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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拾捡(1 / 1)

 泥土翻飞而又坠落,空中的树叶被炸开的能量涟漪淹没,化成了星星点点的碎沫,能量波动以及金翅食人蜂小半个身躯的炸开所掀起的狂风更是久久不散,吹打在那些憔悴人影的身上,让得他们神思恍惚间,升起了一种恍然若梦、不似真实之感。金翅食人蜂……死了?……如果让他们来形容金翅食人蜂的话,他们愿将之称为“幽暗丛林之中的王者”,即使是善于隐匿、变幻,甚至掌握了分身之术的迷瞳影鼠,与金翅食人蜂比起来,也相形见绌了不少。二者虽然同样活跃在幽暗地带,且迷瞳影鼠显得更为狡诈与难以琢磨,但是金翅食人蜂光凭速度与耐性这一点,便要超过了前者不少。一个善于身法与速度的弟子,在面临着有准备的迷瞳影鼠时,可能会有不小的几率成功逃生甚至反杀,可若是面对一只金翅食人蜂,哪怕只是同级别的,都有极大的概率会付出惨痛的代价。而且在面对着速度同样很快的对手时,金翅食人蜂是很容易疯狂的。疯狂状态下的它们,身体会出现异样的变化,会变得渴望人类的鲜血和肉,那个时候,它们就会觉醒自身最强大的能力:金蜂吞噬!譬如说在刚才,在那只金翅食人蜂死前的一瞬间,便是陷入到了疯狂状态,腹部和腰背的位置出现了扭曲和变形,像是从其身躯之上,长出了一只可以噬人的巨口……不过可惜,金翅食人蜂死得很快,金蜂吞噬根本来不及施展,它便已丧失了全部的生机。如果说迷瞳影鼠身上最值钱的部位是它的一双银白色的前爪的话,那么金翅食人蜂身上,毫无疑问,便是它的金翅了,可以用来做器物,也可以在烹制之后变成美食,名为“大蜂金翅”,或者“金翅大蜂”,实在不行,借用其它灵兽的名头,就叫做“金翅大鹏”都行,反正都是金翅,只要美味,顾客不会追究太多的。此刻,看着那坠落在泥土地里,彻底失去声息的金翅食人蜂,采集队众人,包括苏征在内,都是艰难地咽了一口唾沫。是什么样的人,有着什么样的实力,才可以在他们都察觉不到的情况下,一击暴毙金翅食人蜂这样的凶悍灵兽?要知道,他们想要锁定金翅食人蜂然后再发出攻击,不知道要付出多大的代价,甚至必须要依靠队友的牺牲,可到最后,他们还不一定能够对金翅食人蜂造成有效的伤害。而现在,金翅食人蜂却是真真实实地死在了他们的眼前,头颅以及小半个身躯炸裂,以最凶残和震慑眼球的方式。这是怎样的摄人心魄、莫名诡异而难言的一幕啊?沙沙的声响传来,山丘的方向,传来了脚步声,紧接着,一道身着朴素的衣袍,看上去不怎么健硕的男子,出现在了他们的视线里,距离他们越来越近。这一刻,他们的呼吸都紧促了几分。这难道就是那一位隔着遥远的距离,却对金翅食人蜂一击必杀的神秘人?从那残留的隐隐的波动来看,这位神秘弟子的实力,恐怕至少已达到了练气境中期的巅峰,而且是那种能够轻易碾压同级别的那种!……宁煜走下山丘,来到了战场的中央。看着那浑身气息已经虚弱无比,且被惊骇到说不出话来的众人,他当先走向了金翅食人蜂的尸体所在。头颅虽已炸裂,但一对金翅却是完好无损。瞅了两眼,宁煜将其连根地掰弄了下来。至于除了金翅以外其余的部位……太过血腥了,手段太过残忍了,浑身沾上了淋漓的血红碎沫,以至于他有点难以直视,而且最关键的,也不值几个钱。以他现在的赚取灵石的能力,没必要再麻烦地多耗费功夫,去在这些细枝末节上耗费时间。收好金翅,宁煜走向了那被清萝等人扔下的半截蹑空草,虽然只是半截,但也是价值连城啊,用凡间之人的说法,这树里装得不是木,而是金子啊。其它的东西可以不要,但这个要是扔了,那多半是脑子出问题了。不得不说,这玩意儿还真的挺沉的,好像真的装了金子一样。不过可惜的是,他前世今生好像还没有摸过真正的金子,也不知道金子的份量多少,掂起来沉不沉…香味本不是多重,可却在之前被切割,断裂处有奇异的香味散发而出,带来一种隽永的意味。