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真是有些后怕,如果那晚我没坚持要去盗墓,如果老三选错了地方,如果我们进入墓室晚了一点点,那么这两个少年现在已经是没有呼吸,没有心跳的尸体,沉睡于不见阳光的地下了。
决定救他们或许只是一念之间的事情,但是这其中却存在一个必然的理由。
十二岁的时候,我也和死神在一个桌上喝过茶,聊过天,如果不是运气好,我现在早就喝过孟婆汤,投胎做人了。
被绑架在集装箱的三天三夜,我没有看见过一丝阳光,除了黑暗还是黑暗,偶尔有几只老鼠跳出来和我打个招呼之外,我没有见过任何人!
也许老头子再晚一点点,事情就是另外一个局面了。
或许因为个性使然,或许是因为我记性不好,这件事并没有像电视剧或者小说里那样给我留下什么后遗症,例如密闭空间恐惧症或者黑暗恐惧症之类的。
经过那件事,我反而更乐观!
人啊,指不定哪天就在没有收到通知书的时候毫无预警地升天了。
与其对着阎王老爷大吐苦水,抱怨自己没来得行乐,还不如尽情享受睁开眼睛的每一天呢!
扯得有点远了,其实我就是想说,看到他们在墓室里的样子,我不能视若无睹,因为我看见了当年的自己,那种以为自己随时会死去的感觉,真的是很难受,我不希望任何孩子再体会一次。
“可怜的娃啊,不要怕啊,姐姐我不是坏人,你们现在已经逃出升天了。以后跟着刁姐姐我吃香的喝辣的,要是你们愿意,我还可以把你们捧成男人帮的头牌,日进斗金。这样我就能毫无顾忌地踢走那个目中无人的楼小楼了!”
我丝毫没有察觉我的亲切关怀,在别人眼中已经成了令人讨厌的喋喋不休!
我开心地沉浸在自己勾画的男人帮的辉煌版图中沾沾自喜时,竟没有察觉,这两少年中有一个小子微微皱起了眉毛!
小乙说:呵呵,今天要感谢糖果和流沙的玫瑰哦!都是很熟悉的名字,老读者了,谢谢你们的支持,鞠躬,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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