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九点,纽约中央公园绿地一侧的豪华酒店式公寓。
就在那间最顶层的总统套房里,一百多平米的客厅中,一个身上穿着裁剪得体的深色西装,有些大腹便便,年逾半百,顶着一头白色花卷头的白人男子正坐在松软的沙发上,对着电视打瞌睡。
电视里播放着今晚的橄榄球比赛,达拉斯牛仔对阵费城老鹰,老人面前的大理石桌上放着许多造型华丽的银质餐盘,里面是吃过的残羹冷饭,还有许多楼下便利店卖的拉格啤酒的空罐子。
看得出来,老家伙虽然身价不菲,地位颇高,但是实在是有些不修边幅。
“咚咚咚咚咚!”
伴随着急促的敲门声,老人猛地惊醒,揉了揉眼睛,有些迷糊的望向了门口的方向。
“客房服务吗,怎么等了这么久才过来,赶紧帮我把这堆垃圾清理干净——”
他嘴里一边絮絮叨叨的念叨着什么,摇摇晃晃的站起身子,朝着十几米开外的那扇红木大门走了过去,像是一只蹒跚的肥鸭子,可当他打开大门的时候,门外,却站着一个陌生人。
那是个身穿军绿色飞行员夹克,内搭灰白色套头衫的年轻人,顶着一头乱蓬蓬的头发,络腮胡子又浓又密,却有着一双犀利的眼睛,不管怎么看,都不像是酒店公寓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
“你是不是走错门了?”
老人正准备关门,站在门口的那人却直接伸手挡住了即将关闭的门板。
“嘿,老家伙,你不认识我了?”
听到年轻人的话语,老人停了下来。
眼前的这个年轻人真的很没礼貌,他都已经明显表示送客了,居然还是这么坚持,可当老人微眯着眼睛,重新打量眼前的年轻人的时候,他却突然在那个年轻人的身上感受到了一股熟悉的感觉。
那种感觉,就像是你认识了几十年的老朋友,突然有一天变得年轻,然后出现在你面前。
雷蒙没有催促,只是静静的站在门口,耐心等待着传奇的答案。
“等等......这不可能,真是活见鬼了,雷蒙德,你怎么可能还活着?!”
片刻过后,传奇总算是回忆起了眼前的人究竟是谁,他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脸色变得惊讶乃至于惊恐,但紧接着,他又露出了笑容,伸出双手,给了雷蒙一個大大的拥抱。
“他们都说你死了,我不信,我就说你没死,哈哈哈哈哈哈哈,欢迎回来,老兄!”
传奇跟雷蒙德,他们两个才是同一个时代的人,运用沃特公司的资源为自己谋利都是一把好手,再加上两人甚是投缘,相识甚晚,两人的关系,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臭味相投。
要说会玩,传奇才是真的会玩,经常会跟好莱坞影星搞一些什么秘密派对,不能说的事情太多了,但他跟雷蒙德之间的友谊,却是早已超越了公司同事之间的关系,成为了最好的朋友。