恐怕任何人闻到这种香味,都不会怀疑它的价值吧。沼泽的边缘,和一些有着剧毒的小灵兽的巢穴附近,可能会寻找到蹑空草的身影。吸水和沐浴灵气而生长,通常在较短的时间内,就能长至成人之高。看着这一截原本是5米多长的蹑空草,宁煜暗自摇头叹息。浪费啊。这要是再多长几米,岂不又是大把的灵石…这样想着,他再度深深地嗅了一口,便不客气地将之放到了自己新购买的储物袋之中。想想也真是的,清萝她们都要逃命了,竟然还舍不得这些蹑空草,非要带上,只留下了半截给他。难道不知道“钱财乃身外之物”的道理……带着这么重的半截蹑空草,怎么能够跑得快跑得远呢?这要是被追上了,岂不是凶多吉少。这样想着,宁煜的心中便泛起了一阵阵的忧虑,在清萝她们的身后,可是有一只金翅食人蜂在追赶着的啊,这要是不小心被追上了,以她们那个个带伤的状态,岂不是……会让得剩下的那半截蹑空草遗落,若是不小心遗落到了什么阴沟沟里,他岂不是就再也找不回来了?摇了摇头,宁煜看向了自己新买的储物袋。这个新的储物袋,是他随着自己那越来越充裕的灵石和各种乱七八糟无处安放的杂物,而不得不购买的。内部的容量也比之前的那个储物袋大了十多倍不止。之前的那个比较小的储物袋他当然也没有扔掉,虽然旧了一些,但还是很好用的。譬如说现在,不仅能够十分轻松地便放下那半截蹑空草,而且,还能顺便将那几个清萝她们被迫不得不扔下的箩筐里面的一些珍稀药草,也全部都给装进来。只是怎么看,好像有点捡破烂的意味在里面…宁煜忽地转头,看向了苏征等人,后者几人也正在一眨不眨眼神不动地看着他,对他的一举一动充满了关注度。不过在宁煜突然转头看向他们的同时,他们连忙收回了视线,做出了看天状,神思状,还有伤势复发状……最后这一点,宁煜相信倒是真的,因为他们本来也是个个重伤,几乎没有了多少行动的能力,想要恢复,还不知道要多久。而在他们完全恢复之前,恐怕是难以离开这流萤之森了。见到他们不再关注自己这边,宁煜终是能够心安理得的挨个捡起那些箩筐,将里面的一些药草全部地腾挪到自己的储物袋里。甚至有的药草根茎,也不知怎么地,被夹在了箩筐的竹条缝隙里,宁煜也不厌其烦地将之一一扣了出来。到最后,他甚至猛地一拍自己的脑门。这么费劲地去扣它们作甚么,直接连箩筐都收走不就好了,回去以后再慢慢地卖弄。不过不得不说,这箩筐编制得还挺漂亮的,反正也是没人要的东西,他也就顺便笑纳了。摆在自己山崖上的小屋旁,用来放置一些东西,也还是不错的。拾捡战利品完毕,宁煜意犹未尽间不由将目光看向了那些光秃秃的土地,那些原本湿润柔软的土地上,各种珍稀的草药基本上已经被采摘殆尽,只留下了一些枝叶的残渣,和仍然残留在泥土里的一部分。见此,他就几乎有了一种掩面的冲动。不论是多么矜持的人呐,在遇上了能够捡钱……捡珍稀药草的事情上,都会多多少少地变得失去理智。看上去娇滴滴、端庄典雅,自诩为淑女的女子们,真的抢起东西来,可能会把什么贞操、礼仪,都统统地丢到一边。这个时候,谁要是告诉她们什么叫做矜持,什么叫做礼仪,她们可能会一巴掌呼上去,并且脱口而出那些平日里她们绝对不会说出的话:“去你妈的!”教导自己的孙子要有礼貌、要诚实守信、要拾金不昧、要……什么的同时,那些大妈们抢起菜来,可是真的会让人瞠目结舌的,只要在抢菜的同时,不把自己的孙子给抢丢了,她们能够将别人的内裤都给扒下来。随便拉一个人过来看看,采摘药草哪有这么过分的,恨不得刨地三尺的那种?蝗虫过境都没有这么恐怖好吗?就算是早已被薅成了午高的“许|嵩”,见此情景,恐怕也会泪目吧。这一刻,宁煜深切地体会到了前世的艾.青,为什么会写下那一首壮丽的诗篇,因为真的,真的是触目惊心:“假如我是一只鸟,我也应该用嘶哑的喉咙歌唱:这被暴风雨所打击着的土地,……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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