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昃是个喝醉很快,醒酒却很慢的人。
他摸着下巴看着身前奄奄一息的美丽女子,然后突发奇想,就把她抱了起来,直奔楼上。
还好,刚才是在自家楼下吃的烧烤。
两个人,两根串,二十瓶啤酒,铁钎子都被撸的直冒火星子,也不失为一道铁钉就酒的传统美食。
回到家,给女子一阵清洗,虽然衣服大体是扒开了,但从小腹到肩头一道恐怖的伤口,皮肉外翻,有些血管还时不时喷出一管血,好似小孩玩具滋水枪,就会让人对娇躯这种东西一点兴趣都没有了。
翻找了半天,针线,蜂蜜,烟灰。三种最常用的止血工具摆在他的面前,他纠结良久。
最终选择了棉花。
只能说,这美女的生命是真顽强,赛过蚯蚓,堪比小强。
她竟然没死
而且在第二天早上,竟然还醒了
她坐起身,揉了揉乱糟糟的头发,发现胸口又是冰凉又是疼痛,低头一瞧,衣襟咧着,一直到小腿。
简单来说,就是差不多被扒光了。
胸口一堆破烂棉花塞了一层又一层,一半是红色,一半是白色。
看着如此伤势,她却只感觉到渴。
“我没死”
她有些疑惑,但仅仅是一瞬间。
随后转头打量着四周,耳朵比眼睛更早得到了房间中的一个讯息。
呼噜声。
男人的呼噜声
即便是坚强如她,也忍不住在自己身上赶忙摸了两把,才长长松了口气。
看向倒在床边,大字型躺在地上的男人自然没啥好眼神,或者说十分凶恶。
转动左腕,上面的手表还在。
扭动上面的螺栓,一拉,一条细到用肉眼很难发现的丝线就被抻了出来。
眯着眼睛再次看了一眼那讨厌的男人,双手一挥,丝线就好似长了眼睛一样套在了讨厌男子的脖颈上。
不用问,这是王昃的脖子。
在丝线达到目标位置之前,还划过了他的脸颊,他可能是感觉到痒,伸手挠了一下。
然后就醒了。
揉着眼睛坐起身。
“谁啊大早上的啊”
噗通
王昃的屋子太小了。
床的旁边就是床头柜,抽屉坏了,打开着,这往起一坐,就一头撞在抽屉上,一声惨叫之后,整个人就幸福的昏了过去。
反倒是把一旁正要拉紧丝线的美丽女子吓了一跳。
眯着眼睛看了王昃好久,那女人才撇了撇嘴道:“晦气,原来是个笨蛋。”
又一阵,才叹了口气道:“哎,算了,今天老娘心情好,饶了他一条小命吧。”
她正是t11。
若是她的同事听到这句话,说不定又要怀疑。
t姐杀人,心情不好时会杀,心情好时杀的更欢。
这不是她血腥,这是规矩。
但凡看到她的脸的人,都不能活着,因为如果那些人活着,就会有很多更加倒霉的人,死的也更快。
不知过了多久,王昃从昏迷中醒了过来,便感觉额头一阵疼痛,想伸手摸摸,却发现自己的手竟然被反绑,再睁眼看看,原来双脚也被捆绑起来,甚至嘴里还被堵了不知道什么东西,用余光一看,有些像自己换下来随手丢在地上的内裤。
“唔唔唔”
随后他就闻到了气味,还真他娘的是
他马上就不停挣扎了起来,却同时传来了t11冰冷的声音:“老实点,再乱动杀了你”
声音是那么的动听,让王昃都有些失神,但却有些冷。
王昃无力的耷拉下脑袋,又抬起,一看,女子已经穿好了衣裳,是他的衣裳。
王昃穷,穷到什么地步
一包泡面吃一天,还能吃上三顿。
早上一半,中午一半,晚上喝汤。
他最喜欢晚上那顿,精华都在碗底嘛。
衣服更是不容易,这辈子他好像就没花钱买过衣服,以前是发的,现在,是剥削的李远发的。
李远发也不算富裕,但是他也打不过王昃。
所以王昃就有了他的衣服。
有人说女人最性感的时候就是只穿一件男人的衬衫,其实t恤更好,起码现在王昃是这么认为的。
女子转头凶狠的瞪了王昃一眼,便去试图寻找一条能穿的裤子。
她不太明白,为什么一个男人的腰会比她的还细。
你能想象当她好不容易找到一条干净的牛仔裤,却不管是用蹦跳法倒立法吸气法等各种方法都无法穿进去的时候,她是有多么的尴尬吗当然,这笔帐也会记在王昃身上。
t11下床,翻找,衣襟自然飘动,露出春光无数。
王昃就开始忍不住傻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