魔力,任何人只要一见到它都会被它深深吸引。

她的记忆力特别强,几乎过目不忘,不管什么书,只要过一遍就能倒背如流。潇雨在她三岁那年就开始教她识字,无意之中发现她的天才,之后就更加用心地栽培她。

此外,她对书法的兴趣非常浓厚,喜欢临摹各种笔迹,几乎能达到以假乱真的效果。平时潇雨怕她一个人在家闷,就从街市上买了许多字画回来,让她慢慢地临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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