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丁回朝之后,经过多次商议,针对国内政事颁布五大诏令:
一是今后交易以殷都所铸的铜贝为主,其他贝币不再作为官方通用之物,逐步取消。
二是鼓励垦荒种植,凡垦荒十亩者免三年赋税、徭役,垦荒百亩者可获封爵位,享用奴隶。
三是建立仓廪和饲场,囤积余粮以备战;圈养驯化繁衍牲畜,供祭祀使用;设立象兵,专司繁衍驯化大象。
四是营建各类作坊,庶民子女十岁以上者均可进入学习技术。征调皿国匠人教授铸造技术,派遣纺织技师传授缫丝织绸技艺等。
五是建立新军,大小官吏、贵族子女十五岁以上,主动申请参军者,赐田十亩,铜贝五十朋,以父母爵位排次,有军功者另行赏赐。
畿内各地先行响应,侯、伯、男、甸无不响应,逐步推广致番邦诸侯。
初夏,雪域冰封化解。武丁又颁诏,令左师长谭兵带领驻扎在沚水岸边邑方边境的三千甲士北上,寻找鬼方主力,伺机而战。
国内五项政令中,其它都好说,毕竟是对百姓自身有利,推行都比较顺利。就连限制使用铜贝之外的贝币,在经历短暂混乱之后,也平稳过渡。市场上自发形成了一套换算体系,使得贝币换铜再无实际利益可图,其他币种慢慢减少。
唯垦荒有奖一条,在推行过程中,各地官方组织的焚林毁山进展并无障碍,而民间自由垦荒却始料未及的引发了诸多矛盾。
一片林子,你在东面砍树,我在西面放火,他在南面耜田,还有人在北面灌水。弄到最后开垦的土地分不清究竟归谁?水源也是你争我抢。一般的人,几家坐在一起根据出力多少协商分配。可人心不足蛇吞象,总有那些想要多得一些的,非要强占他人的成果。更有甚者以大欺小,强取豪夺,为占便宜在他人开垦完荒山野岭后,杀人埋尸,侵占土地。
一时间,各地多尹、多犬、籍臣乃至林、虞、牧大小官员,纷纷上报朝廷,言说辖内时常发生争夺荒地,聚众斗殴;肆意焚毁山林,打杀虞正林官;居民垦荒迁徙而不报知籍臣之事。朝堂上内廷、外廷,宰、臣两套班子都忙得不可开交。连傅说都对此类案件应接不暇。
原本是想解决游手好闲之人的生计问题,却整得人心贪欲乍起。既然犯法,绝不姑息,必须抓入大牢或发配前线。为缓解矛盾,武丁只好再三明罚敕法,加派人手,四处捉拿罪犯。殷都圜土牢内一时人满为患。
看着这些身着麻布脚穿葛屦的庶民,一个个带着手铐、脚镣、枷锁关押于牢笼之中,受到法律制裁。珉玖心里也是说不出来的心酸,只能再三交代司寇、司刑、司圜等刑狱官员在审判和量刑时一定要秉公执法,处理得当,适度用刑。
尽管如此,依照殷商法律,仍然有很多人被剁手刖脚,割耳劓鼻,终生束缚于耻辱架上。
用了近一年时间,才将垦荒之乱理顺,民间也根据自家所需,有序的开垦荒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